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看電影時拍照違法嗎
看電影時拍照是否違法,要根據情況而定。
如果只是拍照,但並沒有去用做商業用途,也沒有傳播,甚至都沒給別人看,不會侵犯版權。所以一般情況下不是屬於違法行為,但是如果影院當中有特殊規定的話,就是另當別論。
根據相關規定,未經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對正在放映的電影進行錄音錄像。發現進行錄音錄像的,電影院工作人員有權予以制止,並要求其刪除;對拒不聽從的,有權要求其離場。行為人未經他人允許錄像,且對此進行公開的,行為人拍照錄像的行為是違法的。行為人未經他人允許,且以營利目的拍照錄像的,侵犯了他人的權力。行為人拍照錄像的內容涉及他人隱私的,也是屬於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
第三十一條 未經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對正在放映的電影進行錄音錄像。發現進行錄音錄像的,電影院工作人員有權予以制止,並要求其刪除;對拒不聽從的,有權要求其離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九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醜化、污損,或者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偽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未經肖像權人同意,肖像作品權利人不得以發表、復制、發行、出租、展覽等方式使用或者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第一千零二十條 合理實施下列行為的,可以不經肖像權人同意:
(一)為個人學習、藝術欣賞、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在必要范圍內使用肖像權人已經公開的肖像;
(二)為實施新聞報道,不可避免地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三)為依法履行職責,國家機關在必要范圍內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四)為展示特定公共環境,不可避免地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五)為維護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權人合法權益,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的其他行為。
B. 影院拍照算違法嗎
法律分析:電影院拍照片不算犯法,如果只是拍照,但並沒有去用做商業用途,也沒有傳播,甚至都沒給別人看,不會侵犯版權,當然,如果影院有明確規定的就不一樣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 第三十一條 未經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對正在放映的電影進行錄音錄像。發現進行錄音錄像的,電影院工作人員有權予以制止,並要求其刪除;對拒不聽從的,有權要求其離場。目前的法律規定和司法實踐看,僅通過考察行為人是否經肖像人同意以及是否以營利為目的這兩個方面來判斷是否侵害肖像權。從有關司法判例看,目前,不當使用肖像的,如果對社會有益,且行為並未造成嚴重不良後果,可以不認定侵權,自然也就無需賠償。
C. 看電影拍照違法嗎
法律分析:不算違法,如果只是拍照,但並沒有去用做商業用途,也沒有傳播,甚至都沒給別人看,不會侵犯版權,當然,如果影院有明確規定的就不一樣了。電影院拍照片不算犯法,如果僅僅是拍照並沒有用作商業方面的用途,也沒有大肆的進行傳播,那麼是不會侵犯到電影的版權的,所以一般情況下不是屬於違法行為,但是如果影院當中有特殊規定的話,就是另當別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 第三十一條 未經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對正在放映的電影進行錄音錄像。發現進行錄音錄像的,電影院工作人員有權予以制止,並要求其刪除;對拒不聽從的,有權要求其離場。
D. 在電影院拍攝電影算犯法嗎
法律分析:攝屏但不傳播,不是違法的行為,但是是不文明的行為。但是,如果大量攝屏並傳播是會有涉及版權侵權問題。非盈利性的不犯法。但電影院可能有這種規定,所以你被發現後可能會被請出去,或者永久禁止進入電影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 第三十一條 未經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對正在放映的電影進行錄音錄像。發現進行錄音錄像的,電影院工作人員有權予以制止,並要求其刪除;對拒不聽從的,有權要求其離場"。
E. 電影院拍攝照片違法嗎
法律分析:電影院拍照片不算犯法,如果只是拍照,但並沒有去用做商業用途,也沒有傳播,甚至都沒給別人看,不會侵犯版權。如果全程錄像並傳播就屬於違法。未經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對正在放映的電影進行錄音錄像。發現進行錄音錄像的,電影院工作人員有權予以制止,並要求其刪除;對拒不聽從的,有權要求其離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
第三十一條 未經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對正在放映的電影進行錄音錄像。發現進行錄音錄像的,電影院工作人員有權予以制止,並要求其刪除;對拒不聽從的,有權要求其離場。
第三十三條 電影院應當遵守治安、消防、公共場所衛生等法律、行政法規,維護放映場所的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保障觀眾的安全與健康。任何人不得攜帶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進入電影院等放映場所,不得非法攜帶槍支、彈葯、管制器具進入電影院等放映場所;發現非法攜帶上述物品的,有關工作人員應當拒絕其進入,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F. 電影院錄視頻違法嗎
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電影院都會有禁止拍照的提示。 如果是偷攝錄像的話,那將會觸犯法律,侵犯電影 版權 。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 第七條 與電影有關的知識產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知識產權執法的部門應當採取措施,保護與電影有關的知識產權,依法查處侵犯與電影有關的知識產權的行為。從事電影活動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應當增強知識產權意識,提高運用、保護和管理知識產權的能力。國家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開發電影形象產品等衍生產品。
G. 電影院拍攝屏幕違反哪條法律
電影院拍攝屏幕的行為,違反了《著作權法》的法律規定,侵犯了著作權人對於電影作品的復制權。
依據《著作權法》規定: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五)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數字化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六)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七)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視聽作品、計算機軟體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計算機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八)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九)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十)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視聽作品等的權利;
H. 乃萬為在電影院拍攝照片道歉,4種行為屬於電影盜攝,你知道是哪些行為嗎
乃萬分享了幾張自己在電影院拍攝的《革命者》照片,引發網友對其盜攝的討論,隨後她將微博刪除。晚上,乃萬發文為引起的爭議道歉,她表示「非常對不起電影製作者們,我是無心的,我確實不知道,並且當時發出來立刻被粉絲提醒就迅速刪除了。」
其實她這個道歉似乎還沒意識到問題所在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將拍攝的照片發送朋友圈,有可能需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如果損害公共利益,或情節嚴重的,還可能被處以罰款、沒收相關材料及工具等。
哪些行為屬於電影盜攝在電影院盜攝,是觀影的幾大惡習之一,錄像、錄音、拍屏等都屬於影院盜攝行為,該舉動還侵犯版權。如今不少電影院在電影開場前都會有「禁止盜攝」等文字提醒。需要普及的是,電影盜攝又稱屏攝,是指一種包括錄像、錄音、拍屏在內的影院盜攝行為。
I. 電影院攝屏違法
法律分析:電影院攝屏、非法傳播情節嚴重的,屬於侵犯知識產權罪。《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電影局關於嚴厲打擊在影院盜錄影片等侵權違法行為的通知》提到盜錄影片及非法傳播盜版節目是觸犯《刑法》和《著作權法》的嚴重犯罪行為。鼓勵、支持影片版權方依法追究盜錄者及非法傳播盜版節目者的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一十七條 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情形之一,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文字作品、音樂、美術、視聽作品、計算機軟體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三)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製作的錄音錄像的;(四)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製品,或者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五)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六)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採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