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北流戏剧石崇选婿旁居
我电脑里有这部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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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李林甫曾开“选婿窗”,让女儿自由选婿,最终他选到好女婿了吗
我觉得李林甫并没有选到好女婿,虽然他是开了一个“选婿窗”,让女儿可以自己选择夫婿,但是女儿们的眼光也并不是可靠的呀,其中一位女儿就选了一位胆小怕事的夫婿,后来他甚至还间接害了李林甫全家的人,可见这种行为,有好有坏。
之后,李林甫很生气,大病不起,在他去世之后,杨国忠狠狠的又状告了他。李林甫去世之后,杨国忠和安禄山一起状告李林甫,而这个时候,李林甫其中一个女婿杨齐宣胆小怕事,出来作证说李林甫确实有密谋造反,唐玄宗就贬去了李林甫的官职,让他以平民的身份下葬,而李林甫家人则被流放,只有杨齐宣因为举报有功,被赦免无罪了。
C. 选女婿的一部电影名是
爸是银行行长,女儿喜欢一个热衷于保护稀有动物的男友。老爸起初不喜欢这个女婿,后来老爸认识了银行里新来的毕业于名牌大学的一位男职员,老爸就开始撮合自己的女儿和这个新职员,最终老爸尊重自己女儿的选择!有一部叫《拜见岳父大人》的电影
D. 古代选婿方式
抛绣球选婿
广西的风俗。
关于绣球,在壮乡流传着一个美丽的传说。说的是在800多年前的靖西县旧州古镇下的一个小村庄里,居住着一户贫穷人家。贫穷人家的儿子阿弟爱上了邻村的姑娘阿秀。阿秀美丽漂亮、生性善良,也深深地爱上了诚实、勤劳、勇敢的阿弟。有一年春天,阿秀在一次赶圩时,被镇上一个有钱有势的恶少看上了,要娶阿秀为妻,阿秀以死相胁,坚决不从。当恶少得知阿秀深深地爱上邻村的阿弟时,为了让阿秀死心,恶少眼珠一转,计上心来。他贿赂官府,以“莫须有”的罪名将阿弟关进地牢,并判了死刑,等待秋后问斩。阿秀听到这个消息后,似晴天霹雳,整日以泪洗面,哭瞎了双眼。在阿秀哭瞎了双眼以后,阿秀开始为秋后就要被问斩的阿弟一针一线地缝制绣球。针扎破了手,血流在了绣球上,被血浸染以后,绣球上的花更艳了,叶更绿了,鸟更鲜活了。经过九九八十一天,载满阿秀对阿弟深深的爱恋,浸透了阿秀鲜血的绣球做好了。在阿秀变卖了自己的手饰,买通了狱卒,在家人的陪伴下,在阴暗潮湿的地牢里摸到日思夜想、却已被折磨的骨瘦如柴的阿弟时,阿秀绝望了,摸索着从身上取出绣球戴在了阿弟的脖子上。这时,只见灵光一闪,阿秀、阿弟和家人便飘然落在远离恶魔的一处美丽富饶的山脚下。后来,阿秀和阿弟结婚了,生了一儿一女,靠着自已勤劳的双手,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经过一传十,十传百,慢慢地绣球就成了壮乡人民的吉祥物,壮乡青年男女爱情的信物,后来也就有了抛绣球、狮子滚绣球等民间活动。
据了解,至今在东南亚的越南、缅甸、泰国和南美洲墨西哥的部分地区,当地的人民也有制作绣球、将绣球作为吉祥物馈赠亲朋好友的风俗。墨西哥人制作的绣球比较小,颜色鲜艳,通常只有6瓣。每逢佳节或贵宾来临,好客的墨西哥人就会给客人或长辈馈赠绣球,代表吉祥如意。泰国当地的居民将绣球视为佛的替身,认为经常佩带有驱邪健体的功效。文献记载,掸人(在今缅甸掸邦和泰国、老挝等地)、日南郡(为东汉交洲所属最南一郡,在今越南广治省)和今天的壮族同中国古代越人具有共同的旅源关系,可能这也是他们都喜爱绣球的缘故吧。
至于“抛绣球”这种民俗为什么消失,(其实我觉得并未完全消失)应该是这种取婚行为如同比武招亲一样,是一种相对极端的行为,偶然性强,古代封建社会讲求“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主流婚姻是不容草率的。所以,我觉得这种寻配偶的方法还不会被封建主流社会所接受,所以最后没成为主流民俗,故逐渐消失。
其实象《西游记》唐僧她妈抛绣球,卖油郎独占花魁等,都是文学作品,存在着艺术夸张,不是封建社会主要的成亲方式。我们姑且把这种成亲方式当作古代童话般纯真的浪漫吧!
比武招亲历史上有吗?
有的,李渊老婆窦氏就算一个。
窦氏是京兆平陵(今陕西兴平)人,父亲窦毅是北周的八大元帅之一(窦毅官封上柱国。这个官名没有对应的现代官名。北周设八个柱国大将军统领全国官兵。勉强翻译可译为方面军司令。但是实际上这个官衔的荣誉性大于实际权力。所以和本朝开国时所封的元帅相仿。)母亲是北周武帝的姐姐襄阳长公主。窦氏从小就很聪明,深受武帝喜爱,把她留在宫中当自己的女儿抚养。当时天下三分,北周是最弱小的一个。为了取得外援,武帝娶了一名突厥公主当皇后。但是武帝对这个政治婚姻很不满意,经常让突厥公主守空房。窦氏就经常劝说舅舅多忍耐,搞好和突厥的婚姻可以消除北方的威胁,全力对付南方的陈和东面的北齐。
不久,隋文帝杨坚篡夺北周皇位。窦氏恨恨地说:“我恨自己不是男子,无法为舅舅家扫除祸患。”吓得父亲赶紧捂住她的嘴:“不要胡说!这是灭门之罪!”不过窦毅由此认为自己的女儿不是等闲之辈,当然不能随便嫁人。于是到了女儿谈婚论嫁的年纪,就搞了个比武招亲的办法。当然,这个比武招亲可不是象武侠小说里那样摆个擂台让大家上去和窦氏对打。窦毅让人在大门上画了两只孔雀,有意招亲的必须在百步外射两箭。凡是两箭各射中一只孔雀眼睛的,就招为女婿。根据现在的正史记载,李渊是相当平庸的一个人。但是他别的好处没有,箭法倒是相当高超的。几十人来应试,只有李渊两箭都射中了。
参考资料:http://chym.4yt.cn/tangyun/mhtch/wzh009.htm
东床快婿 东晋时期,郗鉴武将奉旨平叛,立了大功,被封为“太尉”。在朝廷里除了文官丞相王导,就数他这武官最大了。
郗鉴有个女儿,年方二八,生得人有人才,貌有貌相,郗鉴爱如掌上明珠。郗鉴要为女择婿,郗鉴觉得丞相王导家子弟甚多,听说个个都才貌俱佳,郗鉴希望能在王丞相家子弟中择婿。
一天早朝后,郗鉴把自己择婿的想法告诉了王丞相。王丞相说:“那好啊,我家里子弟很多,就由您到家里挑选吧,凡你相中的,不管是谁,我都同意。”郗鉴就命管家,带上厚礼,来到王丞相家。
王府的子弟听说郗太尉派人来觅婿,都仔细打扮一番出来相见。郗府管家看来看去,感觉王府的青年才俊个个都很好。最后,郗府管家来到东跨院的书房里,就见靠墙的床上一个袒腹仰卧的青年人,对太尉觅婿一事,无动于衷。
郗府管家回到府中,对郗太尉说:“王府的年轻公子二十余人,听说郗府觅婿,都争先恐后,唯有东床上有位公子,袒腹躺着若无其事。”郗鉴说:“哈哈,我要选的就是他了!”郗鉴来到王府,见此人既豁达又文雅,才貌双全,当场下了聘礼,择为快婿。“东床快婿”一说就是这样来的。
这“东床快婿”王羲之后来成了大名鼎鼎的书法家,被后人称之为“书圣”。
再说郗鉴晚年病重时嘱咐家人道:“吾一向崇敬仁者的微子,智者的张良和军家之杰的目夷,离他们的墓地不远有一风景秀丽的小山丘,地处徐(州)兖(州)之间,历为吾供职辖区,吾死后就葬于此。”王羲之还为其岳父撰写了流传千古的碑文。郗山与微山岛隔水相望,山上有一座好大的坟墓,墓前有一统石碑,上书:“东晋太尉郗鉴之墓”,系东晋大书法家王羲之的手笔。 后来,这座无名的小山丘就叫做“郗山”了。
http://ke..com/view/156005.html?wtp=tt
金龟婿
这个美称出自唐代诗人李商隐的《为有》诗:“为有云屏无限娇,凤城寒尽怕春宵。无端嫁得金龟婿,辜负香衾事早朝。”写一贵族女子在冬去春来之时,埋怨身居高官的丈夫因为要赴早朝而辜负了一刻千金的春宵。
将丈夫称为“金龟婿”,与唐代官员的佩饰有关。据《新唐书·车服志》载,唐初,内外官五品以上,皆佩鱼符、鱼袋,以“明贵*,应召命”。鱼符以不同的材质制成,“亲王以金,庶官以铜,皆题其位、姓名。”装鱼符的鱼袋也是“三品以上饰以金,五品以上饰以银”。武后天授元年(690)改内外官所佩鱼符为龟符,鱼袋为龟袋。并规定三品以上龟袋用金饰,四品用银饰,五品用铜饰。可见,金龟既可指用金制成的龟符,还可指以金作饰的龟袋。但无论所指为何,均是亲王或三品以上官员。后世遂以金龟婿代指身份高贵的女婿。但在现代汉语中,其“贵”的含义正在逐渐减弱,而“富”的含义却有逐日加强之势。
与“乘龙快婿”、“东床婿”指“女儿的配偶”不同,金龟婿侧重于指“女子的配偶”。
http://ke..com/view/47009.htm
乘龙快婿
相传春秋时代(约公元前700年),秦穆公有个小女儿,非常喜欢西戎国贡献的一块碧玉。穆公便给女儿起名为「弄玉」。弄玉公主长到十几岁,姿容无双,聪颖绝伦,但性情孤僻,尤其厌恶宫里繁琐的礼仪。她经常一个人呆在深宫里,品笛吹笙。穆公见她这么喜欢笙,命名匠把那块美玉雕成碧玉笙送给她。公主自从得了碧玉笙,练习吹笙的时间更长了,技艺也更加精湛了。
穆公欲为女儿召邻国王子为婿,将来可做国君夫人。但弄玉不从,自有主张,若不是懂音律、善吹笙的高手,弄玉宁可不嫁。穆公珍爱女儿,只得依从于她。
有一天夜里,公主在月光下赏月,倚著栏杆吹起笙来。这时似是有一阵袅袅的仙乐,在和著公主的玉笙。公主仔细一听,是从东方远远传来的洞箫声。一连几夜,都是如此。公主趁闲谈的机会,把有人在远处为她伴奏的事情告诉了父亲。穆公便派大将孟明根据公主所说的方向去寻访吹箫的人。一直寻到华山,才听见樵夫们说:「有个青年隐士,名叫萧史,在华山中峰明星崖隐居。这位青年人喜欢吹箫,箫声可以传出几百里。」孟明来到明星崖,找到了萧史,把他带回秦宫。
萧史来到秦宫,正好是中秋节。穆公见他举止潇洒,风度翩翩,心里十分高兴,马上请他吹箫。萧史取出玉箫,吹了起来。一曲还不曾吹完,殿上的金龙、彩凤都好像在翩翩起舞。大家不约而同地齐声赞道:「真是仙乐!真是仙乐!」
萧史和弄玉结成夫妻。从此萧史就教弄玉吹箫学凤的鸣声。学了十几年,弄玉吹出的箫声就和真的凤凰的叫声一样,甚至把天上的凤凰也引下来了,停在他们的屋子上。秦穆公专门为他们建造了一座凤凰台。萧史、弄玉就住在那里,不饮不食,不下数年。
一天晚上,奏完笙箫之后,萧史对公主说:「我很怀念华山幽静的生活。」公主也说:「这宫廷生涯,我压根儿就厌烦,我愿意与你去同享山野的清静。」从此二人便隐居在华山的中峰之上。有一天,弄玉带著玉笙乘上彩凤,萧史带上玉箫跨上金龙,一时间龙凤双飞,双双升空而去。当时的人们便把萧史称为乘龙快婿。
先秦女子 嫁谁自己说了算
正规途径:走六步明媒妁按部就班才合法
非常途径:看长相论气质中意可以闹私奔———
当现代社会不断给未婚女青年冠以“独立”名号时,人们也一刻不停地相亲、征婚、交友、拉郎配。其实,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包办婚姻出现前,中国女性选择配偶还是相对自由的,特别是女子还能自选配偶,或在父母的主持下发表意见。
选婚·正规途径
程序不能省 “私奔”古今含义不同
古代青年男女想结婚,是件非常烦琐的事,要一步步按部就班地进行,每一步都不能省。古代议亲,根据礼法要经过六个步骤,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
首先要由男方请的媒人到女方家问可不可以议亲。同意的话,女方报告女子姓名,男方回去占卜,得到吉兆,告知女方,并送聘金,约定日期,新郎迎娶新娘过门。只有经过这些步骤,做到“明媒正娶”,婚姻才是合法的。
若是恋爱结亲,就没有“纳采”、“问名”、“纳吉”等步骤,就不用请媒人,即使请了,也是事后补救,算不得数。不请媒人,不按婚仪程序走,就为礼法和舆论所不容。《礼记·曲礼》讲:“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币,不交不亲。”在古代,凡是没有保媒的女子结亲,就被叫做“私奔”,含义与今天不同。
选婚·非正规途径前提:尊重当事人 家长做主持
方式一:古代女子的完全自主婚姻
卖丝女最早自主择偶
《诗经·卫风·氓》前半部描写了一对青年男女从相爱到结亲的过程:“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送子涉淇,至于顿丘。匪我愆期,子无良媒。将子无怒,秋以为期……”大意是说一个男子到女子家来买丝,目的不是买东西,而是要娶卖丝的女子。
女子也有了情,男子要求很快成亲,女子说不是故意拖延时日,你还没有请人来说媒,还是等到秋天再结婚吧。这样二人约定了再会的时间和地点。
届期,两人相见。男子向女子说:“对我们的婚事已占卜过了,没有不吉利的地方,我们结婚吧。”女子痛痛快快地答应了,搬上自己的财物,乘着男子的车离去,与男子结成了伴侣。
这首诗反映了先秦时期民间女子自择配偶的现象,并且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荀女为爱而私奔
《南史·荀伯玉传》记载,南朝荀阐之的女儿也是完全自主择偶结婚。荀阐之,广陵人,官居给事中。他女儿要结婚,“当嫁,明日应行,今夕逃随人去,家寻求不能得。”看来,荀女早已有了恋人,不满意家长相中的夫婿,在出嫁前夕跟着意中人逃跑了。事情做得秘密,家里人找也找不到,荀女很可能还得到了别人的帮助。
结果
在那个时代,自行婚配还不符合封建的婚姻礼仪要求,凡是追求这种自由的,其婚姻和婚后生活多半不理想。以荀女而言,离家后必然遇到许多困难,后来不知什么缘故,到寺院当了尼姑。
不过在南北朝时期并不以再嫁为耻,不管哪种情形,荀女都可以再婚。她为摆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诗经·卫风·氓》里的那个自由结婚的女子也深知这一点,要求对方拖延婚期,以便请媒人,“匪我愆期,子无良媒”。
方式二:在家长主持下,局部内容可自选的自主婚姻
春秋女子嫁猛男
《左传·昭公元年》记载,春秋时期,郑国徐吾犯为妹妹择婿。徐吾犯是郑国大夫,妹妹徐吾氏很美丽,下大夫公孙楚送了聘礼,订为未婚妻;上大夫公孙黑倾慕徐吾氏的容貌,也送来礼物,强作婚约。在这两个求婚者面前,作为家长的徐吾犯不知如何是好,便告诉妹妹,他会招来二人,让妹妹自己选择,愿意嫁谁就嫁谁。
徐吾犯让二人分别来求亲。公孙黑穿着华丽服装,将聘礼置于堂上;公孙楚穿军服,在院中射箭,接着跳到车上离去,他没有再送礼,因为之前他已给过聘礼,认为不需要另送。
徐吾氏在屋内认真看了两位大夫,选择了自己的爱人。她认为公孙黑确实漂亮,但不能做自己的丈夫;而公孙楚表现出男子汉的气概,决定嫁给他。她的哥哥尊重这种意向,徐吾氏遂同公孙楚结为伉俪。
唐代女子爱帅哥
晚唐的宰相郑畋为女儿选婿,结果则是另一种情形。《旧五代史·罗隐传》记载,郑畋有女当婚,时有余杭人罗隐善作诗,尤喜咏史,然而屡次考试不能及第,但郑畋很赏识他,时与他往来。
郑畋的女儿非常喜欢罗隐的诗,不时诵读。郑畋以为女儿爱慕罗隐,想为他们撮合,于是招请罗隐,让郑女在帘内观看他。这一看不要紧,由于罗隐长相丑陋,同从诗中得到的印象相反,因而郑女对罗隐深为厌恶,从此不再诵读他的诗。
结果
这两桩婚事虽然都有家长主持,但两位女子的择偶标准不一样,结果截然相反。可见女方当事人的意见起了主导作用,而且得到了家长的充分理解。徐吾氏不以相貌、爵位取人,有自己爱情的标准。郑畋知道女儿原来只是爱读罗隐的诗,而并不喜欢这个人,也就不再给女儿提这门亲事了。
方式三:无奈家长承认女儿选择对象的既成事实
西晋就有“张生与莺莺”
《晋书·贾谧传》记载了西晋贾午与韩寿的结合。贾午是司空贾充的次女,贾充宴请宾客,贾午常常从内室窥视客厅。韩寿是贾充的幕僚,常来贾家参加宴会。他长得俊美,风度翩翩,被贾午一眼看中。贾午爱慕的感情不能控制,然而无法接近韩寿,就问身边的婢女知道不知道他是谁。
正好有一个婢女原来是韩寿的奴婢,贾午就通过她与情人通音信,并约韩寿夜间约会。贾午把西域进贡的奇香从贾充的房间偷来送给韩寿。贾午有了情人,高兴异常,以致其父感觉到她“悦畅异于常日”,终于发现他们的往来,并承认既成事实,让二人成了亲。
结果
贾充同意贾午与韩寿的婚事,类似于《西厢记》中张生、莺莺相爱的某些情节。事实上贾午的行为在当时被认为是丑事,贾充发觉后不愿家丑外扬,才让他们结婚。但这种家长面对现实,不去制造恋爱悲剧,也有开明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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