⑴ 「票房分賬」各方涉及哪些稅收
「票房分賬」如何繳稅
近日,據各大媒體報道,由於大量新的製片技術的應用和人工費用的提高,影片的製作成本也在快速上漲。為此,中影、華誼、博納、星美和光線五大電影發行公司經協商,達成共識:自2012年賀歲檔上映的《1942》、《王的盛宴》、《大上海》、《泰囧》等影片開始,五家公司發行國產影片所簽署的《國產影片票房分賬發行放映合同》中,發行方與院線的票房分賬比例將不低於45∶55,即在之前的43∶57基礎上,發行公司再次提出了「加薪」要求。於是「分賬」兩字註定成為2012年末中國電影界最炙手可熱的話題之一。而此間有網友也來電咨詢「票房分賬」各方主要涉及何種稅收,應如何申報繳納,國家為扶持電影事業發展有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所謂「票房分賬」是指對每百元票房扣除5%的電影發展專項基金和3.3%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後進行的分賬,即所謂「上游分賬」和「下游分賬」。上游分賬是指電影製片和發行方可以收取稅後票房的43%;下游分賬是指院線和影院環節獲取稅後票房的57%。簡單說「票房分賬」就是製片方、發行方與放映院線、影院分票房收入。這里需要說明的是「票房分賬」主要涉及流轉稅種的營業稅,屬於扣除5%的電影發展專項基金和3.3%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後的稅後分賬。從營業稅層面而言,納稅人需要在納稅主體的確認,計稅依據及適用稅目的確定和現行稅收政策優惠上進行區分。
放映收入按「文化體育業」稅目中「文化業」納稅
依據《財政部關於印發〈電影企業會計核算辦法〉的通知》(財會〔2004〕19號)規定,放映收入是指直接公開再現影片而取得的各種收入,包括影院票房收入以及其他直接以社會公眾為受眾的收入。不包括影片在電視、網路等媒介上的播映收入。在營業稅稅目適用上,《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的通知》(國稅發〔1993〕149號)規定,「文化體育業」稅目中「文化業」,是指經營文化活動的業務,包括表演、播映、其他文化業。其中播映,指通過電台、電視台、音響系統、閉路電視、衛星通信等無線或有線裝置傳播作品以及在電影院、影劇院、錄像廳及其他場所放映各種節目的業務。因而放映院線、影院票房收入就全額按「文化體育業」稅目中「文化業」納稅。但影院的映前廣告,屬於廣告的播映,應按服務業稅目中的「廣告業」稅目征稅;如果取得票房收入的地區屬於「營改增」地區,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上海市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1〕111號)的規定,映前廣告播映屬於文化創意服務中的廣告服務,應繳納增值稅,廣告播映收入的納稅主體是廣告播映方,此部分收入不屬於票房分賬的范圍。
「票房分賬」前先要繳納3.3%的營業稅金及附加。這里的3.3%是指「文化體育業」適用的3%稅率和分別按實際繳納營業稅額徵收的城市維護建設稅的適用稅率7%和教育費附加的徵收率3%。需要說明的是關於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適用存在行政區劃差別,需根據具體情況予以適用,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國發〔1985〕19號)第四條規定,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7%;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稅率為1%。
票房提取的國家電影事業發展專項資金不得稅前扣除。《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家電影事業發展專項資金營業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0〕16號)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111號)規定執行相關營業稅政策。電影放映單位放映電影,應以其取得的全部電影票房收入為營業額計算繳納營業稅,其從電影票房收入中提取並上繳的國家電影事業發展專項資金不得從其計稅營業額中扣除。
另外,在農村取得的電影放映收入免徵營業稅問題。為推動文化體制改革工作,促進文化企業發展,《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文化企業發展若干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31號)規定,廣播電影電視行政主管部門(包括中央、省、地市及縣級)按照各自職能許可權批准從事電影放映的電影集團公司(含成員企業)、及其他電影企業取得在農村取得的電影放映收入免徵營業稅。
電影發行單位的發行收入、片租收入及版權轉讓收入免營業稅
發行收入是指以影片發行權、放映權、播映權等為銷售對象而取得的各種收入,具體而言電影發行單位收入包括以下三種:一為發行收入,是指電影發行單位從電影放映單位取得的分賬收入;二為片租收入,是指電影發行單位按合同、協議約定的租價或定額向各放映單位出租影片所取得的片租收入,應該按照「服務業」稅目中的「租賃業」全額徵收營業稅;三為轉讓電影版權收入。電影發行單位將擁有所有權的電影拷貝以出租形式將播映權在一定限期內轉讓給電影放映單位取得固定的片租收入以及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增值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3〕154號)第一條第六款所規定的,因轉讓著作所有權而發生的銷售電影母片、錄像帶母帶、錄音磁帶母帶的業務,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規定,按「轉讓無形資產」稅目徵收營業稅。由於從1994年,製片廠可以直接向國內各級發行、放映單位發行影片,並實行收入分成,因而這里的發行單位也包括製片方。
在稅收政策優惠上,對非「營改增」地區而言,財稅〔2009〕31號文件明確規定,廣播電影電視行政主管部門(包括中央、省、地市及縣級)按照各自職能許可權批准從事電影製片、發行的電影集團公司(含成員企業)、電影製片廠取得的銷售電影拷貝收入、轉讓電影版權收入、電影發行收入免徵增值稅和營業稅。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為2009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票房分賬」中的製片方、發行方從院線和影院取得的發行收入和片租收入在上述期限內,相關營業稅實行免徵政策。而對實行「營改增」的地區如上海市以及北京市、天津市、江蘇省、安徽省等八省市而言,根據財稅〔2011〕111號文件規定,轉讓商標、商譽和著作權的業務活動屬於文化創意服務中的商標著作權轉讓服務,納入增值稅的徵收范圍,為此,《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應稅服務范圍等若干稅收政策的補充通知》(財稅〔2012〕86號)第四條規定,2013年12月31日之前,廣播電影電視行政主管部門(包括中央、省、地市及縣級)按照各自職能許可權批准從事電影製片、發行、放映的電影集團公司(含成員企業)、電影製片廠及其他電影企業,屬於試點納稅人的,對其轉讓電影版權免徵增值稅。
⑵ 電影院的映前廣告合同需要交納印花稅嗎只提供發布媒體,不提供製作的廣告合同,需要交納印花稅嗎
映前廣告合同需要交納印花稅。
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勘查設計、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也就是說提供媒體發布服務、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按合同金額的千分之零點三計算交納印花稅。
⑶ 電影等行業稅費支持政策中提到今年文化事業建設費免徵,那麼有行業限制嗎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電影等行業稅費支持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5號)規定,對所屬期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文化事業建設費予以免徵。免徵對象為繳納廣告服務和娛樂服務文化事業建設費的繳費人。
⑷ 非娛樂業、廣告業的企業,發生的廣告收入是否要交文化事業建設費
文化事業建設費的繳納義務人是在中國境內繳納娛樂業、廣告業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因此,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外籍個人,只要在中國境內取得按娛樂業、廣告業稅目繳納營業稅的收入都應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
⑸ 「票房分賬」各方涉及哪些稅收
「票房分賬」是指對每百元票房扣除5%的電影發展專項基金和3.3%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後進行的分賬,即所謂「上游分賬」和「下游分賬」。上游分賬是指電影製片和發行方可以收取稅後票房的43%;下游分賬是指院線和影院環節獲取稅後票房的57%。簡單說「票房分賬」就是製片方、發行方與放映院線、影院分票房收入。這里需要說明的是「票房分賬」主要涉及流轉稅種的營業稅,屬於扣除5%的電影發展專項基金和3.3%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後的稅後分賬。從營業稅層面而言,納稅人需要在納稅主體的確認,計稅依據及適用稅目的確定和現行稅收政策優惠上進行區分。
放映收入按「文化體育業」稅目中「文化業」納稅
依據《財政部關於印發〈電影企業會計核算辦法〉的通知》(財會〔2004〕19號)規定,放映收入是指直接公開再現影片而取得的各種收入,包括影院票房收入以及其他直接以社會公眾為受眾的收入。不包括影片在電視、網路等媒介上的播映收入。在營業稅稅目適用上,《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的通知》(國稅發〔1993〕149號)規定,「文化體育業」稅目中「文化業」,是指經營文化活動的業務,包括表演、播映、其他文化業。其中播映,指通過電台、電視台、音響系統、閉路電視、衛星通信等無線或有線裝置傳播作品以及在電影院、影劇院、錄像廳及其他場所放映各種節目的業務。因而放映院線、影院票房收入就全額按「文化體育業」稅目中「文化業」納稅。但影院的映前廣告,屬於廣告的播映,應按服務業稅目中的「廣告業」稅目征稅;如果取得票房收入的地區屬於「營改增」地區,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上海市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1〕111號)的規定,映前廣告播映屬於文化創意服務中的廣告服務,應繳納增值稅,廣告播映收入的納稅主體是廣告播映方,此部分收入不屬於票房分賬的范圍。
「票房分賬」前先要繳納3.3%的營業稅金及附加。這里的3.3%是指「文化體育業」適用的3%稅率和分別按實際繳納營業稅額徵收的城市維護建設稅的適用稅率7%和教育費附加的徵收率3%。需要說明的是關於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適用存在行政區劃差別,需根據具體情況予以適用,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國發〔1985〕19號)第四條規定,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7%;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稅率為1%。
票房提取的國家電影事業發展專項資金不得稅前扣除。《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家電影事業發展專項資金營業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0〕16號)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111號)規定執行相關營業稅政策。電影放映單位放映電影,應以其取得的全部電影票房收入為營業額計算繳納營業稅,其從電影票房收入中提取並上繳的國家電影事業發展專項資金不得從其計稅營業額中扣除。
⑹ 有木有人知道電影映前廣告的投放費用是腫么計算的啊
額,電影映前廣告的費用是按照廣告片的時長(譬如說10s、30s、60s)不等,投放的周期(一個月、一季度、一年)不等,投放的范圍(一個影院、一個省、全國投放)不等,不過可以肯定的是,投放越多,折扣越給力。希望能夠幫到你
⑺ 我們是一家廣告公司,2020年享受了文化事業建設費免徵政策,請問2021年還能繼續享受這項減免優惠政策嗎
可以。為應對疫情沖擊,支持廣告業、娛樂業恢復和發展,2020年5月印發的《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電影等行業稅費支持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5號)規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徵文化事業建設費。對於政策發布之日前,已征的應予免徵的文化事業建設費,可抵減以後月份應繳納的文化事業建設費或予以退還。
為進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幫助企業紓困發展,2021年3月印發的《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延續實施應對疫情部分稅費優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7號)規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電影等行業稅費支持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5號)規定的稅費優惠政策凡已經到期的,執行期限延長至2021年12月31日。
根據以上規定,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所有應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的繳納義務人可以繼續享受文化事業建設費免徵優惠政策。因此,你單位2021年可以繼續享受文化事業建設費免徵政策。
⑻ 請問電影院的廣告收入按什麼稅率計算
如果屬於營改增的范圍內的廣告服務,稅率為6%
專業回答請採納,謝謝。
⑼ 什麼情況下免徵文化事業建設費
提供營改增應稅服務未達到增值稅起征點的個人,免徵文化事業建設費。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小規模納稅人季度銷售額不超過9萬元(含9萬元)免徵文化事業建設費。
根據《關於對小微企業免徵有關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財稅〔2014 122號〕)規定,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對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以及按季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含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徵文化事業建設費。
⑽ 各國規定發行方、院線、影院放在影片中的廣告要不要給出品方分成
要給出品方分成
他們把廣告直接注入影片拷貝,在電影放映前播出的貼片廣告。比如以前的一個例子,1997年5月,加映在美國影片《山崩地裂》前的一分鍾「新飛電器」企業形象廣告片,它隨著進口大片走進了全國100座大中城市的1500家影院,經過10萬場次的放映,觀眾達7000萬人次,「新飛電器」收入達100萬元。
這是從認識電影來了解新廣告。
以下是通用的規定
一、影片貼片廣告必須嚴格執行廣告管理的有關規定,內容要真實合法,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要求,不得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二、未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未取得相應的廣告經營資格,不得設計、製作、代理、發布影片貼片廣告。�
三、未經影片版權方同意,任何單位不得搭載、刪減貼片廣告。
四、影片貼片廣告一律加在《電影片公映許可證》畫面之前,不得佔用電影放映時間。�
五、電影院線公司、發行公司要規范操作貼片廣告業務,電影院要對放映的影片貼片廣告時間予以公告。�
六、切實加強影片貼片廣告管理。各級電影行政管理部門對違反本通知規定的,依據電影管理的有關法規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停止供片並責令停映整頓。�
七、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加強對影片貼片廣告的日常監管,加強對電影廣告從業人員的法規培訓,對違反廣告管理法規規定的行為依法查處,維護正常的電影廣告經營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