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四百字……把我累死也写不出来啊……你把下面这篇改改,估计能用……
法国中尉的女人:作者:(英)约翰·福尔斯。类型:言情哲理。本文作者:愿咸与恒。这是我看过的印象最深的一本书了。原因,没太看懂……
记得在书的背面梗概中写着“这是一个发人深省的爱情故事”,的确,太费脑子了……好像提到爱情故事,一般会想到的词语应该是诸如“催人泪下,凄美动人,感人至深”之类的,天底下还会有“发人深省”的爱情故事吗?
另外,这本书和其他名著不同的是,它没有序言,我看过的其它书都有。当时就觉得很奇怪,为什么没有呢。不过还是很喜欢它的这种每一章前面的都有引言的格式。
一个三十二岁的贵族青年查尔斯(其实就是现在的富二代)是书中的主人公(实质上是一个超级大绿叶),虽然书名叫“法国中尉的女人”。当时心里觉得挺失望的,看过的爱情故事的主角年纪一般都在二十岁左右,这男主角的年龄也太大了吧。不仅如此,查尔斯长得还很一般(也不是帅哥啊),性格也没有什么特点,最让人难以接受的是,他还有过不清白的历史(二十一岁的时候偷吃禁果,之后虽然忏悔了很久,但在以后漫长的岁月里,还是偶尔会逛逛窑子,发泄一下生理欲望),另外书中还写到,查尔斯只要一跟女性有点肢体上的接触,就往那方面想,然后再谴责自己。觉得这样写,真的是……太真实了点吧。
因为一开头就是这样,所以对男主角实在没有什么好感。虽然倒过来想想,如果查尔斯到了这个年纪还没有碰过女人,倒是更让人怀疑他是不是一个正常男人了(难道有心理或者生理问题),尤其是他还很有钱。
查尔斯的父母都已经不在了,孤身一人。这样也好,省得又上演富家子爱上灰姑娘,富家子的父母拼命阻挠的戏码,都让人看吐了。
看开头的时候,以为这就是《简·爱》加《苔丝》。
女主角就是“法国中尉的女人”萨拉(她给人的印象太深了),第一章就写她一个人孤独地站在岸边,眺望地平线……
远处,从穿着上看很有钱的一男一女在看着她,议论她,男的问那个黑衣女子是谁,女的说她是一个犯过错误的女人(男女关系方面,被人诱骗失身)。
那个男的就是查尔斯,女的是他的未婚妻欧内斯蒂娜。
欧内斯蒂娜只有二十三岁而已,典型的老牛吃嫩草,真替她不值。一位标准的大家闺秀,长得比较好看,一位商人的女儿,文化水平不高,很天真单纯。就是个子矮点(好像写她和查尔斯接吻的时候查尔斯得低着头,她得踮着脚,查尔斯也不高)。
然后就写他俩谈恋爱,还有很多其他的事情发生……
萨拉不慌不忙地出场。查尔斯是一个古生物学家,每到一个地方喜欢去收集当地的昆虫标本,他用捕虫网追逐一只蝴蝶,追到一片没有人的森林,发现一个女人藏在一个角落里睡觉,他觉得她真是够出格的,但也正是因此,她才在他心里留下了烙印。
萨拉长得并不好看,也很一般,就是个子比较高,受过很好的教育,但家境贫寒,没有亲人。性格非常有特点,心理素质很好(站在海边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表面上看很受气,但其实比较地……有城府。
与此同时,查尔斯虽然有钱,但他父亲并不是家中的长子,没有能够继承世袭的爵位和庄园,然而,查尔斯的伯父偏偏一直没结婚,所以查尔斯也就理所应当地成为了他伯父的继承人。
不过,他的伯父突然间结婚了,而他已经67岁了(晚节不保啊)。既然结婚,就有可能生子嗣,查尔斯就失去继承权了。本来欧内斯蒂娜的父亲还觉得高攀了一位贵族,结果此事一出,态度立刻有所怠慢(世态炎凉)。
萨拉对查尔斯诉说了自己当年与瓦格纳的经历,查尔斯原谅了她的不贞(反正查尔斯也不干净,不过比起《苔丝》中的安琪,查尔斯已经不错了)。
随便说一句,查尔斯看过那个时代很有名的一本“淫书”,叫《包法利夫人》(我也看过,觉得没有什么啊)。
查尔斯对她非常有兴趣,他的朋友,一位心理医生觉得萨拉是自虐狂(我也曾经觉得萨拉精神不太正常),查尔斯希望自己可以帮助这个不幸的女人。同情,总是容易发展成为爱情的。
查尔斯还有一位仆人萨姆,他和欧内斯蒂娜的女仆玛丽有私情(和咱们农村钻玉米地是一个意思),查尔斯曾经答应过他,等自己一结婚,就给萨姆一笔钱,让他建立一个自己的小家,然而……
随着和萨拉一步步地深入交往,查尔斯发现自己越来越渴望见到她(爱上萨拉了),可是他又要压抑自己的感情,毕竟萨拉已经不清白了,毕竟他已经订婚了,而且要他放弃自己的名誉地位,和这样的一个女人结合,又缺乏勇气。欧内斯蒂娜没有任何让人不满意的地方,他们一开始的交往,查尔斯对欧内斯蒂娜只是觉得她是一个很适合结婚的对象,而不是对萨拉那样爱着她。
他们的地下恋没有任何人知道,除了萨姆之外。萨姆预感到查尔斯的婚约会出变故,一旦查尔斯和欧内斯蒂娜决裂,那么他和玛丽也没戏了,所以,他只能出卖查尔斯了。
因为萨拉总是干一些不被常人理解的事情,所以最终被她的雇主扫地出门。第二天,查尔斯在一座废弃的谷仓里找到了她(很可怜)。萨拉看到他,一番对话之后,扑上去就吻(真有激情)。尽管查尔斯内心深爱着她,但还是极其痛苦地把她推开,选择了逃离,却撞见了正在偷情的萨姆和玛丽(真是尴尬)。平静之后,查尔斯让萨拉去爱塞特,他会替她安排好一切,因为小镇的人想把萨拉送进精神病院。
萨拉走了,也把查尔斯的心带走了。我总觉得查尔斯既然那么爱她,干吗当时不把她领回家呢?当然,在那样一个封建的时代,他不可能这样做。
因为爱着她,查尔斯很纠结,也不愿意再去看欧内斯蒂娜了,而婚期也一天天临近。
这个时候,查尔斯要去伦敦办理一些财产上面的事。他就去伦敦了。和一帮有钱的富家子弟逛高级妓院。本来查尔斯就打算这次为了转移自己的注意力,找个女人上床。
但他还是离开了,一个人漫无目的地在街上徘徊。因为那个时代暗娼很多,所以,一个妓女就主动上前搭讪,结果查尔斯就跟她走了(什么人啊,心里爱着萨拉还要跟别人女人发生关系)。
到了妓女家中,妓女有一个私生女。查尔斯问妓女,孩子的父亲为什么不跟她结婚呢,妓女摇摇头,笑他太天真(是够天真的,查尔斯几岁了,我很怀疑他的心理年龄恐怕没有三十二吧),妓女说,他带她上床的时候已经付过钱了(冰冷的现实)。
然后就……其实查尔斯对她实在没有什么欲望,他只是为什么的痛苦寻找一个发泄的渠道。最后他们还是什么也没有发生,因为在关键的时候他问了他一句你叫什么名字,结果那个妓女回答,我叫萨拉。结果,查尔斯吐了……
第二天两人分别的时候,查尔斯给了她很多钱,并衷心地谢谢她。因为她,查尔斯明白了自己有多么忘不了那个谜一样的女人。
萨拉到了爱塞特,在一个小旅馆住下,写了一封信,然后,吃饭,睡觉。
查尔斯看完那封信后就把它扔进了壁炉里,化为了灰烬。
查尔斯最终没有去找萨拉。萨拉从此再有没有出现在他的人生中。他和欧内斯蒂娜如期结婚,婚后生了六七个孩子。而查尔斯的伯父在婚后不仅生了儿子,而且还是双胞胎。查尔斯后来从商,过着平淡乏味的生活。萨姆和玛丽也如愿在一起了。
看到这儿的时候,我失望极了。写了这么长最后就是这么一个结局,有意思吗,感觉前面的简直都白看了,太平庸了,总觉得查尔斯还得跟萨拉有些纠葛。而且后面还有大概三分之一的样子。
这就是第一个结局。这本书有三个结局(很有创意,也是最大的亮点)。
查尔斯在收到萨拉的信以后,饭吃不下,觉睡不着。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她(馅得够深的)。结果经过了一番内心的挣扎,还是坐上了去爱塞特的火车,第一个结局就是来自他在路上的幻想。
他让旅馆的老板上楼把萨拉叫下来,但老板说她的脚扭伤了,只能查尔斯上去见她。查尔斯隐隐约约有种不好的预感(要悲剧),因为当初萨拉和法国中尉就是在这种孤男寡女共处一室的情况下发生了不好的事情。可是他已经来到了这里,就去见她吧。
一开始两人还很客气,但萨拉坐着的身影实在太美丽(比那位妓女对查尔斯的诱惑强过千百倍),很快查尔斯就控制不住了(欲火中烧),碰巧这个时候因为壁炉里飞出了火星,烧到了萨拉的身上,查尔斯就赶紧去当消防员去了,火很快就扑灭了,但两人心里的火却越烧越旺了,对视了很久(其实也就几秒钟),然后就抱在一起了,纠缠了一会儿,查尔斯把她抱到了卧室,扔在了床上。然后自己跑到客厅里脱衣服(真三级,用得着写这么细致吗),值得注意的是,在查尔斯脱衣服的时候,萨拉给自己枕了个枕头(我无语了……)。
我想他如果放手的话,他和萨拉这辈子也就没戏了吧,可能正是想明白了这一点,他才会不顾一切。
完事以后,查尔斯觉得很幸福(真不要脸)。萨拉说自己配不上他,但他执意要解除婚约。于是就准备走,这件事不可以再拖。但是,他很快就发现了一件让他觉得五雷轰顶的事情,萨拉从没有和法国中尉发生过关系,查尔斯不理解她为什么要这么做,他觉得自己受了欺骗,而且萨拉根本就没有扭伤脚,自始至终就是一个圈套,他不能理解,萨拉简直就是在对他进行道德绑架(得了便宜还卖乖)。萨拉把他轰走了。
之后,查尔斯去了教堂忏悔,经过了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他还是决定和萨拉在一起,与欧内斯蒂娜解除婚约。不管萨拉有没有出现,其实他从没有真正爱过欧内斯蒂娜。更重要的是,他必须为自己做过的事情负责,不管是不是受了欺骗,毕竟他爱她。
然后他还给萨拉写了一封信,就算是情书吧,里面没有什么甜言蜜语(这本书里也没有),大意就是说让萨拉等着他,他要和她永远在一起。只有一句话给我的印象比较深,就是查尔斯说自己忽然才发现自己原来不是二十二岁,而是三十二岁(也是,查尔斯的心理年龄给人感觉也就二十二岁)。让萨姆去送,怎么可能送得出去呢(当然,送出去也没用)。
解约的理由不能是自己婚前出轨,只能说我配不上你(萨拉也是这么对他说的,典型的抄袭)。欧内斯蒂娜说我有什么做得不好的地方,我可以改啊(可怜的孩子,整本书里只有她是最无辜的人,莫名其妙地,自己深爱崇拜的未婚夫就被别的女人抢走了),查尔斯很心痛,但为了另一个人,他不得不如此地伤害她。欧内斯蒂娜终于明白了,她问了一句她是谁(傻子也能猜出来有第三者啊),查尔斯只说,你不认识她(其实认识,一开头就是她告诉他是谁的,但欧内斯蒂娜做梦也不会想到是她)。
萨姆向查尔斯提出辞职,并向查尔斯索要了一大笔钱(因为他知道他和萨拉的那些事情)。
欧内斯蒂娜的父亲要查尔斯钱一份不平等条约,具体内容记不清楚了,反正很侮辱人。但是查尔斯没有犹豫,签完就走了(纵观全书,查尔斯也就这个时候比较帅)。
可是,当他再回到爱塞特的时候,萨拉已经走了,不知去向。
从此,查尔斯开始了长达两年的寻找,他登过启事,但一直没有消息。他去过那些妓女聚居的地方寻找(即便萨拉为生计当了妓女,他也绝不会嫌弃她),但只有失望,尽管在肉体上还是不检点(很同情查尔斯,不过还是想批评一下),但在精神上却始终只有一个人,他觉得自己此生不会再爱上其他人了。后来,他去了美国,一边旅行,一边漫无目的的寻找。在他开始流亡生活的第13个月,查尔斯的伯父终于还是有了一个儿子,查尔斯已经对这一切,没有什么触动了(难道已经麻木了?好心痛)。
和当时的英国不同,美国已经很自由开放了。那里的女子都很开朗活泼。查尔斯不禁幻想,如果有一天他找到萨拉,那么他一定要带她来美国生活(这个想法还比较成熟,如果两人在一起之后还留在英国,那么肯定会是这样的结果,萨拉在路上走,旁边的人说,看见没有,这就是那个不要脸的狐狸精,先跟野男人睡过,后来又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段勾引了别人的未婚夫……),看一看萨拉唱歌跳舞会是什么样子,他从来没有看见她笑过……可是,这只是幻想,想着想着,查尔斯的心又痛了(我的心也痛了),只要能找到她,他不会再让她受苦,睡在稻草堆上,不会再让任何人鄙视她,只要能跟她在一起,付出的一切都是值得的(太痴情了,现在终于不讨厌这个男主角了,不管他最终能不能和萨拉在一起,快点做个了结吧)。
因为成功地实行了自己的计划,萨姆和玛丽终于如愿地幸福生活在一起,并很快有了自己的孩子,玛丽无意间撞见一个女人。因为在心里同情查尔斯的遭遇,所以……
查尔斯在美国突然收到他的律师的来信,让他赶紧回去。
这是一封匿名信,因为查尔斯以前也收到过只写一个地址的信,所以他以为这封信也是萨拉写的(其实不是啊……),谨慎起见,他还作了一番调查,在得知了她还是单身以后,他去找她了,于是,真正的结局开始了。
那是一个著名的画家的家里,其中的几幅裸体画让查尔斯不禁想到了萨拉,很吃醋(自己都没有见过萨拉的裸体,怎么别的男人可以呢),不过也有可能不是。当他再见到她的时候,他已经不敢相信她是她了。萨拉不仅活得更自信,也更年轻了。因为她蜕变得太华丽,以至于查尔斯都感到自卑了,他之前都以为萨拉一定会在某个火坑里面受苦受难,自己是拯救她的英雄。
现在才发现,一切都只是自己的一厢情愿而已,查尔斯说,只要他爱她,那么他所拥有的一切再牺牲千百次他也是心甘情愿的(悲伤……)。自己只不过萨拉在孤独无助的时候一个玩偶罢了,现在她不需要他了,就把他忘得干干净净了(查尔斯这么想的,不过我觉得这么说太重了些,虽然我也不能够理解女主角,但总觉得她不是一个坏人)。
似乎这一幕,重现了当年他和欧内斯蒂娜解除婚约的一幕,也许这就是轮回。
萨拉追求的是自由,所以她说自己不可能成为任何人的妻子,萨拉说自己现在很幸福,不想改变。查尔斯气坏了(如果一开始就注定没有结果,那么何苦要一次次的诱惑呢),他说,如果老天有眼,那么总有一天,你会受到最严厉的惩罚!萨拉无言以对。
这是第二个结局和第三个结局的分叉点。
看到这里,我觉得两人基本上是只能分手了。虽然对女主角实在没有什么好感,甚至觉得她人格上有些问题,尽管质疑可能他们在一起查尔斯也不会幸福,但还是衷心地希望他们两个能在一起,否则,让人对爱情实在都没有信心了。付出了那么多,到头来还是失落。
查尔斯转身要离开,他觉得自己真的很多余。他只想找一个没人的地方,大哭一场(唉~)。但是,萨拉从他后面跑过来,拦住了他(每次都是这样,在他爱她的时候,她拒绝;在他想要放弃的时候,她又追求),说,我不能让你带这样的想法走掉!查尔斯冲她摆摆手,让她躲开,但她就是杵在那儿不肯走。查尔斯火了,此生中唯一一次,他想打萨拉,不过还是忍住了(估计还是舍不得吧)。萨拉说,有一个女人,她很想见查尔斯,她可以向查尔说明,自己没有那么可恨。他说,我凭什么还要再听你的?(愤恨),她说,她比世上任何人,甚至她自己都更了解自己,他说,我又不认识她,即便是女王来了我也懒得见。她说,她非常想见你,你要是不见她,你会后悔一辈子的(厉害!)。结果,查尔斯还是妥协了。
随后,查尔斯被带到了一间房子里,应该是儿童房,空无一人。又过了一会儿,一个女仆抱进来一个小女孩儿,放在屋子里。小女孩大概有一岁多一点,长了一头黑发(和萨拉的金发迥然不同)。
查尔斯不理解萨拉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反正闲着也没事儿,就哄小孩呗(也许他心里也想当父亲了,毕竟也三十四了,要是当年没有萨拉插一杠子,他和欧内斯蒂娜也应该有自己的孩子了吧)。
查尔斯一边等待着,一边猜想着,一个女人,还非常了解萨拉,又非常想见他,会是谁呢?不会是……那个人吧,那个人指的是当时一个非常有名的人,就是萨拉的雇主的妹妹,一个非常进步的女性。不过他还是想岔了。等了很久,还是没有人来,查尔斯就问一个路过的女仆,结果那个女仆说,她已经在这儿了呀。
这下查尔斯更迷惑了。女孩有些烦了,查尔斯不知该怎么办,然后这个时候,孩子的母亲进来了,查尔斯都没用正眼看她。孩子的母亲一边哄孩子,一边用一种做了亏心事的眼光偷看他。然后就是一段无言的沉默。查尔斯觉得自己怎么又受到了奚落呢,然而这一次,他千里迢迢地从美国跑来受这次奚落,他心甘情愿(怎么回事,查尔斯怎么这么贱呢)。
然后,很尴尬。查尔斯没话找话,问她叫什么名字,孩子的母亲说,叫拉拉治,是那个画家起的。见查尔斯没反应(其实他都不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她又说,难道你不喜欢这个名字吗,我知道这个名字很奇怪(是挺奇怪的,看了那么多外国的小说,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
查尔斯忙说,喜欢,喜欢(他还能说些什么呢)。
后来重新看的时候,觉得自己当时的智商怎么那么低呢,看到这儿都没反应过来这个孩子的母亲是谁。
当然查尔斯还是有很多疑惑,不知不觉眼泪就流下来了(五味杂陈)。他问,为什么,如果我永远都不……,孩子的母亲打断他说,不得不如此。
好不容易有句台词,还写得这么朦胧。后来才明白查尔斯想说的是“为什么,如果我永远都不来找你,你怎么办呢?”
之后,两个人相拥而泣。查尔斯觉得他和萨拉之间什么都没有了,只有爱(吓死我了)。他最后问了一句,我到底能不能弄懂你的谜呢,萨拉默默地摇头(应该是不知道吧)。两人抱起来没完没了,这时,拉拉治为了提醒他们俩,就用手里的布娃娃打在她父亲的脸颊上(总算挑明了,原来她父亲就是查尔斯,因为房间里没有别的男人,害得我都用上推理了,呵呵)。
虽然一夜情之后有孩子的情节有些不合常理,不过毕竟也还是有可能发生的(谁让那时候没有什么避孕措施呢),不过我还是有一点疑问,查尔斯怎么知道拉拉治就是他的孩子呢,萨拉可不是头一次欺骗他了,虽然萨拉并不是一个水性杨花的女人(其实她很自重),不过为生活所迫还是有可能背叛自己,这也是查尔斯所担忧的地方。直到再看开头的时候,才发现原来查尔斯也是黑头发。而且个人认为以萨拉不走寻常路的性格,有了孩子她是一定会生的。
虽然第二个结局有些牵强,不过还是有很现实的意义:你们两个人可以不为对方负责,但是逍遥快活之后,必须为这个无辜的生命负责。何况现实中有无数因为孩子而维系的婚姻,谁都希望有完美的爱情,但现实就是有很多无可奈何,苛求只能带来伤痛,差不多就行了吧。
第三个结局,在查尔斯转身离去之时,萨拉把一只手放在了他的肩膀上(是留恋,还是伤害呢)。查尔斯这个恨啊,只是一只手而已,却让自己停下了脚步,恨自己为什么这么爱她(痛苦死了)。当他转身面对她的时候,萨拉的眼睛隐含着一丝笑意(为什么,我也只能问为什么了)。萨拉说自己不可能跟他结婚,但可以跟他保持暧昧的关系。但是查尔斯无法接受,他想要的只是一个妻子,又不是一个情人(以他的条件,想找情人的话还会愁找不到吗)。他最终还是满含愤恨地离开了她。
查尔斯走在河边,思索着,也许萨拉的性格的确值得心理学家去研究,但作为他,实在已经厌倦了这种猜谜的游戏(恐怕不是游戏吧),他把她比作斯芬克斯(唉~谁让你不是俄狄浦斯呢)。是回美国,还是去别的什么地方,他不知道,只是一个人顺着河边走着,觉得自己三十四年来生活的一点意义也没有,不过他还是对未来的生活有了一丝信心,尽管眼泪一次次的让人不敢相信这种信心。生活终究要继续。
作者说第三个结局更真实一些,我也这么认为,虽然心里很希望大团圆,不过如果没有第三个结局,这本书就不发人深省了。当然作者设置了三种结局,就是让读者有自己选择的余地,读者希望是哪个结局,它就是哪个结局(我希望是第二种)。
尽管这里面查尔斯从戏份上来说是真正的主人公,萨拉出现的并不多,但萨拉给人的印象实在太深,我对她有着太多的不解。如果爱,为什么要残忍的离开;如果不爱,为什么又要一次次的追求,并献身给他呢。也许她知道自己和查尔斯真的不合适,也许是为了要追求她的自由。在我的心里她应该爱查尔斯,因为她曾经说过,和她在一起他不会幸福。因为他们两个追求的始终不一样,一个要生命的自由,一个要婚姻的幸福(为什么不可以兼得呢)。
关于萨拉的性格实在是太过见仁见智,书里并没有关于她的心理描写,查尔斯的倒是很多。也许正像查尔斯最后想的那样,她正像一个斯芬克斯。一个永远让人不解的谜。我始终不愿相信,萨拉会是一个居心叵测的人。像查尔斯所说“你不仅毁了我的一生,还以此为乐”“不仅把匕首插进我的胸膛,还转动它取乐”,这样的结论,或许太过冷酷了一些,萨拉只是在以自己的一种方式活着,然而她的思想却不能被自己最爱的人理解。她也很矛盾,喜欢孩子,又不愿改变单身的现状。追求爱情,又决绝地拒绝了查尔斯的求婚。只是,萨拉为何不愿为查尔斯作一些改变呢,毕竟,他也算是为她付出了一个男人所能给的一切了。幸好,不论是何种结局,他从未后悔过。
如果以最恶意的思想去揣度萨拉的话,那她也够可恨的。先是勾引,再是抛弃,明明知道查尔斯有多么痛苦,还刻意逃避。但我却不愿意这样去想。唯有她拒绝查尔斯,她所追求的自由才得以实现,她的个性才得以淋漓尽致地展现出来。
就连作者都说,他很清楚男主角心里想要什么,但不知道女主角心里想要什么。
因为心里不愿接受第三个结局,所以我曾经有过一个想法:假如查尔斯出点什么事情的话……是不是萨拉就愿意和他在一块了?原谅我把《简·爱》的情节移花接木,果真如此的话那样就太离奇了,也不因人深思了。
我倒是宁愿相信,萨拉明白他们俩不适合在一起,所以只能装出一幅冷酷的样子,只有这样,查尔斯才能死心,才能开始新的生活。
关于男主角,感觉上就是一个普通人,应该是我看过的所有书中感觉最真实的一个了。也曾懦弱,也曾自私。在反反复复的痛苦纠结中,最后还是找到了自己的勇气,追求了自己以前永远也不会去想像的爱情。不管他和萨拉能否最终在一起,他都已经把握了自己的命运,反抗了那个虚伪的时代,反抗了原本的“应该如何如何”。第三个结尾,他也变成了开篇的萨拉,不被人理解,一个“法国中尉的女人的男人”。
也许以后他会结婚,也许会单身。但不论如何,他会不再因萨拉而痛苦了吗?
从某种程度上说,查尔斯是一个读者的代言人。他对萨拉的疑惑,往往也是读者心里的疑惑。尽管他觉得自己比其它的所有人都理解她,但还是不能够完全理解。
虽然萨拉塑造得更成功,但从真实的角度讲,无疑查尔斯更出众一些。一开始对这个人并无好感,后来想想才发现这才是作者优秀的地方,生活中又痴情、又有钱、又英俊、又有才的人,存在吗?因为看了太多偶像式的男女主角,即便是在《基督山伯爵》、《悲惨世界》这样的世界名著中,男主角也往往是无所不能。有魅力的人往往更吸引读者,不过这也脱离了生活。男人的缺点,人性当中的阴暗面在查尔斯的身上表露无遗,可他终究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好人。让人有些反感,又同情,感觉这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个人觉得书中最精彩的那段是教堂独白那章,查尔斯的矛盾、痛苦、纠结、懦弱表现得淋漓尽致。然而这毕竟是他自己的选择,他可以选择和欧内斯蒂娜结婚,但他没有这样做,所有的后果,自然也应该承受,包括那个悲剧的结局。生活中最容易出现的就是第一个幻想的结局,因为大多数人是没有勇气突破种种束缚的。从这个角度上说,不论结果如何,能够做出选择,这个决定本身都不会没有意义。
从写作技巧上说,这本书可是相当有创意了。看了那么多书,有开放式结局,从没有看过三个结局。而且其中作者总是经常出来,评论评论。更是在临近结尾时“穿越”到了一百年前,与查尔斯同坐一列火车。
至于主题呢,我也思考了很久。这本书很像一本寓言,真实与虚构相互交错。我想每个人都会从中找到不同的主题,无疑这是一本适合深入探讨的书。也许生活的本质就是不懈的追求,追求一个永远都无法解开的谜。又或者生活就是无论遇到什么事情,哪怕你真心实意的付出,也不一定可以收获回报(像查尔斯那样)。不过,生活总是有希望的。因为它有无限种可能。
生活并不是钢琴,除了黑白分明,灰色地带之外,真正带给人希望的,是那七色彩虹。
⑵ 末路狂花的剧情是什么
《末路狂花》是由雷德利·斯科特执导,苏珊·萨兰登、吉娜·戴维斯主演的公路冒险电影。
影片讲述了生活不如意的家庭主妇塞尔玛和同样孤独的女友路易斯去郊旅行散心,却因意外杀人而逃亡的故事。
末路狂花剧情介绍
小雪的男友强子做生意亏了,欠了一屁股债。小雪想结婚的愿望被遥遥无期的搁置了,强子答应小雪,只要把钱还上,就和小雪结婚。于是,小雪进城打工赚钱在娱乐城找了一份工作,其中她认识了帅气又多金的赵哥。而强子此时和小雪的摩擦增多,他从相信小雪到半信半疑,到最后充满了疑问。小雪又认识了李朝贵,从此招来强子的强烈不满,终于强子抛弃了小雪。
自暴自弃的小雪想要做小姐,半途而废被客人暴打,她求助于赵哥。在赵哥的关心和保护之下,她跟着赵哥走上了诈骗的道路。小雪的虚荣心在这个过程中不断的膨胀,她赚了钱受到了家里人的尊重,可是她并不快乐。她不清楚自己到底想要什么,于是,她会经常找到李朝贵倾诉,而李朝贵也用自己最本真的善良去感染小雪。虽然这种力量微乎其微。几年后,事业有成的强子到城里找小姐,结果正好遇到已经完全蜕变后的小雪,就在两人疯狂撕扯中,大批警察赶到,一桩桩离奇诡谲的刑事案件终于浮出水面了。
⑶ 老友记 第一季 第七集问题
关于这个问题可能需要稍微联系一下前面的情节吧。
本集讲的是纽约大停电的故事,停电当晚,瑞秋、罗斯、乔伊、菲比和莫妮卡五人无聊地待在家里,于是大家各自互相说起了自己最奇怪的性爱经历的地点,罗斯说,他所亲身经历的最奇怪的make love 的地点是和他的女同性恋前妻在一个迪士尼主题公园里。这让瑞秋感到惊讶,所以稍候就出现了你现在所看到的这一幕。
瑞秋很好奇、惊讶地对罗斯说:我从来没有过那种在主题公园里,你突然感觉到欲火中烧的那种感觉以及那种关系。
可是罗斯的回答却很冷。首先,“well”在美式英语中是一个常用口语,可以简单地理解为“好吧”,是说话人在回答问题或表达自我观点之前,作为开头最常用的一句。
“it was the only thing to do ”这一个小句很好理解。“it”指代的就是在主题公园里make love 这件事,是指说话者双方都知道的一件事情,这属于高中英语语法知识点。因此,这一句话的翻译就是:那是唯一可以做的事情。
there放在句中,作为地点状语进行进一步的修饰和说明,在这里,there指的是那个迪士尼主题公园。所以,结合前面部分连起来翻译就是:这是在那里唯一可以做的事情。
再看最后一部分“that didn't have a line”是一个由that引导的定语从句,对之前的the only thing进行修饰。line在这儿是一个名词,队伍,就是公园景点处排队的那个“队伍”。have a line就是排队的意思。因此,didn't have a line就要解释为:不用排队。
在弄清了每一个部分的成分和作用、意思之后,在把各部分放回原句中结合当时情境进行整体翻译。所以,罗斯的那句话我个人翻译的结果就是:(因为)那是在迪士尼公园里唯一一件不用排队就可以做的事情。
呵呵,不好意思,可能有点太过于啰嗦了,但是,我平时看英文电影和做阅读的时候就是用的这种办法,虽然麻烦点儿,但是还挺管用的。
⑷ 巴黎圣母院的主要内容
《巴黎圣母院》以离奇和对比手法写了一个发生在15世纪法国的故事:巴黎圣母院副主教克罗德道貌岸然、蛇蝎心肠,先爱后恨,迫害吉ト赛女郎埃斯梅拉达。面目丑陋、心地善良的敲钟人卡西莫多为救女郎舍身。
小说揭露了宗教的虚伪,宣告禁欲主义的破产,歌颂了下层劳动人民的善良、友爱、舍己为人,反映了雨果的人道主义思想。
在法国,被资产阶级革命政权推翻的波旁王朝,在国外封建势力的支持下,于1815年复辟。直到1830年,法国爆发了“七月革命”,结束了波旁复辟王朝的封建统治。
在复辟王朝统治下,法国宫廷和教会狼狈为奸,欺压人民。当时的巴黎,宗教势力邪恶黑暗,封建等制度十分残酷,封建主义压抑下的人性扭曲堕落。社会各阶层,特别是下层人民,处于令人深切同情的境地。
饱受压迫的人民群众奋起反抗,与两股势力展开英勇的斗争,最终取得胜利。雨果感受到了封建统治的黑暗与残忍,创作出《巴黎圣母院》,借15世纪的巴黎社会反映现实生活。
《巴黎圣母院》标题所指正是故事的发生地——巴黎圣母院。1829年维克多·雨果着手创作《巴黎圣母院》,也是为了让当时的人们了解这座哥特式建筑的价值。
(4)欲火中烧法国电影下载扩展阅读:
《巴黎圣母院》的文学价值以及社会意义,影响深远。这部小说,打破了以往古典主义的桎梏,是浪漫主义作品中一座里程碑。《巴黎圣母院》面世之后,曾多次改编为电影、动画片、戏剧等。
这部书遭禁是在沙皇尼古拉一世统治时期的俄国,因为雨果思想活跃,既有资产阶级自由主义倾向,又同情刚刚兴起的无产阶级的革命,因此保守顽固的沙皇下令在俄国禁止出版雨果的所有的作品。
参考资料:网络-巴黎圣母院
⑸ 《包法利夫人》感受
最初听说《包法利夫人》是在我读初中的时候,那时我们上历史课,老师讲到外国名著时曾特意提到了她,当然也就不会漏掉她的原创者法国著名作家格斯塔夫·福楼拜,在此我也就不对作者做过多的评价了。那时因为种种原因,我并没有捧起此书,只是时隔多年,在异地的图书馆,我偶然发现了她,便是爱不释手,本想是全部读完之后才写此读后感,可担心我此时此刻的想法不能储存,稍纵即逝啊。
一直都觉得法国是一个充满艺术气息的国家,而巴黎更是这样的一个城市。读过很多雨果的书,一本《巴黎圣母院》曾让我沉醉于浪漫文学,为敲钟人加西莫多的爱情而感动;而《悲惨世界》却让我陷入极度的恐惧中,却也让我明白每个国家都有其不为人知的一面,或美好或可耻。也许我这样的想法是不合适的吧,生活毕竟不同于小说,小说中的情节加入了作者太多的主观因素,然而小说毕竟是特定社会背景下的产物,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的经济文化状况,我想无论是浪漫主义文学还是现实主义文学在这一点上还是相通的吧,只是前者更加夸张化。
也许是读惯了雨果的浪漫主义文学,刚开始读《包法利夫人》确实很纠结,一方面我是很佩服爱玛(包法利夫人)的,她有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热爱艺术,从文学作品中汲取精神粮食,而另一方面我对她的爱慕虚荣却很是反感,她把文学作品投射到现实生活中,觉得自己是书中的女主人公,拥有世间一切美好的事物,可现实太过残酷,她的丈夫包法利并不是英俊潇洒,一表人才,他只是一个经过自己的努力,最终成为一位有德的医生,他也不够浪漫,不懂文学,不会诗歌,更不会弹钢琴,后来更是大腹便便,我想这和爱玛心中的白马王子是相去甚远的,因而当罗多尔夫不断示爱时,她便真以为自己遇上了久违的爱情,便抛家弃子,像凤凰涅槃般扑向爱情的火焰,然而最终只会导致灰飞烟灭……花心的罗多尔夫并没有和她私奔,而是独自坐上马车离开了,留下爱玛一人,寻死要活,而可怜的包法利还在为妻子忧心,整天想着怎样才能让妻子开心起来,爱玛却只沉醉于自己的内心世界,无视外界一切。我想她只能是一个悲剧吧。
记得高中语文老师曾讲过,他说:“平平凡凡才是真。”那时对这话还不甚理解,我想每个女孩都曾有过幻想,心中都会住着一个白马王子,都有过对爱情的期盼,可我们是人不是神,幻想是会破灭的,我们要活在当下。
生活中不乏包法利夫人,一句“我宁愿在宝马里哭,也不愿在自行车上笑”多少折射出当今社会上爱慕虚荣之风,诚然,没有面包是不能跳舞,然而我想跳舞是一种奢侈品吧,既然是一种奢侈,那就可要可不要。
虽然我不知包法利夫人的最后结局,但我想这样的人即使有好的结局,又能好到哪里去?她太不会把现实和文学分开了,其实这也反映出她虽然阅读了很多书,可这些知识并没有真正进入她的内心世界,她只是在照葫芦画瓢,因而这给她带来的只是深沉的灾难。一直都在想我们要从书本上学到的究竟是什么?是像包法利夫人那样学到表面的浮华?显然不是的,我们要学的是作者的思想以及体会领悟书本上更深一层的含义,书会教会我们以另一种眼光来看待世界,教我们如何更好的处理事情,这也就是“看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好朋友在谈话”的真理。
包法利夫人的心是处于一种游离状态的,她向往更广阔的天空,她希望过上像伯爵夫人那样闲适的生活,时常上戏院的包厢看戏,一日三餐有人伺候,其实第二个条件她已经实现,可心就是漂浮着,不能沉下来,最后便只能腐败了。
我不得不说《包法利夫人》是我读过的书中最让我矛盾的了,一方面被包法利的情愫感动着,另一方面又对爱玛的行为感到悲哀,其次还有让我欲罢不能的是作为医生的包法利确医不好妻子的心病,我想这是因为他们两个没有共同的兴趣爱好吧,其实他们根本就不了解对方,又或许只是月老绑错了绳子
⑹ 《幽灵船》这部电影没太看懂。帮忙解读一下。
白令海峡。遥远寒冷,无人涉足。
1962年,意大利豪华客轮安东尼亚·格拉撒号在这一带洋面上失踪,没有任何遗迹可循。这艘水上皇宫一样的大船,有可容纳数百人的舞厅和现场乐队给客人舞到天明,有宽大游泳池让人可以嬉戏放松,有高级厨师日夜指挥手下做出最地道的意大利美食。
漂在大海上的旅程仿佛不受外界干扰的一场美梦。然而转眼什么都没有留下,除了冰山和海洋。2002年,一架飞机飞过阿拉斯加沿岸的洋面,飞行员看到下面的水上漂浮着一条船。他的注意力被吸引了,想揭开这船的秘密。
西恩·墨菲是一艘救援船的船长,莫瑞恩·爱普斯是船上救援小组的组长,他们带领的是救援行业里最出色的团队,他们的工作是登上一艘被遗弃的船,使它能够航行,并把船带回海岸,以此获得雇主的酬劳。
这一次,雇佣他们的是发现那艘神秘大船的人,加拿大空军飞行员杰克·弗里曼。那艘船,正是四十年前失踪的安东尼亚号。是为了挑战,为了刺激,更多也是为了金钱。由于雷达很难扫到,所以在几乎要撞上去时,他们才发现,原来它已经在面前了。
船长墨菲说了句很深省的话“一开始,它就给了我们一个下马威”,确实,后来的种种也证明了,他们的悲剧由此开始。根据海洋法,任何在公海发现的船只都归发现者所有,如果他有足够运气和技巧发现并把它拖回岸上。对救援队来说,这条豪华客轮是一笔很大的财产。就看他们有没有办法了。
西恩带着他“北冰洋武士号”的船员,他的大副格里尔,技术师道奇,门德尔和桑托斯,和莫瑞恩一起,登上了这艘意大利客轮。
船不再是当初的样子了。自然。除了岁月造成的痕迹外,怪异的事情也一桩接一桩地发生,比他们以前经历过的都要恐怖和致命。这艘船并没有被遗弃。船员们的任务不再是获得财富,而是找到出当初这艘船上发生的真相,解开一切秘密,因为船上的神秘力量已经威胁到他们的生命。
(6)欲火中烧法国电影下载扩展阅读
1.幕后花絮
(1)本片的剧本与成片不同,原本是一部心理恐怖片,讲述救援队的4名成员在登上失踪大船深陷困境后逐渐彼此敌对的故事。
(2)片中鬼船“安东尼娅·格拉扎”号根据遭遇海难的意大利豪华客轮“安德里亚·多里亚”号设计而成。1956年7月,“安德里亚·多里亚”号与一艘瑞典货船相撞后沉没。片中营救下沉船只的照片就是该船遇难时的真实照片。
(3)布莱恩·考克斯曾是扮演西恩船长的最初人选。
(4)鬼船船长告诉西恩“安东尼娅·格拉扎”号是因为营救了“格蕾莱”号而突遭横祸,“格蕾莱”是德国民间传说中的女妖,受她引诱的船只和水手全都难逃一劫。
2.幕后制作
(1)背景
与罗伯特·泽米吉斯携手制作HBO热门恐怖剧集《魔界奇谭》和电影《猛鬼屋》及《13猛鬼 》的乔·西尔沃认为大海和航海人永远是神秘和魔幻的源泉,而鬼故事也同样经久不衰,不过,还从没有一部电影能将二者融为一体,《幽灵船》恰恰填补了这项空白。西尔沃说:“在《猛鬼屋》中,我们采用了传统的鬼屋,以建筑的全玻璃结构加剧了影片的紧张氛围。
在《幽灵船》中,闹鬼的是一艘早在1962年便神秘失踪的大船,一支野心勃勃的海上救援队发现了它,他们不但饱受恐惧的摧残,而且根本无处可逃。
《猛鬼屋》、《13猛鬼》和本片中的人物最终都毁于贪婪的欲望,他们诚然是魔鬼的牺牲品,但归根结底,是他们的贪婪招致了厄运。
3.评价
”导演史蒂夫·贝克认同道:“他具备角色需要的特质,而且他的忧伤眼神增加了人物深度。”伯恩不仅非常喜欢西恩船长的角色,而且一向欣赏黑暗城堡(Dark Castle)出品的电影,他说:“我喜爱这种诡异慎人的鬼片,本片的主题思想也很吸引人,那就是鬼船促使人们暴露了本性中的不良品质 。”
⑺ 《末路狂花》里的主角最后为什么选择死亡
她们不愿意再回到传统的男权社会中去。
影片讲述了路易丝是一家咖啡馆的女招待,她整天忙忙碌碌,很想外出旅游。她的好友塞尔玛自从嫁给汽车推销员达里尔之后,生活一直不美满。她整天呆在家里,孤独无聊。一个周末,她在路易丝的再三劝导下,同意和她一起去做一次愉快的旅行。
她们把汽车停在阿肯色州的一个酒吧过夜。酒吧里挤满了年轻的顾客。喝醉酒的哈伦看中了塞尔玛,约她跳舞。塞尔玛不听路易丝劝告,与哈伦一边跳舞一边喝酒,并被哈伦带到外面的停车场。哈伦欲火中烧,对她动手动脚。
在遭到拒绝后,哈伦变得狂暴起来,企图用暴力迫使塞尔玛就范。路易丝来到停车场,发现塞尔玛情况危急 ,取出塞尔玛带来的放在行李包里的手枪,逼着哈伦放开了塞尔玛。哈伦开始骂脏话污辱她们,盛怒之下,路易斯开枪打死了他。瞬息之间,两个女伴渡假之旅,走上了一条无法回头的绝望之旅。
在科罗拉多大峡谷,塞尔玛和路易丝决心对抗到底,决不屈服,她们相对微笑着,双手紧握。
主要角色简介:
1、路易斯·索耶
路易斯是个长相普通,有些男子气概的餐厅女侍。因整天忙忙碌碌而很想外出旅游。她和塞尔玛是一对闺中密友,就劝说其同意和她一起去做一次愉快的旅行。但这原本应是一次简单而愉快的旅行,最后却成为两个女人对抗男性社会压迫的奋斗。
2、塞尔玛
塞尔玛是个小女人,平凡的家庭主妇。自从嫁给汽车推销员达里尔之后,生活一直不美满。她整天呆在家里,孤独无聊。
她和路易斯是一对闺中密友,一个周末,她在路易丝的再三劝导下,同意和她一起去做一次愉快的旅行。但这原本应是一次简单而愉快的旅行,最后却成为两个女人对抗男性社会压迫的奋斗。
⑻ 看了电影《大顺店》,觉得还是小说更好
原著小说中的张谋儿最后成了当地的贫农协会会长,给大顺店开了良民证明“山西省汾水县大王庄村民王茴香,没有做过妓女,她是一个良民,她的成分是贫农。”据说大顺店回家后结了婚,还有过一个孩子,寿终正寝了。电影中的张娃骟了大顺店的仇人,最后死了。喜欢小说的结局,皆大欢喜。
⑼ 巴黎圣母院的每章的故事梗概
【小说梗概】
1482年,法王路易十一统治下的巴黎城沉浸在“愚人节”的狂欢的气氛中。巴黎圣母院前面的广场上,来自埃及的吉卜赛少女爱丝美拉达以动人的美貌和婀娜的舞姿博得了人们热烈地喝彩。她把人们给她的赏钱,分给穷苦的孩子们,并对他们说:“把这些钱全部拿去,你们去过节吧!”孩子们问她:“那你怎么办?”她说:“别管我,我天天都在过节。”
在众多的观众中,一个面色苍白的中年人,穿着黑色的教袍,躲在玻璃窗后面,也在偷看爱丝美拉达翩翩起舞。他就是巴黎圣母院的副主教、炼金术士克洛德·弗罗洛。当他看到色艺双全的吉卜赛女郎边唱边跳,她那轻快的舞步,绝妙的舞姿,把他埋藏在心底十多年的欲念突然唤醒了。他无法自控,无法把俘虏了他的灵魂的魔鬼赶走。为了排遣心中的烦闷,他到广场上驱赶正在叫卖的摊贩,声言不准在教堂前面胡闹。这些小贩哪里把他放在眼里,群起而攻之。正在这时,从教堂内冲出来一个相貌齐丑、身材高大、力大无比的男子,他推开众人,救回了神甫。此人名叫卡西莫多。原来他是一个被父母遗弃在巴黎圣母院门前的畸形儿,弗罗洛出于怜悯把他抚养成人,因终日敲钟而震聋了耳朵。狂欢的人们正在物色“愚人教皇”,爱丝美拉达一眼看中了又聋又丑的钟楼怪人卡西莫多。人们给他戴上王冠,披上袍子,还给了他一支口哨,让他坐在高高的轿子上沿街游行。卡西莫多正高兴地吹着哨子,忽然看见脸色阴沉的弗罗洛站在轿前。神甫打掉他的王冠,把他拉回圣母院。
可是,弗罗洛在欲火中烧无法入睡,因为牵着小山羊的爱丝美拉达还在教堂门前的广场上唱歌。他高声对自己说:“在人世间我只有痛苦。她长得那么美,难道是我的过错?她舞跳得那么好,难道是我的过错?她能够使人发疯,难道是我的过错?”他实在无法自制,“去!”他命令卡西莫多,“去把她抓来!”钟楼怪人快步跑向爱丝美拉达,把她抱起来就向圣母院跑去。爱丝美拉达拼力抵抗并高喊“救命啊!”恰巧侍卫队长浮比斯正在巡逻,听到喊声骑马率众赶到,救下吉卜赛女郎,抓住了卡西莫多。菲比斯把埃斯梅拉达带到一家旅店,要了一个房间,正要对她非礼,机警的姑娘摆脱了他的纠缠,跑回巴黎流浪人和乞丐们聚集的“奇迹王朝”。
在这“奇迹王朝”统治下的“黑话王国”里,乞丐王克劳班正在审理不懂切口而误入“王国领地”的穷诗人干果阿。按照王朝的规矩,他只有两种选择:要么跟绞索配对,要么跟王国中的女人攀亲。可是几个老女人都嫌他过于单薄,没一个人肯要他。这样,干果阿只能被吊死。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爱丝美拉达挺身而出,高喊“我要他”。这样,两人当场举行婚礼。善良的少女同意与他结为夫妻,只是为了救他一命,把他带回家中,供以食宿,但不与他同房。
犯了强抢民女罪的卡西莫多,在被草草审理后,被带到广场上当众鞭笞。跪在烈日下代人受过的钟楼怪人口渴难熬,他向士兵和围观的人群高喊要水,回答他的却是一片戏弄和辱骂。这时,美丽的爱丝美拉达拨开众人,把水送到卡西莫多的嘴边。心中充满感激之情的卡西莫多饱含热泪,不住地说:“美……美……美”
广场上,穷诗人帮助爱丝美拉达上演小山羊认字的节目。小山羊在一堆拉丁字母中,叼出了太阳神浮比斯的名字。这时浮比斯正在广场旁边的王宫中向王后和她的女儿献媚取宠。公主百合花让浮比斯到广场上,赶走爱丝美拉达,以证实他对她的爱情。浮比斯骑马来到广场,大声轰赶着正在演出的艺人,小声和姑娘订下了今晚在老地方见面的幽会。
心神不宁的弗罗洛听说干果阿和姑娘以结为夫妇,怒火中烧十分生气,当得知他们只是名义夫妻,又转忧为喜。他在街上遇见喝得烂醉的侍卫队长浮比斯,听他说要去和姑娘幽会,立即正言劝阻,声言姑娘已是有夫之妇,但浮比斯反驳说:“你何必把爱情和婚姻混为一谈。”他径直向那家旅店走去,弗罗洛像影子一样紧随其后。
浮比斯来到旅店的小楼上,爱丝美拉达正坐在床边等着他。当他们热烈地吻抱时,浮比斯把系在身上的匕首交给姑娘,姑娘顺手把它抛出窗外。恰巧这把匕首落在正在窗外窃听的弗罗洛的眼前。当这对情人再次热烈拥抱时,弗罗洛拾起匕首,从窗外把它刺进了浮比斯的后背。
在审判爱丝美拉达的法庭上,旅店的侏儒老板作证说,看见一个浑身硫磺味的黑衣人,像魔鬼一样,把银币变成了干树叶。坐在审判席上的弗罗洛说:“是魔鬼,而不是这位姑娘刺杀了卫队长。”无辜的爱丝美拉达只关心卫队长的生死,因为浮比斯可以证明她把匕首仍出了窗外。可是法庭告诉她,卫队长不仅活着,而且对被害经过一无所知。他丝毫不肯为姑娘开脱罪责,这使爱丝美拉达十分失望。在酷刑之下,姑娘屈打成招,供认自己施用魔术驱使黑衣魔鬼刺杀了卫队长。法庭判处姑娘绞刑,次日执行。
卡西莫多敲钟之后,在塔楼上看到弗罗洛神色紧张地注视着圣母院门前的广场。穿着白色死刑犯袍子的爱丝美拉达站在夜间匆忙搭起的绞刑架下,绞索套在脖子上,平静地等待着行刑的时刻。卡西莫多不顾一切地从门内冲出,把姑娘抢进了巴黎圣母院。行刑的士兵惊魂甫定,目瞪口呆地看着钟楼人独自一人劫持了法场。因为圣母院避难权的原因,士兵们不敢擅入。
卡西莫多把姑娘藏在自己的住房里,他像守护神一样睡在房门口。他把愚人节得到的哨子交给姑娘,告诉她遇到危难时,一吹哨子,他就能赶来救援。
弗罗洛到郊外像发了疯一样,乱跑了一阵之后,回到了圣母院。他发现爱丝美拉达不但未被处死,而且就在身边。他跟随她走进了卡西莫多的房间,爱丝美拉达发现这个人就是刺杀浮比斯的黑衣人,十分怒火。当弗罗洛正要强奸她时,她吹起了哨子。卡西莫多闻声而至,赶走了昔日的恩人,并告诉姑娘那次抢她的事,也是出于他的主意。
卡西莫多对爱丝美拉达怀有无限的感激和纯真的爱慕之情。他快活地看着熟睡的美人,突然醒来的姑娘被他的丑脸吓坏了。卡西莫多急忙逃走,跑到钟楼上用自己的头拼命地撞击着大钟,低沉的钟鸣如泣如诉。爱丝美拉达来到他身边,卡西莫多用手蒙住脸,喃喃地说:“我的脸很丑,总让人害怕。”为了安慰他,姑娘为他跳起了节奏欢快的舞蹈。兴奋异常的卡西莫多,像打秋千一样,用身体的重量为姑娘敲响了圣母院的大钟。他爽朗的笑声充满整个钟楼。卡西莫多在钟楼上牵着绳子飞来飞去,为爱丝美拉达采摘盛开的鲜花。突然姑娘发现了在广场上的卫队长,她叫他的名字,但他头也不抬看她一眼。她让卡西莫多去找他,可是他为了得到公主丰厚的陪嫁和位于圣保罗的领地,对姑娘的请求不屑一听,策马而去。善良的卡西莫多觉得自己辱没了姑娘的使命。
对姑娘强占未成的弗罗洛怀恨在心,跪到国王那里,请示如何解决圣母院避难权问题。国王请教了一位尚在狱中的老学者,终于决定可以不顾避难权,强入圣母院捉拿女巫。卡西莫多趁弗罗洛外出时,把教堂的大门紧紧关住。
乞丐王克劳班听说圣母院避难权将要结束,率领成千上万的巴黎流浪人和乞丐,前来攻打巴黎圣母院,营救大难临头的姐妹。不明真相的卡西莫多怎容这些人冲入教堂,他从楼顶上扔下巨大的石条石块,翻倒灼热的金属液体,企图驱散众人。勇敢的乞丐终于攻破大门,救走了爱丝美拉达。不料严阵以待的国王士兵已从后门进入教堂,雨点般的箭刺向爱丝美拉达和流浪汉们。乞丐王也在混战中被人杀死。卡西莫多站在楼顶上,看着心爱的姑娘又被吊在绞刑架上,痛不欲生。当他发现弗罗洛正在钟楼上对着爱丝美拉达狞笑,他把这个道貌岸然的野兽举过头顶扔了下去。
从绞刑架上解下来的爱丝美拉达的尸体,被人们放在蒙孚贡大坟窟里,卡西莫多找到她之后,静静地躺在她身旁。
两年之后,人们发现了两具紧紧抱在一起的尸骨。当人们试图分开他们时,尸骨便化为尘土。
电影《巴黎圣母院》
导演:
让·德拉努瓦JeanDelannoy
主演:
安东尼·甘AnthonyQuinn
吉娜·劳洛勃丽吉达GinaLollobrigida
类型:剧情/恐怖
更多中文片名:
钟楼怪人
更多外文片名:
GobbodiNotreDame,Il
TheHunchbackofNotreDame
片长:115分钟
国家/地区:法国/意大利
对白语言:法语
发行公司:AlliedArtistsPicturesCorpor
上映日期:1956年12月19日法国
剧情梗概:美丽善良的吉普赛姑娘爱丝美拉达白天靠跳舞卖艺为生,晚上则和一群自称“乞丐王国”的穷苦人居住在一起。爱丝美拉达的美貌倾国倾城,却给她引来了杀身之祸。
国王卫队的队长浮比斯原本已有未婚妻,却垂涎于爱丝美拉达的美色,骗取了她的芳心。就在浮比斯和爱丝美拉达在旅馆幽会时,突然浮比斯被一个神秘的黑衣人刺伤。由于黑衣人没有被找到,旅馆老板的供词又对爱丝美拉达非常不利,在法庭上,爱丝美拉达受刑后被迫招供,承认是她想杀害浮比斯。爱丝美拉达因此被判绞刑。
其实那个隐藏在黑暗角落里的黑衣人是巴黎圣母院的神父弗罗拉。他孤僻刻薄,表面上是个对女人厌恶的忠诚的教徒,内心却一直燃烧着熊熊烈火,渴望得到美丽的爱丝美拉达,是他在看到爱丝美拉达和浮比斯约会时无法控制自己的嫉妒,刺伤了浮比斯。
在爱丝美拉达被送往绞刑架的路上,巴黎圣母院的敲钟人卡西莫多将她救下带入圣母院避难。卡西莫多外表丑陋无比,从小被弗罗拉神父收养。但他心地善良,并真心地爱着爱丝美拉达。在圣母院中,卡西莫多就是爱丝美拉达的守护神。
国王的卫队开始进攻圣母院捉拿爱丝美拉达,卡西莫多誓死保护。但他一个人的力量毕竟有限,爱丝美拉达被乱箭射死。卡西莫多看到她的尸体被拉走,悲痛欲绝,他把真正的凶手——弗罗拉神父从圣母院的顶层扔了下去。
卡西莫多找到放置爱丝美拉达尸体的地方,紧紧地抱着自己心爱的姑娘。多年后,人们发现了两具缠绕在一起尸骨,当人们想要将他们分离时,这两具尸骨顿时化作了灰尘消失得无影无踪。
本片根据法国大文豪维克多尔果名着《巴黎圣母院》改编。丑聋人卡西莫多被巴黎圣母院的神父罗德收养,做撞钟人,外貌正经的克罗德神父自从遇见美丽的吉普赛少女爱丝美拉达后,被其美色所诱而神魂颠倒,指使卡西莫多强行掳走爱丝美拉达,途中被浮比斯骑兵上尉队长所救,爱丝美拉达因而爱上了浮比斯。但浮比斯生性风流,被怀恨在心的克罗德刺杀。并嫁祸于爱丝美拉达,令她被判绞刑,行刑时,卡西莫多将爱丝美拉达救走并藏身于圣母院中,乞丐群众为救爱丝美拉达而冲入圣母院,误与卡西莫多大战,爱丝美拉达被由克罗德带领的军队冲入圣母院所杀,卡西莫多愤然将克罗德从教堂顶楼摔落地下,最后卡西莫多抱着爱丝美拉达的尸体殉情。
这部雨果名著曾被多次搬上银幕,其中1939年的美国版被广泛认为是最佳版本,其中的德国表现主义布景尤其值得称道。纯洁美丽的吉普赛女郎爱丝美拉达,和“乞丐王国”的人一起,到处卖艺行乞。一次,为了救流浪诗人甘果瓦,她被迫嫁给了他。国王的卫队长浮比斯是个花花公子,他骗取了爱丝美拉达的爱情。就在他们约会时,一个黑衣人将浮比斯刺伤。爱丝美拉达作为嫌疑犯被送上法庭,并判处绞刑。奇丑无比的巴黎圣母院的撞钟人卡西莫多将她救了出来,并带进圣母院避难,卡西莫多一直深爱着她。在一次混乱中,爱丝美拉达被国王卫队的乱箭射死,悲痛欲绝的卡西莫多转身将真正的杀人凶手也就是弗罗洛神父,从圣母院的顶楼扔了下去。之后与爱丝美拉达的尸体紧紧地抱在一起,一起化为了尘土。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
在十九世纪群星灿烂的法国文坛,维克多??雨果可以说是最璀璨的一颗明星。他是伟大的诗人,声名卓著的剧作家、小说家,又是法国浪漫主义文学运动的旗手和领袖。这部伟大的作品《巴黎圣母院》是他的第一部引起轰动效应的浪漫派小说,它的文学价值和对社会深刻的意义,使它在经历了将近两个世纪的时间之后,还是在今天被一遍遍的翻印、重版,从而来到我的手中。
在我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强烈的“美丑对比”。书中的人物和事件,即使源于现实生活,也被大大夸张和强化了,在作家的浓墨重彩之下,构成了一幅幅绚丽而奇异的画面,形成尖锐的、甚至是难以置信的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
《巴黎圣母院》的情节始终围绕三个人展开:善良美丽的少女爱斯梅拉达,残忍虚伪的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弗罗洛和外表丑陋、内心崇高的敲钟人加西莫多。
波希米亚少女爱斯梅拉达是巴黎流浪人的宠儿,靠街头卖艺为生。她天真纯洁,富于同情心,乐于救助人。因为不忍心看见一个无辜者被处死,她接受诗人甘果瓦做自己名义上的丈夫,以保全他的生命;看见伽西莫多在烈日下受鞭刑,只有她会同情怜悯,把水送到因口渴而呼喊的敲钟人的唇边。这样一个心地高贵的女孩,竟被教会、法庭诬蔑为“女巫”、“杀人犯”,并被判处绞刑。作者把这个人物塑造成美与善的化身,让她心灵的美与外在的美完全统一,以引起读者对她的无限同情,从而产生对封建教会及王权的强烈愤恨。
至于副主教克洛德和敲钟人加西莫多,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克洛德表面上道貌岸然,过着清苦禁欲的修行生活,而内心却渴求淫乐,对世俗的享受充满妒羡。自私、阴险、不择手段。而加西莫多,这个驼背、独眼、又聋又跛的畸形人,从小受到世人的歧视与欺凌。在爱斯梅拉达那里,他第一次体验到人心的温暖,这个外表粗俗野蛮的怪人,从此便将自己全部的生命和热情寄托在爱斯梅拉达的身上,可以为她赴汤蹈火,可以为了她的幸福牺牲自己的一切。
这种推向极端的美丑对照,绝对的崇高与邪恶的对立,使小说具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能卷走我们全部的思想情感。这也许正是浪漫派小说的魅力所在。
在《巴黎圣母院》中,作者以极大的同情心描写了巴黎最下层的人民、流浪者和乞丐。他们衣衫褴褛、举止粗野,却拥有远远胜过那个所谓有教养、文明的世界里的人的美德。互助友爱,正直勇敢和舍己为人的美德。小说中巴黎流浪人为救出爱斯梅拉达攻打圣母院的场面,悲壮、激烈、慷慨、惊心动魄,显然是在一定程度上融入了七月革命中巴黎人民显示的英勇精神和巴黎人民捣毁圣日尔曼教堂和巴黎大主教府的事件。小说写到这里,还通过书中人物之口预言人民将起来捣毁巴士底狱,暗示了一七八九年大革命的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