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電影二次曝光劇情到底是什麼意思
范冰冰扮演的宋其是出生在濱海小城,是個精神患者。
她小時候親眼目睹了母親被人殺死,後被參與調查此案的律師劉建收養。長大後,宋其愛上了沒有血緣關系的哥哥劉東。
在劉健去新疆看范爸時,車禍了。范無意間發現范爸還活著,去找,又目睹范爸的死,把范爸范媽的骨灰放進岩洞後,就失憶了,只記得感覺。
童年時代父親海難失蹤,目睹母親深夜被害,少年時代和義兄的愛情受阻,養父車禍身亡等一連串創傷和重壓而產生心理幻覺,導致自認激情失手殺死閨蜜,撞死了涉案的警察,從此開始了絕望掩飾的逃亡之旅。其實她只是在自己的幻覺中重演了一遍母親被殺、養父死亡的悲劇人生。
拓展資料:
《二次曝光》是由李玉執導,范冰冰、馮紹峰和霍思燕領銜主演的一部劇情電影。於2012年09月29日中國大陸上映。這是繼《蘋果》、《觀音山》之後,范冰冰和導演李玉第三度合作。
李玉的電影逃不脫傷害、女性心理。《二次曝光》故事靈感最早來源最早來自一則璩美鳳的社會新聞,台灣「性愛光碟」的女主角,時隔7年後回台,有媒體報道說她原諒了曾經出賣自己的閨密,在接那位女士出獄的時候,還送了一串手鐲。
㈡ 范冰冰演的《我不是潘金蓮》這部電影,你的評價是什麼
當《我不是潘金蓮》還在宣傳期時大家就非常期待,一是因為范冰冰從未嘗試過類似的角色:平日里傲嬌女王范兒的范爺要挑戰出演為了一個說法而層層上告,形象與做法皆低到塵埃里的農村婦女,二來這種題材的故事若是刻畫的太誇張恐怕也過不了審。結果是馮小剛與范冰冰一起合作便為觀眾呈現了一場恰到好處的容納了愛情、冤情、同情的精彩絕倫的生活黑色喜劇。
圓形取景這樣的設計,在我看完整場電影後不禁佩服馮小剛導演的藝術與靈性。這樣做的好處諸多,譬如影片所講的故事發生在江西一座小城,而南方小城常給人的溫文爾雅則非常適合用圓形取景;其次這樣能夠排除一切干擾因素,使得觀影者完全聚焦於故事本身,更能對影片所講述的故事感同身受,最後還有一個妙處在於,影片揭露的也是現實社會中某些官員對民眾生活問題的踢皮球行為,多次提及的「因小失大,丟了西瓜撿芝麻」等等,均為管中窺豹,圓形場景下聚焦的只是一個故事,而圓以外的,或許是更多更復雜的真實生活。
電影的旁白由馮小剛導演親自錄制,像極了在聽一個旁觀者講故事。故事的主線為李雪蓮與丈夫秦玉河假離婚,結果卻在婚後分到房子時因丈夫另外娶妻而變成了真離婚。李雪蓮氣不過,為求一個說法開始了上告之路。她的訴求是先與丈夫確認這是假離婚,然後再復婚,接著再真離婚,這在常人看起來無比荒誕的行為卻是她的偏執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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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如何評價范冰冰主演《我不是潘金蓮》電影
在這部電影里,我看到了一個誰都沒有錯但又誰都逃不脫責任的悲劇。
馮小剛用一個別出心裁的圓形鏡頭,開門見山地展現了女主角李雪蓮的悲劇的起因,涉及到當前很熱的話題——假離婚變成真離婚然後房子沒了男人跑了。
她去找一個當法官的遠房親戚,一路告狀找到法院院長、縣長、市長、中央首長,甚至因為她的告狀把法院院長、縣長、市長都給撤了,十年裡,換了一波官員,但她告狀一直失敗,直到她前夫秦玉河死了,這個狀無法再告了,她都一直在失敗。
在她的失敗里,我們看到了縣長望風而逃、市長避之不見、派出所請她去喝茶(電影里真的用的是喝茶)、中央首長因為她在人代會小組會議上跟省長拍桌子也不過是因為「一點小事搞到北京來了」、然後省長撤了底下負責人的職也只是「丟了省里的人」、新換上來的一波官員一茬接一茬地來勸她別再告狀了,就像圍追堵截地截訪一般,看上去活生生一出官場現形記。
李雪蓮真的是太苦了!為了生第二個孩子才提議假離婚結果因為成真了被丈夫拋棄氣得流產、被前夫污衊是「潘金蓮」、被男友趙大頭欺騙利用污了身子、被自己家鄉的領導「通緝」、在北京病倒住院無錢承擔舉目無親……這是一部喜劇無疑,台詞、動作都打上了濃濃的馮小剛式喜劇的烙印,現場有人統計觀眾笑了45次,但這無疑也是一出悲劇,是一個現實的、底層人民的悲劇,令人笑過之後又滿心悲涼。
可是,這一部戲里,有誰錯了呢?李雪蓮在第一幕和法官王公道(大鵬)也說了「離婚證是真的,但是離婚是假的」這樣的話,就如同現在假離婚的糾紛一樣,離了就是真離了。她一路告狀,無非是想跟秦玉河復婚再離婚,可是那一張離婚證是有效的,法官管不了、法院院長管不了、縣長市長管不了,她就從告秦玉河變成了要告上述所有人。從一個學法律的學生的角度來看,就算是官做到President也不能強迫她前夫配合她再走一遍復婚再離婚的過場。
李雪蓮似乎不值得同情,她的悲劇都是她自找的,她只要聽了官員們的勸放棄告狀,她就可以安安穩穩地過好小日子,經營好自己的小餐館。其實官員們並沒有騙她,她的這個狀確實是沒法告的贏的。
是啊,這簡直就是一個不懂法的農村婦女上躥下跳地無理取鬧,還害得領導們焦頭爛額甚至丟了前程。
荒謬無比!
因為一個農村婦女不懂法,法院院長就可以看著秘書把她推倒在水凼里?
因為一個農村婦女不懂法,縣長就可以謊稱自己是秘書而借機逃竄?
因為一個農村婦女不懂法,市長就可以撂下一句「把她弄走」的指示然後派出所請她去喝茶?
因為一個農村婦女不懂法,各級政府就要在每年開人代會的時候圍追堵截?
難道是李雪蓮錯了嗎?
不!
我想起我在縣法院實習的那段日子,時不時會跟著法院的哥哥姐姐們去做調解,有一次回來之後,吃飯的時候我跟法院領導吐槽了一句:「現在老百姓不懂法真是麻煩,跟他們講意思自治、公序良俗就是對牛彈琴。」領導說了幾句話成為那次實習最重要的收獲,或許會影響我一生:「這確實是個很嚴重的問題,但是你這個心態不對。老百姓不懂法是因為他們沒機會像我們一樣系統地學過法,學法的時候學了一點罪刑法定就鄙視社會上喊著一律死刑的人,我那時候也是這樣的。我上班以後才發現,這講到底還是我們這些學法的人工作沒做好啊,再說了,要是人人都是法學家、人人都按照法律思維辦事情,那還要我們幹嘛?」
正是因為李雪蓮們不懂法,所以才需要有法院,需要國家來給她主持公道,即便她的執念是錯的,也沒有理由去推、去躲、去攔。這個農村婦女的無理取鬧,恰恰是廟堂之上那群「懂法的人」工作沒做好啊,你們工作做不好,那還要你們何用?
在我看來,整部戲只有兩段台詞深入我心。
一個是高明老師飾演的中央首長敲桌子說的:「他們不是人民公僕,是拿著人民的俸祿、不為人民辦事、騎在人民頭上作威作福的人!」(此處全場掌聲)
另一個是結尾處張嘉譯老師飾演的市長馬文彬跟前來匯報李雪蓮不再告狀的縣長(於和偉)說的:「這個事情里,沒有人有惡意,但是我們是為了幫助李雪蓮呢,還是為了保住我們頭上的帽子?我看是後者居多吧?只對上面負責,不對下面負責,但是要知道,不對下面負責是對上面最大的不負責!」(看到這里的時候,真的覺得這是一個鞭辟入裡的反思,值得給予敬意!)
為了保住帽子,只要李雪蓮不再去告狀了就可以了,不要給國家/省里/市裡/縣里丟人就好了。告了十年狀,新上任的市長說:「現在不比以前了,有微博、微信,不看住了要是發到網上去,那不是給國家抹黑嗎?」呵呵,多諷刺。
當然了,即使這部片子的黑暗面令人厭惡,在現實里也層出不窮,我也還是相信,我們這個國家正在一步一步地走向光明。我們的憲法的第二條就寫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是國家的主人,可能有人會說了,一紙空文而已。不,如果人人都覺得這是一紙空文,那它就是一紙空文,而現在呢,我們的社會不再把這些黑暗的東西當做習以為常的事情,我們會去曝光、會去抗爭,那麼,總有那麼一天它不再是一紙空文,我相信,這一天會到來的!
嗯,結局似乎很不錯。不再告狀的李雪蓮沒有回老家,跟表弟在北京開了個餐館,遇到了當年那個落荒而逃並因此被免職的縣長,相逢一笑。一切彷彿可以有一個新的開始了。
今天的點映很契合主題——《喜劇的憂傷》,笑了很久,也想了很多。
㈣ 《我不是潘金蓮》是一部怎樣的影片
影片根據劉震雲同名小說改編,講述了一個被丈夫污衊為「潘金蓮」的女人,在十多年的申訴中,堅持不懈為自己討公道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