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電影《真相》第九集所有陪審員的真實姓名
羅琛 (李國麟飾) 陪審團成員
Leo (蔡淇俊飾) 陪審團成員
蘇偉權 (劉江飾) 陪審團成員
許國正 (羅浩楷飾) 陪審團成員
Bobo (蔣家旻飾) 陪審團成員
張玉英 (何綺雲飾) 陪審團成員
馮潔麗 (盧宛茵飾) 陪審團成員 韋文翰之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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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審員》是由洪承萬執導,文素利、朴炯植主演的一部電影。
《陪審員》是由洪承萬執導,文素利、朴炯植主演的一部電影。
⑶ 失控的陪審團的角色介紹
擁有三十多年從業經驗的代理律師洛爾(達斯汀·霍夫曼 Dustin Hoffman 飾)寧肯憑借個人經驗選擇陪審團成員,但還是接受與陪審團篩選顧問勞倫斯合作,因為此類控告槍支公司的案例勝少敗多。另一方面,槍支公司聘請著名陪審團篩選顧問藍金(吉恩·哈克曼 Gene Hackman 飾),全面調查陪審團成員背景,以期掌控陪審團。 青年尼克(約翰·庫薩克 John Cusack 飾)入選陪審團,但他的目的一開始看來就不單純,尼克運用多種手段,在陪審團內部和藍金的力量展開爭奪,尼克的搭檔瑪麗(蕾切爾·薇姿 Rachel Weisz 飾)同時向洛爾與藍金發出信號,承諾他們出錢就可以控制陪審團。藍金在和尼克的爭奪中焦頭爛額之際,他的部下發現了尼克真正的意圖……
約翰·庫薩克
生日:1966年6月28日
星座:巨蟹座
國籍:美國
地域:歐美
宗教信仰:天主教
家庭:父(紀錄片製作人)、母(教師)、四個兄弟姐妹(演員)參演的首部電影:《高材生》(1983)
最崇拜的演員:艾爾·帕西諾、羅伯特·德尼羅、達斯汀·霍夫曼、羅伯特·杜瓦爾、羅伯特·雷德福、保羅·紐曼約翰·庫薩克——這個名字與「實力最被低估的演員」、「最希望哪位明星扮演生活中的自己」、「女士最理想晚餐男伴」和「最具21世紀性格的實力派明星」連在一起。
這位非傳統、遠離主流的性格小生,生於一個傳統的愛爾蘭天主教家庭。在這個堪稱演藝世家的家庭中,受家庭藝術氛圍的影響,這個名叫約翰的小傢伙似乎註定與演藝脫不了干係。在電影圈近20年的自我磨煉中,與伍迪·艾倫、卡梅隆·克勞等大牌導演和阿爾·帕西諾、尼古拉斯·凱奇、蘇珊·薩蘭登、約翰·馬爾科維奇等演技名家的合作,庫薩克的表演達到了「演則無所不盡其極」的境界。庫薩克希望在影片和角色中找到的,不只是學習和鍛煉演技的機會,更是從中展現真正自我與希望的契機。也許,在非主流日益成為一種普遍現象的好萊塢,庫薩克這種有些另類的表演風格和處世態度,正是他逐漸受到認可的原因之一。庫薩克對自己的表演工作要求極其嚴格,對表演他有一句名言:「我會做你想要我做的任何事,你讓我往左我就往左,你讓我往右我就往右,怎麼著都行。」與他合作過的許多大導演都作證「他真的能做到」。他看起來文質彬彬,卻也和尼古拉斯·凱奇一樣,樂於手端M16機槍大聲嘶喊。《人物》、《時代周刊》、《洛杉磯時報》、《滾石》等重量級報刊雜志也異口同聲稱他為「最棒的演員」。
達斯汀·霍夫曼
男,身高1.63米,1937年8月8日出生在美國加利弗尼亞的洛杉磯。美國著名演員,二屆奧斯卡最佳男主角獲得者。小的時候霍夫曼有不少小問題,例如粉刺,齲齒和身高不如同齡人。很快他發覺很喜愛演戲,由於個子小,在學校的「聖誕聖歌」一劇中演「小提木」,從此便喜歡上表演了。這位美國著名的電影、戲劇演員1965年進入百老匯,次年因參加演出《第五匹馬的旅程》而為人矚目。由於在《畢業生》中的表演霍夫曼得到奧斯卡的提名。出呼影迷的意料,霍夫曼在對角色的選擇上有很大的突破,在《午夜牛郎》中扮演一名流浪漢。也因《午夜牛郎》的這一角色再獲奧斯卡的提名。而後家庭倫理片《克萊默夫婦》中的角色是霍福曼表演生涯中最值得稱贊的。也為他奪得了奧斯卡獎。之後他暫離電影界,回到百老匯導演舞台劇,1982 年,他重回銀幕。在賣座喜劇片《寶貝兒》里一人扮演男女兩個角色。1989 年霍夫曼在電影《 Rain Man》中塑演一位精神病人,這部影片為他贏得第二個奧斯卡獎,好萊塢金球獎最佳劇情片獎、最佳男主角獎。使他成為受人尊敬的藝人。
主要作品和榮譽:
|主演:克萊默夫婦(KRAMER VS.KRAMER)(1979) 獲得:第五十二屆奧斯卡金像獎最佳男主角雨人(RAIN MAN)(1988) 第六十一屆奧斯卡金像獎最佳男主角畢業生(THE GRADUATE)(1967) 第四十屆奧斯卡金像獎最佳男主角提名午夜牛郎(MIDNIGHT COWBOY)(1969) 第四十二屆奧斯卡金像獎最佳男主角提名萊妮(LENNY)(1974) 第四十七屆奧斯卡金像獎最佳男主角提名
吉恩·哈克曼
性別:男
英文名:Gene Hackman
生日:1930年1月30日
星座:水瓶座
國籍:美國地域:歐美
身高:188cm
生平介紹:吉恩·哈克曼出生在一個破裂的家庭,16歲的他報名參軍,在海軍陸戰隊服了三年役,退役後他前往紐約,一開始只是攬一些雜活,後來進入伊利諾斯州大學學習新聞和電視製作。吉恩直到30歲才決定從事演藝事業,他加入了加利福尼亞的Pasadena劇院,據聞,他和同學兼室友達斯汀·霍夫曼(Dustin Hoffman)曾雙雙被認為是最沒前途的演員。哈克曼回到紐約後在夏令劇目和非百老匯劇中擔任演員。1964年他被選中在百老匯舞台劇《Any Wednesday》中扮演年輕的原告,他也因此獲得沃倫·比蒂(Warren Beatty)主演的1964年影片《亂絲情網》(Lilith)中的一個小角色。比蒂在下部影片《邦妮和克萊德》(Bonnie and Clyde)中再次選用哈克曼扮演他的兄弟,為他贏得了奧斯卡最佳男配角的提名,此後吉恩再次憑借1970年影片《我永不為父親唱歌》(I Never Sang for My Father)獲得該項提名。1972年他終於以《法國販毒網》(The French Connection)贏得奧斯卡獎。哈克曼40歲時出演《夜行客》(Night Moves)、《咬緊子彈》(Bite the Bullet)、《海神號遇險記》(The Poseidon Adventure)等影片具有相當高的水平和深度。作為一個演員的哈克曼可謂是個多面手,既能演《新科學怪人》(Young Frankenstein)這樣的喜劇,又能演《超人》(Superman)中邪惡的大反派;既是《非常手段》(Extreme Measures)中工作重於一切的醫生,又是《赤色風暴》(Crimson Tide)中面臨核毀滅危機的隊長。一開始拒絕了克林特·伊斯特伍德(Clint Eastwood)《不可饒恕》(Unforgiven)片約,哈克曼最終接受了小比爾這個角色,憑借出色的演技他贏得奧斯卡和金球獎,此後也不再對西部片抱有偏見,並出演了《格羅尼默:一個美國傳奇故事》(Geronimo: An American Legend)、《執法悍將》(Wyatt Earp)和《致命快感》(The Quick and the Dead)等影片。吉恩·哈克曼
在先一輩的金像獎影帝之中,吉恩·哈克曼是當今影壇上最活躍的一位。多年來源源推出新作。吉恩·哈克曼於一九三零年於美國伊利諾州出生。他從小熱衷運動,而且脾氣固執。十六歲的時候,他因為被學校開除而離家出走。十七歲,他虛報年齡,加入海軍陸戰隊,在那裡服役了五年,退伍後,他得到了一張高中畢業證書,並計劃入大學修修。但只讀了六個月,他就離開了大學校門,四處做一些類似看房、卡車司機、皮鞋推銷員之類的零工。後來,他接受長島貝波特夏季劇團的邀請,在沒有酬勞的情況下演出了一個角色。不料這次演出激發起他當演員的興趣,終於走上了表演之路。吉恩·哈克曼在戲劇界逐漸建立地位,也開始參加電視劇演出。一九五七年和珍華特合演的《父母大人》影集,是他在電視界的事業高峰。然而,這也是他最後演出的一個電視影集。一九六四年,好萊塢的製片家看中了吉恩·哈克曼,邀請他演出《亂絲情網》一片,從此轉入電影界發展。《亂絲情網》的男主角是華倫比提,他十分欣賞吉恩·哈克曼的演技,乃在開拍《我倆沒有明天》(1967)一片時,以製片人的身份提拔吉恩·哈克曼擔演一個重要角色。吉恩·哈克曼不負所託,竟然獲得金像獎最佳男配角獎提名,從此在電影界闖出了名堂 吉恩·哈克曼於一九七二年主演的《霹靂神探》是他生命中的轉折點。此片是當年叫好叫座的金像獎最佳影片,吉恩·哈克曼也憑此登上奧斯卡影帝寶座,成為影壇的超級在明星。2003年第60屆金球獎吉恩·哈克曼獲得了獎勵終身成就的「西席-第密爾獎」,電影同行齊來慶賀。從1995年以來榮獲(CECIL B.DeMILLE AWARD)終身成就獎的人有:2001年的艾爾·帕希諾、2000年的芭芭拉·史翠珊、1999年的尼克·傑克森、1998年的莎莉·麥克琳、1997年達斯汀·霍夫曼、1996年的史恩·康納萊、以及1995年的索菲亞·羅蘭等。三十年來,吉恩·哈克曼主演過的名片甚多,包括:《海神號》(1972)《流浪奇男子》(1973)、《風雲龍虎鳳》(1975)、《超人》(1978)、《飛越柏林》(1985)、《火爆鼓頭草地兵》(1986)等,無論正派或反派角色都演得淋漓壹致,是影壇公認的演技派巨星。近十年也出演不少重要的配角,依舊表現出色,代表作有《殺無赦》(1992)、《黑色豪門企業》(1993)、《赤色風暴》(1995)、《鳥籠》(1996)、《全民公敵》(1998)、《深入敵後》(2001)等。
⑷ 請問有人看過《12 angry men》這部影片沒有呢中文譯名是什麼呀講的什麼故事呢非常感謝!
中文名《十二怒漢》
【片名】:12 Angry Men
【譯名】:十二怒漢
【年代】:1957
【類別】:劇情/懸疑/罪案/驚悚
【導演】:悉尼·呂美特(Sidney Lumet)
【編劇】:Reginald Rose
【主演】:亨利·方達(Henry Fonda) .... Juror #8 (Mr. Davis)
Lee J. Cobb .... Juror #3
Ed Begley .... Juror #10
E.G. Marshall .... Juror #4
Jack Warden .... Juror #7
Martin Balsam .... Juror #1
John Fiedler .... Juror #2
Jack Klugman .... Juror #5
Ed Binns .... Juror #6 (as Edward Binns)
Joseph Sweeney .... Juror #9 (Mr. McCardle)
George Voskovec .... Juror #11
Robert Webber .... Juror #12
【片長】:96分鍾
【國家】:美國
【語言】:英語
【評分】:8.6/10 (22,284 votes)
【鏈接】:http://www.imdb.com/title/tt0050083/
【格式】:Div3+MP3
【尺寸】:688x416
【大小】:1CD(690.28M)
【字幕】:點我
【簡介】:
五十年代是好萊塢電影發展的一個重要時期,在這個時期集中地涌現出了一大批在電影史上不朽的優秀演員和導演。亨利·方達無疑是這一時期最具影響力的男影星之一,悉尼·呂美特也是這一時期最有才華的年輕導演之一。
悉尼·呂美特(Sidney Lumet)的處女作《十二怒漢》雖然請來了牛氣十足的亨利·方達(Henry Fonda)擔當主演,但是它仍然不是一部大手筆的電影。該片的場景單調得離奇——全片只有一個場景,可以創吉尼斯世界紀錄。(有人認為影片開頭和結尾還有法院大門的鏡頭,實際上剪掉這些鏡頭都不會對整部影片有任何影響。)這一個能讓所有觀眾痴痴地看上一個半小時的場景,就是一間陪審團的休息室,把旁邊的小廁所計算在內都不會超過40平方米!
悉尼·呂美特用他魔術般的藝術表現力讓這間不足40平房米的房子展現了耐人尋味的感人故事:一個在平民窟中長大的男孩被指控謀殺生父,旁觀者和凶器均以呈堂鐵證如山。擔任此案陪審團的12個人要與案件結案前在陪審團休息室里討論案情,並要一直通過討論結果,才能正式結案。
十二個人各有自己的職業也生活,他們當中有巧舌如簧的廣告商、仗義執言的工程師、毫無見地的富家子、歧視平民的新貴族、性情暴躁的老警察、精明冷靜的銀行家、只趕時間的推銷員。每個人都有自己思考和說話的方式,但是除了亨利·方達扮演的工程師之外,其餘的人都對這個案子不屑一顧,在還未進行討論之前就早早認定男孩就是殺人兇手。在第一次投票表決的時候,由於工程師的一票「無罪」票,使得大家要進入討論;經過一番爭吵,有一個老者開始站到了工程師的一邊;沒有達成一致就要繼續討論,而在一次又一次的激烈爭論和思維斗爭中,越來越多的人認為本案有著諸多的疑點,如果大家都不負責任的投了「有罪」票的話,將會白白的斷送一個年輕人的性命。最終通過了各種不同人生觀的沖突,各種思維方式的較量,所有的陪審團員都負責任地投出了自己神聖的一票。
十二個大男人在炎熱的夏天擠在一間小房子里,爭得面紅耳赤,時不時地有人要掄起胳膊扁人,那場面好不熱鬧。電影觀眾在看這十二個憤怒的男人爭論的時候也會反思如果自己被賦予了這種神聖的權利,自己會不會負責任地對待它呢。劇情我就不提示得太多了,或許還有一些沒有看過該片的朋友正要體會這個故事呢。
《十二怒漢》的節奏安排很巧妙。要知道,一部一個半小時的電影只有一個房間的場景,要讓觀眾坐得住,不分段是不行的,但是如果有明顯的分段又會有機會讓觀眾分批地溜走。所以本片採用了兩種分段的方式:一種是演員的身體活動狀況,另一種是整個案件的思維活動狀況。思維活動狀況是指陪審團成員們對這個案件的思考、推理的進程,這個進程是時時受阻的,案情分析到一定的地方就會被卡住,所有的人都沒有主意了。此時需要一段時間來等待新的案情突破點在某個人物的腦子里蹦出來,但是這需要時間。所以這個時候就插入一些演員的身體活動狀況的變化,比如中場休息上廁所的時候,不同的人在廁所中的互相嘲諷;被說到傷心處的人暴跳如雷,憤然起身要去打人;外面突然下起大雨,大家起身關窗子等等。交錯出現的這兩種狀況變化使劇情層層遞進,而又渾然一體。
最難得的是片中人物都有自己的性格,每個演員都演出了自己的味道。然而更絕的是在第一次表決中唯一提出異議的工程師,自己也沒有清晰的為男孩洗脫冤屈的思路,它只是提出了一種會冤枉嫌疑犯的可能性。所以每一個角色不但有自己的性格,而且他們自己的內心都是矛盾的。在整部影片過程中大多數角色都反復地思考著自己的立場,自己跟自己的思想斗爭,直到最後才知道自己到底應該怎樣行使自己神聖的權利。
《十二怒漢》是亨利·方達鼎盛時期的代表作,也是悉尼·呂美特的基石。眾演員出色的表演,和導演對電影節奏的准確把握使本片成為了電影史上的不敗經典。
陪審團醒了——評電影《十二怒漢》(12 Angry Men)
十二個普普通通的人,他們以前素不相識,以後可能也沒有什麼打交道的機會。為了一樁殺人案件,他們坐在了一起。
就是這十二個人,被這個司法制度挑選了出來,組成了一個名叫「陪審團」的神聖組織,要開始決定另外一個人的命運,決定他是有罪還是無罪,是活著還是死亡。他們本來不懂法律,似乎也沒必要懂得法律,因為他們不過是在法律強加的義務之下而被迫來到法庭的。他們來自不同的家庭和生活背景,從事不同的職業,有自身更關心的利益,有不同的人生經驗,有自己的偏好和性格。
在經過六天冗長枯燥的聽審之後,法官終於對陪審團發布裁決指示了。被告是一名年僅18歲的男子,被控在午夜殺害了自己的父親。法庭上提供的證據也極具說服力:居住在對面的婦女透過卧室及飛駛的火車窗戶,看到被告舉刀殺人;樓下的老人聽到被告高喊「我要殺了你」及身體倒地聲音,並發現被告跑下樓梯;刺進父親胸膛的刀子和被告曾經購買的彈簧刀一模一樣。而被告聲稱從午夜11點到凌晨3點之間在看電影的證詞極不可信,因為他連剛看過的電影名字也說不出來。
對於這個鐵證如山的案件,裁決有罪應該是板上釘釘。根據法律,他們只要一致表決通過有罪,就可以完成使命。驅使他們盡快作出裁決的更重要的理由是:這些陪審員實在已受夠這拖沓的審判了;他們被鎖在這間悶熱的小屋裡,汗流浹背,焦躁不安;有人還惦記著自己的生意或下午的球賽。總之,這些更重要的理由歸結到一點就是,這時的他們還沒有真正進入「陪審員」的角色,所謂以公正法律的名義、所謂根據證據,不過是他們只想例行公事,然後趕快回家的托辭。
他們的確不知如何進入自己的角色:電影開初給我們展現的是一幅散亂嘈雜的會議室場景,上洗手間的、抽煙的、閑聊的、坐在桌上的、看財經版報紙的、感冒擤鼻涕的、看著窗外風景的、羨慕對面富人大廈的;對此無比厭倦的、因第一次參加陪審而感到莫名其妙激動的。這給人的印象就是法律裁判並不是一件嚴肅的事情。
但程序畢竟是要走的。所以他們按號入座,開始舉手錶決:11票有罪對1票無罪,結果有一人異議,這意味著必須討論下去、給出懷疑無罪的理由。其他人當然不願意,爭論越來越激烈,人們越來越憤怒。亨利•方達主演的這個持反對意見的陪審員,拋出了自己的疑惑。隨著辯論深入,控方證據的混亂和矛盾之處不斷揭示出來,比如同樣的刀子不止一把;樓下老人不可能在列車噪音中聽到被告喊叫;老弱殘疾的他也不可能在15秒內趕到門口看到被告逃走;聲稱看見殺人的婦女鼻子兩邊有凹痕,證明她長期戴眼鏡,而晚上她不可能戴著眼鏡睡覺,所以她在床上看到殺人的證詞不可靠;甚至 「我要殺了你」這話也並不意味著被告真的殺了人,因為這也許只是一句氣話,況且在辯論中,也有陪審員氣急敗壞地說過這句話;被告記不住看過的電影也正常,因為經過質問,一位陪審員在清醒的時候也無法記得看過的電影,等等。
整個過程跌宕起伏,中間經歷了六次表決,表決方式有寫紙條、舉手、口頭表示,其結果分別是:11比1;10比2;8比4;6比6;3比9;1比11,同意有罪的人越來越少,最後頑固堅持被告有罪的陪審員終於放棄立場。被告終於被宣判無罪。
這就是整個故事的情節,真實似乎得到揭示;正義好像得以伸張。但是,誤讀就在這里:我們千萬不要因為這樣的結果就以為上述辯論所指向的就是所謂的事實和真相,或者易言之,不要以為辯論的過程乃是廓清迷霧、顯現真理的過程。即使我們有了上面那麼多所謂的「事實」,但從影片的結局來看,這些事實反映的不過是「矛盾的事實」、是一種矛盾的狀態,是以證據本身的撲朔迷離來表現客觀事實本身的不確定性。被告之所以被判無罪,是因為這種矛盾的無法解決,而不是因為他事實上沒有殺人。即使被告被宣判無罪,被告本身是否殺人仍然是一個謎,導演仍然沒有、而且是故意沒有給我們一個關於事實和真相的可靠答案。
這是為什麼?這是制度的邏輯。且讓我們再回到電影的一些具體細節當中。其實,在這樣的司法制度中,真正能使被告有罪的理由就是排除合理懷疑(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也就是說,只要一個正常的、謹慎的人對案件的證據產生一個合乎情理的疑惑,被告就可以無罪。所以,我們發現,在影片中,一直堅持被告無罪的陪審員說得最多的詞就是「不知道」:「你認為他是無辜的?」「不知道」;「那你想怎樣?」「不知道」;「你到底想拖多長時間?」「不知道」。他承認自己不能肯定案件的真相,他只是有些疑問,只是不想輕易表決,因為「事關人命,假如我們都判斷錯呢?」他知道自己判斷力的不足,所以他不輕易判斷。不僅如此,除了在前面的辯論中揭示出來的那些證據混亂的理由之外,他還有一些「不算理由的理由」,比如這孩子出生貧寒、童年悲慘,這種理由其實與案件本身無關,因為對方也可以用孩子曾有前科的所謂「品格證據」作為反駁。
但是,正是這些看似無關的東西往往會成為雙方辯論的焦點。既然事實問題大家都無法肯定,所以大家就有理由尋找一切合乎自己判斷的論據。正如最先改變立場、支持無罪的老者所說:「這位先生有異議,並不表明他認為男孩無罪,他只是不能肯定。這是他的立場。我們能打賭我們的判斷一定正確嗎?我相信要有動機。男孩可能有罪,但我希望了解更多。」
所以,在真相無法明晰的情況下,作為有自己感情和個性的普通人,認為被告有罪的陪審員們照樣可以提出自己認為是充分的理由。這些理由更是無關事實,例如其他陪審員用的最多的短語是「浪費時間和金錢」,所以他們想快點表決;還有人是因為自己對被告這個少數族裔根深蒂固的種族偏見,他們認為這樣的人就是天生罪犯;另一個最頑固堅持被告有罪的陪審員之所以要這樣做,是因為他曾經的痛苦記憶,自己的孩子也因為和自己爭吵而離家出走兩年。
面對這樣的「以情感代替法律」的局面,如何讓這些決定別人命運的陪審員們真正運用法律的理性來思考和判斷?這時,還是要依賴普通人的常識(common sense),一種大家在生活經驗中形成的共同的感受。這種感受是人類社會維持的紐帶。在這個時候,大家心目中的正義和良知起作用了。這種正義和良知在某種意義上正是和法律契合的部分。實際上,自從雙方開始對立、辯論開始進行,局勢就已經向理性的方面扭轉,至少大家已不得不以嚴肅的態度來看待法律,而不再是「玩游戲」、「聽故事」。在這個時候,你的情感偏見必須受到別人的質問,因為他們是和你同等地位的人,現在在履行著與你同樣的陪審員的職責。所以,當你說無論事實如何那個男孩就是該殺,你敢承認自己是劊子手嗎?當你說窮小子都是天生罪犯時,別忘了陪審員中就有做清潔工的人;當你把別人的命運當成兒戲,你必須面對旁人逼視的眼睛。
這是一個拷問的過程。還是我們曾經說過的那個命題:審判別人的同時也在審判自己。論辯的緊張、交鋒的激烈,恰好說明他們在鄭重其事地擔當法律的角色,他們雖然以前各有其事,但現在不再為了自己的事而隨大流;他們開始認真對待而不是應付差事;他們需要說服別人和被別人所說服,而不是草率作出決定,他們是經過長時間「憤怒的」爭吵後才表決的。這也許是一個兩難。我們當然需要真相,但如果由於人類本身局限性,真相不可能完全顯現,甚至完全可能遭受曲解,這時候怎麼辦?我們只有選擇,作出在一種制度安排之下可能的選擇。正如那個堅決質疑的陪審員所說:「排除偏見並不容易,每遇到一宗案件,要揭露真相並非易事。我不清楚事情的真相,也許沒有人知道,我只想為清白者辯護。我們所討論的各種可能,也許是錯誤的;也許我們使有罪的人逍遙法外,我不敢肯定。也許有人可以做到。但我們有合理的質疑,這對法律十分重要。」
的確,這對法律十分重要,特別是當法律讓他們成為法律的守護神之時。在經過激烈的辯論之後,一個陪審員終於道出了自己對此的心聲:「我們的責任重大,我們擁有偉大的民主。我們被認可和信任為真正無辜的人洗脫嫌疑。我們擁有權力。這是我們強大的原因。」由此,我們才有可能審視這個制度所具有的好處和缺陷。正如那個堅強的陪審員所說,「普通人也會犯錯誤。」所以這個制度也許是比較脆弱的,脆弱得就像人的生命一樣;但這個制度無疑也是強大的,因為它是人類為了更好保衛自身、為了延續自己生命而創造出來的,它捍衛了人類基本的自由和權利、捍衛了神聖的尊嚴和價值。
如果非要我用一個詞來描述《十二怒漢》,我將不吝自己的贊譽,用「精彩絕倫」一詞來形容它。這種精彩並不是建立在對法律、對制度、對人們展開表演的具體背景的誇大之上,相反,它是在認識到法律、制度和人類內在外在條件的制約之後的精彩。這種精彩我們甚至可以從劇情的展開談起:導演把所有的故事都局限在一間小屋之內,中間只穿插一小段在洗手間的對話。這也可以說是導演的高明之處:局限有多大,人類的故事就可以有多精彩。人類的精彩正是在特定的局限之下才展現無遺。但同時,我要說,《十二怒漢》也是一部容易讓人誤解的影片:有研習法律的人在看了這部影片之後,反而因為影片中真相的不明和可以辯論而覺得法律太不確定;有研究哲學的人又認為將它理解成「法律片」而不是「政治哲學片」意味著一種膚淺,認為它展示的主題是「通過相互說理,各種意見最終可以指向對真理的認知」。這些看法的誤會之處就在於他們忽視了決定這些陪審員人論辯的制度背景,並且固執於所謂的真理,而不知道法律問題本身其實並不是真理問題。相反,這部電影的關注點是對這個制度的優勢和缺陷的細微深描,是在這個基礎之上的反思。它的目的可能恰恰是在讓人們認識到一種制度之不足的時候增強對這種法律制度的確信。
讓「普通人來裁判普通人」,這就是這種陪審制度的安排。它與真理無關,但與真理無關並不意味與人們的幸福生活無關,也不意味著人類的生活沒有建立起基本的確定性。這種制度的確是有很大缺陷的。記得有一本書叫《陪審團睡了》,該書分析了造成陪審團作出不公正裁判的許多潛在因素及制度漏洞。其中有一句話,「謊言如此地被輕信,法庭辯論猶如娛樂圈的一場鬧劇,司法尊嚴已不復存在」。對陪審團制度的批判可謂淋漓。是的,陪審制度效率低下,方式笨拙,甚至常常上當受騙,使真正的罪犯逍遙法外。但是,正因為如此,我更願意說「陪審團醒了」。醒著的陪審團當然會在生命的活動中暴露自己的缺點,但是,這種充滿活力的制度有著其更大的好處。它的功能是用一種平等對待的立場,避免處於弱勢地位的個人生命受到威脅。它相信法律制度的構建需要有大量法律專家的存在,但它更願意相信外行的、普通人的常識和判斷。它是社會正義的良心,其核心的原則是:社會和強權不能因為認定一個人是「壞人」就對其任意處罰;否則有一天喪鍾同樣會為我們這些不是壞人的人響起。它是避免每一個置於法律弱勢地位的人被不公正對待的最後的安全閥。
在這個意義上,《十二怒漢》讓我們更加相信保留陪審團制度的必要性,讓我們對法律更有信心和希望。當然,至於中國陪審員制度建立,還需要許多配套的制度條件,因為一個運作良好的陪審團制度,其基本的前提是必須是獨立於任何機構和強權。當然,任何制度的存在和發展,都是以承認人類的不足、承認這個制度本身並不可能完美為前提的。
在一場驚心動魄的辯論之後,案件結束了。這些以前素昧平生的陪審員走出法院大門,分道揚鑣,各謀自己以後的平靜生活。他們彼此仍然不知道對方什麼名字。影片的最後才依次現出每個人的臉部特寫以及他們各自的名字。這真正讓人感覺到,他們的確是平凡、普通甚至渺小的一群,但他們無疑又是這個制度最偉大最堅實的支撐者。他們是一批醒著的人。
附註:關於我所批判的那種認為《十二怒漢》是「政治哲學片」,是「通過相互說理,各種意見最終可以指向對真理的認知」的觀點,可參見倪梁康先生的「《十二怒漢》VS《羅生門》——政治哲學中的政治-哲學關系」一文(載於《南方周末》2004年7月8日)。這篇文章整體運思當然是不錯的,可惜的是作者顯然以自己對哲學的理解代替了對法律本身之復雜深刻性的理解。
⑸ 失控的陪審團的劇情簡介
勢力雄厚的槍械公司受到來自民間的控訴,在這宗轟動全國,賠償金額龐大的審判中,槍械公司聘請陣容強大的律師團向由12名男女組成的陪審團施壓。一名陪審團成員(John Cusack 飾)從中製造混亂,一名蛇蠍美人(Rachel Weisz 飾)從旁挑撥離間。兩人聯手企圖影響法庭判決,貪婪的天性考驗每位陪審團員……
在新奧爾良的一起辦公室槍殺案之後,當事者將槍械製造商告上了法院,控告他們生產武器導致眾多暴力事件的發生,他要求法院裁定出售武器是一種違法行為。案件如期開庭審理,此時,一個神秘人物、本案陪審團成員尼克·伊斯特(約翰·庫薩克飾)開始暗箱操作,他試圖在這起槍械製造案中影響其他的陪審團成員,使他們用「正確的方法」投票。與此同時,伊斯特的女友瑪麗(蕾切爾·薇茲 飾),也想誘騙本案的兩位律師(金·哈克曼和達斯汀·霍夫曼飾),並且花費幾百萬美元賄賂陪審團,要求他們使法院撤消對被告槍械製造商的審問。於是,伊斯特和瑪麗里應外合,巧妙的操縱了這件槍械販賣案,由12人組成的陪審團處於一片混亂中,完全失去了控制……
素來無往不勝的大律師藍金·芬奇(吉恩·哈克曼飾)受雇接手一樁民事訴訟,很多人不理解一向愛惜自己聲譽的藍金為什麼願意做這個案件的首席律師,畢竟,在外界看來,這個案子對於被告——一家軍火商來講已經退無可退,敗北只是遲早的事情。事件起因很簡單,一個男人被一名持槍者在自己的辦公室槍殺,他的妻子向地方法庭提出訴訟請求,她覺得殺人者固然罪不可赦,但是凶器的提供者和殘忍的元兇一樣令人發指,為了其他人的安全考慮,避免再有人因為槍支的濫用而死於非命,被害者的遺孀決定向軍火商發難,索賠更是震驚全美。
受害人的不幸遭遇以及這一突現社會問題的案件吸引了大眾的眼球,也博得了很多民間的聲援,新奧爾良一時間成為了全美國矚目的焦點。槍支泛濫問題的急待解決,讓眾多社會團體和民眾紛紛想以此為契機徹底解決掉這塊心頭的頑疾。面對輿論的巨大壓力,軍火供應商也不想坐以待斃,這也是軍火公司和藍金之間各取所需的關鍵所在。為了能夠打贏官司,藍金不惜一切手段,所以他決定從根本入手,目標就是決定結案關鍵的陪審團。
藍金知道,再自圓其說的庭堂陳詞也難以打動陪審員們既定的思維方式,所以不如直擊要害,了解每一個人底細,從本質上收買這些人。就在當地一所廢舊的倉庫里,藍金和他的律師團組成了一個分析小組,他們需要掌握陪審員們的一切,分析這些人對於各種利害關系的反應,以便在開庭的時候一舉攻下所有人精神和物質防線,可是問題也隨之出現,其中一名叫做尼克·伊斯特(約翰·庫薩克飾)的陪審員行動神秘,幾乎沒有什麼過往的記錄,惟一的線索便是他有個叫瑪麗(蕾切爾·維茨飾)的女友。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這個微不足道的細節最後會撼動本來貌似穩固,實則脆弱不堪的司法律制。
與此同時,原告也請來了一向為人謙遜正直,頗有南方貴族氣質的律師文道·魯爾(達斯汀·霍夫曼飾)為其辯護,一場徘徊於良心與金錢之間的較量即將開始,這里隱藏著人性對物慾的貪念、對內心的責備、對腐敗的誡嘆……
因為一場官司,有人開始窺探你的一切,並且了如指掌你不是當事人,你僅僅是個陪審員……
⑹ 找部關於外國的電影,講的是12位法官的故事,不知道電影名,有誰知道的,告訴下唄
十二怒漢 12 Angry Men (1957)
十二怒漢的劇情簡介 · · · · · ·
一個在貧民窟長大的18歲少年因為殺害自己的父親被告上法庭,證人言之鑿鑿,各方面的證據都對他極為不利。十二個不同職業的人組成了這個案件的陪審團,他們要在休息室達成一致的意見,裁定少年是否有罪,如果罪名成立,少年將會被判處死刑。
十二個陪審團成員各有不同,除了8號陪審員(Henry Fonda 飾)之外,其他人對這個犯罪事實如此清晰的案子不屑一顧,還沒有開始討論就認定了少年有罪。8號陪審員提出了自己的「合理疑點」,耐心地說服其他的陪審員,在這個過程中,他們每個人不同的人生觀也在沖突和較量……
⑺ 一部 陪審員 與律師的電影
問電影的名字。 樓上你新來的吧
⑻ 12公民中七號陪審員台詞反應了什麼「可我說的話你們聽得見嗎你們永遠也聽不見」
12公民中七號陪審員台詞反應了底層話語權的窘迫。
電影中的7號陪審員是一個混跡學校的小販,因為厭煩討論而改投無罪被人奚落,他的一句台詞體現出了底層話語權的窘迫:「可我說的話你們聽得見嗎?你們永遠也聽不見!」
7號陪審員在學校里經營小賣部,店鋪生意長期受到學校某老師「關照」,而得以維系。但是,這一切是有代價的,需要不斷地根據某老師的要求,進行「配合」。
而在某老師看來,我已經給予了7#先生極大的寬容(允許他在校內開店),那你還好意思跟我談其他條件,配合是天經地義的。於是,7號陪審員就像一隻螞蟻,死活不由自己定奪。這樣的人生,法律是否公平正義,已遠遠高於他的追求。
(8)法國電影陪審員簡介擴展閱讀:
角色簡介:
(1)1號陪審員
演員雷佳
法學院助教、1號陪審,會議的組織者,受過一定的教育,處理事情比較機智,出於理性的證據被推翻做出無罪判決與出於「相信理性的證據」做出有罪判決,所做的事情跟4號陪審差不多。
(2)2號陪審員
演員王剛
數學教授、是一個有一定科學素養,不願意鬧事的和事佬。出於「不起事」做出無罪判決與出於「不起事」做出有罪判決。
⑼ 急求一部歐美電影,關於陪審員的電影
是這一部:Trial by Jury (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