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沈騰主演電影《西虹市首富》涉侵權案開庭,被告方究竟哪方面涉及侵權了
這段日子以來,我們國家的電影頻頻傳出經典作品,大熱的《你好,李煥英》、《唐人街探案系列》等。之前的《西虹市首富》作為喜劇電影題材中獲得大量票房成績的作品,卻在獲得榮譽後於這段時間內竟然被爆出了抄襲侵權,這一時間之間在網路上迅速引起了大家的熱議,畢竟沈騰的喜劇首秀《夏洛特煩惱》可是給我們留下了很多的歡樂記憶,也讓我們在歡樂中獲得了更多的深思。如今沈騰和宋芸樺作為主演給我們共同帶來的《西虹市首富》卻被爆出負面新聞,相信很多網友都不敢相信,目前這件事情也是眾多網友關注的重點,這部電影的侵權案結果不僅關繫到了《西虹市首富》作品的價值,也關繫到了沈騰個人今後在喜劇屆的名譽。
經過相關情況了解,《西虹市首富》這部電影主要參考了《布魯斯特的百萬橫財》,王女士此次的行為甚至還被指是一種蹭熱度的舉動。所以在沒有實際證據的情況下,僅憑個人的片面之詞是無法獲得他人認可的。
B. 於正訴「毒舌電影」侵權案勝訴,案件的始末有何細節
於正是有真本事的,我很佩服!雖然有抄襲行為,但是他對劇本把握是很有一套的,他自己深諳觀眾心理,什麼類型,什麼題材怎麼製作,它都有一套!而且他大部分劇本還是原創的。他有一雙善於發掘娛樂圈新人的火眼金睛,捧紅了一眾新人,卻在捧紅他們之後經常鬧得不歡而散。說實話,如果只是一個人和他鬧僵還好,可是那麼多和他合作的人。
於正本身就是一個很有爭議的人,他自己曾說過一句話我就是一個編故事的說書人。去年熱門電視劇《延禧攻略》將這部電視劇的製作人於正又重新帶回了公眾的視野中。於正本事是有點的,美人心計和宮都看得出來會抓小姑娘觀眾心裡,美輪美奐的場景衣物。但是近來江郎才盡,人品劇差。我是從延禧知道於正因為是老人看電視少,上網少延禧不錯。是一個有想發為自己事業努力的人。
C. 梅艷芳哥哥告電影《梅艷芳》侵權,如何從法律的角度看待此事
梅艷芳哥哥起訴電影《梅艷芳》侵權的行為並不合法,梅艷芳哥哥持有的“梅艷芳”商標早已過期,嚴格意義上來說梅艷芳哥哥並沒有資格用梅艷芳的名字注冊商標,大家都知道梅艷芳和家人的關系一直都不好,梅艷芳生前沒有給家人留下任何一份遺產,這就足以說明梅艷芳和家人的關系並不好,梅艷芳哥哥只是把妹妹當曾撈金的工具人,所以我覺得梅艷芳哥哥起訴電影侵權的行為不合法,同時也違背了道德底線,作為哥哥更應該支持電影《梅艷芳》,畢竟這也是梅艷芳的夙願。
梅艷芳哥哥的行為也不道德
我覺得梅艷芳哥哥的行為還很不道德,梅艷芳哥哥的年紀也不小了,如今還執著利用自己的妹妹,或許在他們的眼裡這就是梅艷芳唯一的價值,難怪當初梅艷芳一分錢都不願意留給他們。
D. 《西虹市首富》涉侵權案開庭,對演員和劇組會有何影響
《西虹市首富》涉侵權案開庭也讓人們將目光再次對准了這部幾年前特別火爆的電影,也讓不少網友再度議論起了沈騰。但在我看來,《西虹市首富》侵權案並不會對演員和劇組有影響,受影響的可能只有編劇和相關出品公司。這是因為演員和劇組主要負責按劇本拍戲,而編劇和相關出品公司才是涉及侵權的那一方。
總的來說,《西虹市首富》涉侵權一案,對演員和劇組沒什麼影響,對編劇和相關出品公司才有影響。
E. 電影《西虹市首富》涉侵權案開庭,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3月18號電影《西虹市首富》涉侵權案在北京開庭,但是在庭審的最後雙方都堅持自己是原創,同時原告王女士也沒有和解的意思,但是又拿不出實質性的證據表示對方是剽竊自己的作品,所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宣布休庭擇日再次宣判。其實在一審時,法院已經駁回王女士的訴求,但是王女士不服,選擇上訴到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再次上訴。
被告的代理律師說《西虹市首富》這部電影是合法授權,改編於《布魯斯特的百萬橫財》,其中的人物關系和故事情節都是通過合法的改編而來。如果同時看過兩部電影的網友,都會對這部電影的關系很清楚。但是對於這個說法,王女士表示她沒有看過《布魯斯特的百萬橫財》所以她不認可這種說法。
F. 沈騰攤上大事,代表作被告抄襲,200億票房演員地位保不住了嗎
今年春節檔大火的《你好,李煥英》讓沈騰主演的電影總票房超過200億元,沈騰也成為了中國影史首位200億票房演員。沈騰的票房號召力,憑借的完全是他自己——他這個人本身,以及輕松幽默的表演風格。
一路走來,他出演過不少電影,而很多電影也讓人記憶猶新,捧腹大笑。其中《西虹市首富》是沈騰主演的電影中知名度較高的一部,其不僅進一步奠定了沈騰在喜劇界的地位,連電影插曲《卡路里》也獲得了極高的傳唱度。
一切的情感遞進和故事轉折都是那麼水到渠成,一切都恰到好處。對於表演對於他自己的事業,正是由於他的嚴謹態度才讓沈騰成了兩百億票房的男神,這個稱號真是實至名歸!
G. 主演電影被指抄襲,劉德華和出品方被索賠近1億,古天樂安然無恙,咋回事
劉德華攤上事兒了,有人質疑《掃毒2》在人物設置、敘事結構、故事背景、人物關系、重要情節、結局表達、人物職業、拍攝表現手法、人物海報設計、片名設計、服裝設計等諸多方面。
幾乎是「完全」抄襲成都環球博納文化傳媒有限公司2006年拍攝的電影《完美情人》。環球博納將劉德華以及電影《掃毒2》6家出品方公司以侵權糾紛告上法庭,提出連帶賠償9999.9999萬元人民幣。
劉德華只是監制和主演而已,他又不是導演,不是編劇,為何要起訴他呢?而且還可能面臨因抄襲索賠一個億,但看起來網友們對於這起抄襲風波和侵權糾紛並不買賬,大多認為是導演和公司為了紅而蹭我們劉天王的熱度啊!
無論結果怎樣,似乎導演阿生都不會有損失。贏了官司能獲得賠償,雖然不一定能拿到一個億;即便輸了官司,經濟上也承擔不了多少損失,還蹭了回劉德華的熱度,讓大家知道了這部電影和導演本人。
H. 關於法律、專利法 假如我是一名著名演員,我演的電影已經在公眾面前放映。這時有個節目為了某種用途在他
有一點問題,因為電影放映與電視播出分屬兩個不同的系統,為了保證電影的票房,一般電影在公映一定時間後,才允許在電視上播出。但這個並非法律,而只是一個行政命令或者行政規定,如果某電視台不遵守這個政策,提前播出了,那肯定是要受到行政處罰的。而如果僅僅是播出片段,一般是不追究的。當然這也要分清楚是否因為商業目的,如果是在廣告中夾帶這個片段,又未經著作權人同意,那肯定是侵權的,也不管是不是提前播出的,任何時候未經著作權人同意擅自在廣告中夾帶其作品片段都是侵權的。注意,這里的被侵權人都是著作權人,而不是該電影的演員,更不管其是否著名。
當然,有一種情況演員會成為被侵權的主體,那就是商業廣告未經演員本人同意在廣告中擅自使用演員的形象(包括劇照、生活照等),或者在其他場合使用演員的形象(包括劇照、生活照等)而使演員的的社會評價降低,這樣都構成對演員肖像權或名譽權的侵犯。
I. 梅艷芳胞兄告電影《梅艷芳》侵權,是否有勝訴的可能
梅艷芳胞兄勝訴的可能性很高,雖然很不想梅艷芳胞兄可以勝訴,但是他手上確實有“梅艷芳”“Anita Miu”這兩個商標的注冊權,暫時他並沒有提出具體的賠償金額,現在案件正在受理,原則上“梅艷芳”的商標他確實早就注冊過,但是他很早之前就已經知道要拍攝這部電影,而且當初電影還邀請了梅艷芳胞兄作為親友團參加電影的首映禮,梅艷芳胞兄當時還對這部電影做出了點評,實在不理解他現在為何又要突然起訴電影《梅艷芳》侵權。
梅艷芳胞兄的行為讓人覺得寒心
梅艷芳胞兄很早就知道這部電影的存在,等電影獲得不錯票房成績的時候才出來抗訴電影存在侵權的行為,梅艷芳胞兄的行為讓人覺得心寒,也讓人覺得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