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千与千寻结局看不懂
千寻要把印章还给钱婆婆顺便道歉,锅炉爷爷给了4张火车票,要她到第6站沼低才下车。后来小玲来找她说那个客人是一个叫无面人的妖怪,再说出汤婆婆要千寻去伺候它,要令它给多一点钱。可是无面人要吃掉千寻,结果千寻说如果要吃掉她的话,那就先吃掉河神之丸,没想到无面人吃了之后就呕出许多污浊的东西,他暴走了,一边问她给了它吃了什么,一边追着她,半路还吐得汤婆婆满脸肮脏。
千寻逃出去了,无面人也跟来了。结果小玲坐船载着她到火车站,无面人也跟着她了,那时候的它已经把肚子里的东西和人都吐出来了,也不会再攻击千寻了。它跟着千寻一起搭上火车,来到第6站。
在千寻乘着火车去第6站时,白龙醒来了,他跑去汤婆婆面前并告诉她最重要的东西不见了,她先拿起旁边的金子仔细看看,然后对着白龙奸笑,可是白龙不为所动,汤婆婆被旁边的声音吸引,破解法术发现坊变成了那3个绿人头,再发现金子只是泥土罢了。她冲去房间看,找不到自己的儿子,结果怒气冲冲地冲去白龙面前质问自家儿子在哪里?他说在钱婆婆那里,她就像泄了气球般地自喃自语,然后问白龙到底要什么条件才能的回自家孩子,白龙说会带坊回来,作为交换条件,让千寻和父母回去人类的世界。结果汤婆婆阴险地问就算他被五马分尸也无所谓了吗?白龙没回答(这里是谜)。
镜头转到千寻来到了第6站,下了车走了一段路,发现前方有一个会走路的路灯,领着千寻来到钱婆婆的屋子,进到钱婆婆的屋子里,钱婆婆招待千寻他们喝茶,千寻代替白龙来道歉,要求钱婆婆解除坊的魔法,她就说早就解除了。
然后那条被踩死的那条虫是汤婆婆为了控制弟子而放进去的。
在喝茶期间,钱婆婆聊了她与汤婆婆的事情,并且告诉千寻因为神隐法则的问题,所以帮不到她就出父母和白龙。千寻就问她和白龙好像以前就认识了,钱婆婆就说“曾经发生过的的事情是不可能会忘记的,只不过是想不起来罢了。”
千寻因为担心白龙和父母,原本是要回去了,后来钱婆婆要她等一等,并且送了发束给她。
后来白龙来了,千寻很开心,钱婆婆也原谅他,作为交换要好好保护千寻回去,坊和千寻他们一起回去,无脸人就留下来做助手。
在半路,千寻突然想起了小时候曾掉进过河里然后那条河现在被填了上面也建了房子,并且告诉白龙他真正的名字:赈早见琥珀川=河的名字,赈早见琥珀主是他的名字,也就证明了琥珀主是神明。
白龙突然鳞片飞舞,龙型变回人性,他告诉千寻他回想起来了,真正的名字和当年千寻是因为鞋子掉进河里,为了寻回鞋子才跳进河里的,是琥珀救了她上来。他们之间的对话很温馨,很令人感动。(lz你应该要看)
最后,回到了汤屋,汤婆婆在等着他们,坊也变回本体。结果汤婆婆给了她一场测试,要她在那群猪里,寻找自己父母,千寻想了想便回答她自己的父母不在这里,结果答案是对的,那群神明妖怪在欢送他们离开那里,白龙牵着千寻的手来到了一片草原之前,有青蛙石像的阶梯上。他告诉她父母已经在另一端等着她了,要她离开时不要回头,她问白龙他会如何,白龙回答她他会与汤婆婆说他不做她的弟子了,也会回到原本的世界里。
白龙:“我也会回到原本的世界。”
千寻:“我们还会再见面吧?”
白龙:“一定会啊。”
千寻:”一定啊。“
白龙:“一定,快走吧!不要回头。”
然后,白龙依依不舍地放开了千寻的手,慢慢收回了手。 后来,千寻找到她的父母,离开了神隐,离开了隧道,她转头望着隧道,不知道在想什么,千寻妈叫她上车,叫了几次,结果千寻就上车了,再转身的瞬间,她头上的发束闪过红光, 就这样,他们全家离开了隧道了。
② 全民目击最后郭富城看到伪造后又说要申请重审,什么意思,我以为他又要翻供,怎么就没啦
留悬念呗,这是我看过最爽的国产电影了,相当好!
③ 电影完美隐藏什么意思看不懂
第一百七十九条为:“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也就是说,如果有以上的情形之一,检察院就可以抗诉。
你的情况的话,我觉得检察院还是存在一定的理由的,不过我不是搞这个的,你还是应该找专业的律师问一下。
④ 申诉裁定的案件的结局有哪些
一:案件到了申诉阶段,请教能有几种办法扭转局势。
应当重新收集大量的”新的”相关证据,以证明你所主张的事实能够成立;只有这样才可以扭转局势.
二:听说有的发回重新审理?是发回一审重新审理还是二审重新审理?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一款之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因此,原判决如果是一审法院做出的,应当由一审法院重新审理;原判决如果是二审法院做出的,应当由二审法院重新审理。
三:能重新开庭吗?有发回重新审理但不开庭吗?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二款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因此,无论是一审法院或二审法院,只要是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均应当开庭审理。
四:这时是一审做决定还是二审?
原判决如果是一审法院做出的,应当由一审法院做决定;原判决如果是二审法院做出的,应当由二审法院做决定。
⑤ 韩国电影《再审》网盘资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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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是由韩国OPUSPictures公司发行的犯罪片,由金泰允执导,郑宇、姜河那、金海淑、李东辉等主演,于2017年2月15日在韩国上映。该片根据全罗北道益山市药村五岔路口发生的出租车司机杀人事件改编,讲述律师李俊英为被冤枉入狱的少年贤宇洗脱罪名而孤军奋战的故事。
⑥ 全民目击电影最后的时候童涛说要重审,是不是有第2部吧
剧组在一次发布会上说过了2亿要拍第二部
⑦ 电影《全民目击》最后案件会不会重审
应该会再审吧。检察官都知道抓错人了,典型的错案,咋不再审?
而且最后郭富城不是打电话了嘛,听那个意思是要申请审监程序的。
如果我没记错应该是这样。
⑧ 在电影《双重危机/双重阴谋/亡命追凶/致命追缉令》中所说到的那条法律“不会因为一件案件,重审第二次”
一事不再理 (Double jeopardy)
一事不再理(拉丁文:ne bis in idem),又有称为禁止双重危险(Protection against double jeopardy),或是禁止二重起诉,其属于一种诉讼法上的概念,且在许多国家(如美国、加拿大、墨西哥、日本、和印度)之中,为宪法上的权利,属于人民基本权的一种。而其主要的内容在于避免被告就同一犯罪遭受到两次以上的审判。
美国
禁止双重危险原则(double jeopardy)在美国是自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Fifth Amendment to the 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而生,其中相关的条文规定道:
“ 同一罪案,不得令其受两次生命或身体上之危险。
(nor shall any person be subject for the same offense to be twice put in jeopardy of life or limb) ”
本条款制定的用意在于避免政府公权力的滥用,避免政府就就同一被告的同一案件再行予以追诉,使个人免于讼扰。而此原则也是与普通法中既判力(res judicata)的概念相辅相成。而所谓既判力的概念即在于避免法院就一个已遭判决确定的争讼再行予以审理。
更具体的来说,如同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Ashe v. Swenson, 397 U.S. 436 (1970)说道:“...当一个事实问题已经由一个有效且最终的判决所判定后,该问题即不应该就相同的当事人于未来的任何诉讼中加以审理(...when an issue of ultimate fact has once been determined by a valid and final judgment, that issue cannot again be litigated between the same parties in any future lawsuit.)。”而“既判力(Res judicata)”为一个普遍适用的法律用语,在此概念之下包含了“附带禁反言(collateral estoppel)”(或有称为“争点效”)的概念。在适用禁止双重危险的原则时,法院将会使用附带“禁反言”为其形成法律意见的基础。
在禁止双重危险原则之下有三个基本的禁止事项:
* 就相同的案件被宣告无罪后再行审判
* 就已经被定罪的案件再行审判
* 就同一行为多次施以惩罚
而此原则通常被认为属于一种诉讼技巧,因为其允许被告 譬如说,即便警察发现了新证据,而该证据将有可能使之前被宣告无罪的某人被定罪,此时它们也几乎无事于补,因为至少就相同或大致相似的指控而言,被告可能不会再次受到审判。
尽管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最初仅适用于联邦政府而已,然而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认为,此项禁止双重危险的条款透过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中所阐释的正当法律程序原则之适用后,对于美国的各州仍应有所适用。(Benton v. Maryland)
⑨ 千与千寻的结局有什么寓意吗
千寻在出了城门后忘记了以前发生的一切。证据:在电影开始,千寻与她父母走进隧道的时候(影片4分30进入隧道),千寻是很不情愿进入隧道,而且千寻很怕黑,这时候千寻很紧很紧的抱着妈妈的胳膊向前走。
这是千寻转头走的一刹那,头绳亮了,钱婆婆说过:这个头绳是护身符,大
家一起纺的纱,祝你好运的。(电影111:19)。这个时候不难想到,这个头绳的意义,它代表千寻之前的朋友,将会一直陪着千寻,给千寻力量。
因此可以断定千寻与她父母再出来的时候已经什么都不记得是事实。我们再审视这部电影,感觉和之前就不一样了,千寻并不会记得白龙,更别说无脸男、汤婆婆、钱婆婆、宝宝等等与她一起生活过的朋友,白龙与她的约定只能等到白龙出来找到千寻的时候千寻可能会记起,这部电影最让人悲哀的是,如果白龙出来了,他一定也会向千寻一样记不起里面发生的一切,不知道还会不会记得与千寻的约定,在千寻短暂的生命里,白龙能否遇见她。
⑩ 有一部电影开始就是再审问一个人,故意被抓的,里面还有个很个性的飞行员,最后是设计一个局救人呢
《天龙特攻队》“汉尼拔”约翰·史密斯、坦普莱顿·派克、莫多克和“水牛”巴拉克斯曾经是美军游骑兵成员,四人在与墨西哥恶徒交火中相遇,并由此成立靠赏金为生的天龙特攻队。在成军8年后,天龙特攻队接到新的任务。据说伊拉克战争期间有隶属美国的黑军抢夺伊方印钞电板,并用它大量生产伪造美钞。史密斯等人的任务就是在伪钞和电板运回美国之前将其夺回。然而事态却朝着无法预料的方向发展,史密斯的上司更死于离奇的意外。在此之后,天龙特工队被军事法庭判刑。此后不久,史密斯和成员相继越狱,势要将黑军的败类绳之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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