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千與千尋結局看不懂
千尋要把印章還給錢婆婆順便道歉,鍋爐爺爺給了4張火車票,要她到第6站沼低才下車。後來小玲來找她說那個客人是一個叫無面人的妖怪,再說出湯婆婆要千尋去伺候它,要令它給多一點錢。可是無面人要吃掉千尋,結果千尋說如果要吃掉她的話,那就先吃掉河神之丸,沒想到無面人吃了之後就嘔出許多污濁的東西,他暴走了,一邊問她給了它吃了什麼,一邊追著她,半路還吐得湯婆婆滿臉骯臟。
千尋逃出去了,無面人也跟來了。結果小玲坐船載著她到火車站,無面人也跟著她了,那時候的它已經把肚子里的東西和人都吐出來了,也不會再攻擊千尋了。它跟著千尋一起搭上火車,來到第6站。
在千尋乘著火車去第6站時,白龍醒來了,他跑去湯婆婆面前並告訴她最重要的東西不見了,她先拿起旁邊的金子仔細看看,然後對著白龍奸笑,可是白龍不為所動,湯婆婆被旁邊的聲音吸引,破解法術發現坊變成了那3個綠人頭,再發現金子只是泥土罷了。她沖去房間看,找不到自己的兒子,結果怒氣沖沖地沖去白龍面前質問自家兒子在哪裡?他說在錢婆婆那裡,她就像泄了氣球般地自喃自語,然後問白龍到底要什麼條件才能的回自家孩子,白龍說會帶坊回來,作為交換條件,讓千尋和父母回去人類的世界。結果湯婆婆陰險地問就算他被五馬分屍也無所謂了嗎?白龍沒回答(這里是謎)。
鏡頭轉到千尋來到了第6站,下了車走了一段路,發現前方有一個會走路的路燈,領著千尋來到錢婆婆的屋子,進到錢婆婆的屋子裡,錢婆婆招待千尋他們喝茶,千尋代替白龍來道歉,要求錢婆婆解除坊的魔法,她就說早就解除了。
然後那條被踩死的那條蟲是湯婆婆為了控制弟子而放進去的。
在喝茶期間,錢婆婆聊了她與湯婆婆的事情,並且告訴千尋因為神隱法則的問題,所以幫不到她就出父母和白龍。千尋就問她和白龍好像以前就認識了,錢婆婆就說「曾經發生過的的事情是不可能會忘記的,只不過是想不起來罷了。」
千尋因為擔心白龍和父母,原本是要回去了,後來錢婆婆要她等一等,並且送了發束給她。
後來白龍來了,千尋很開心,錢婆婆也原諒他,作為交換要好好保護千尋回去,坊和千尋他們一起回去,無臉人就留下來做助手。
在半路,千尋突然想起了小時候曾掉進過河裡然後那條河現在被填了上面也建了房子,並且告訴白龍他真正的名字:賑早見琥珀川=河的名字,賑早見琥珀主是他的名字,也就證明了琥珀主是神明。
白龍突然鱗片飛舞,龍型變回人性,他告訴千尋他回想起來了,真正的名字和當年千尋是因為鞋子掉進河裡,為了尋回鞋子才跳進河裡的,是琥珀救了她上來。他們之間的對話很溫馨,很令人感動。(lz你應該要看)
最後,回到了湯屋,湯婆婆在等著他們,坊也變回本體。結果湯婆婆給了她一場測試,要她在那群豬里,尋找自己父母,千尋想了想便回答她自己的父母不在這里,結果答案是對的,那群神明妖怪在歡送他們離開那裡,白龍牽著千尋的手來到了一片草原之前,有青蛙石像的階梯上。他告訴她父母已經在另一端等著她了,要她離開時不要回頭,她問白龍他會如何,白龍回答她他會與湯婆婆說他不做她的弟子了,也會回到原本的世界裡。
白龍:「我也會回到原本的世界。」
千尋:「我們還會再見面吧?」
白龍:「一定會啊。」
千尋:」一定啊。「
白龍:「一定,快走吧!不要回頭。」
然後,白龍依依不捨地放開了千尋的手,慢慢收回了手。 後來,千尋找到她的父母,離開了神隱,離開了隧道,她轉頭望著隧道,不知道在想什麼,千尋媽叫她上車,叫了幾次,結果千尋就上車了,再轉身的瞬間,她頭上的發束閃過紅光, 就這樣,他們全家離開了隧道了。
② 全民目擊最後郭富城看到偽造後又說要申請重審,什麼意思,我以為他又要翻供,怎麼就沒啦
留懸念唄,這是我看過最爽的國產電影了,相當好!
③ 電影完美隱藏什麼意思看不懂
第一百七十九條為:「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
「(一)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
「(三)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
「(四)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
「(五)對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調查收集的;
「(六)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七)違反法律規定,管轄錯誤的;
「(八)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應當迴避的審判人員沒有迴避的;
「(九)無訴訟行為能力人未經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或者應當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因不能歸責於本人或者其訴訟代理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的;
「(十)違反法律規定,剝奪當事人辯論權利的;
「(十一)未經傳票傳喚,缺席判決的;
「(十二)原判決、裁定遺漏或者超出訴訟請求的;
「(十三)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
「對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情形,或者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
也就是說,如果有以上的情形之一,檢察院就可以抗訴。
你的情況的話,我覺得檢察院還是存在一定的理由的,不過我不是搞這個的,你還是應該找專業的律師問一下。
④ 申訴裁定的案件的結局有哪些
一:案件到了申訴階段,請教能有幾種辦法扭轉局勢。
應當重新收集大量的」新的」相關證據,以證明你所主張的事實能夠成立;只有這樣才可以扭轉局勢.
二:聽說有的發回重新審理?是發回一審重新審理還是二審重新審理?
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四條一款之規定:「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的案件,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是由第一審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審程序審理,所作的判決、裁定,當事人可以上訴;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是由第二審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審程序審理,所作的判決、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上級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審的,按照第二審程序審理,所作的判決、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因此,原判決如果是一審法院做出的,應當由一審法院重新審理;原判決如果是二審法院做出的,應當由二審法院重新審理。
三:能重新開庭嗎?有發回重新審理但不開庭嗎?
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四條二款之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再審案件,應當另行組成合議庭。」因此,無論是一審法院或二審法院,只要是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審理的案件,均應當開庭審理。
四:這時是一審做決定還是二審?
原判決如果是一審法院做出的,應當由一審法院做決定;原判決如果是二審法院做出的,應當由二審法院做決定。
⑤ 韓國電影《再審》網盤資源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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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審》是由韓國OPUSPictures公司發行的犯罪片,由金泰允執導,鄭宇、姜河那、金海淑、李東輝等主演,於2017年2月15日在韓國上映。該片根據全羅北道益山市葯村五岔路口發生的計程車司機殺人事件改編,講述律師李俊英為被冤枉入獄的少年賢宇洗脫罪名而孤軍奮戰的故事。
⑥ 全民目擊電影最後的時候童濤說要重審,是不是有第2部吧
劇組在一次發布會上說過了2億要拍第二部
⑦ 電影《全民目擊》最後案件會不會重審
應該會再審吧。檢察官都知道抓錯人了,典型的錯案,咋不再審?
而且最後郭富城不是打電話了嘛,聽那個意思是要申請審監程序的。
如果我沒記錯應該是這樣。
⑧ 在電影《雙重危機/雙重陰謀/亡命追凶/致命追緝令》中所說到的那條法律「不會因為一件案件,重審第二次」
一事不再理 (Double jeopardy)
一事不再理(拉丁文:ne bis in idem),又有稱為禁止雙重危險(Protection against double jeopardy),或是禁止二重起訴,其屬於一種訴訟法上的概念,且在許多國家(如美國、加拿大、墨西哥、日本、和印度)之中,為憲法上的權利,屬於人民基本權的一種。而其主要的內容在於避免被告就同一犯罪遭受到兩次以上的審判。
美國
禁止雙重危險原則(double jeopardy)在美國是自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Fifth Amendment to the 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而生,其中相關的條文規定道:
「 同一罪案,不得令其受兩次生命或身體上之危險。
(nor shall any person be subject for the same offense to be twice put in jeopardy of life or limb) 」
本條款制定的用意在於避免政府公權力的濫用,避免政府就就同一被告的同一案件再行予以追訴,使個人免於訟擾。而此原則也是與普通法中既判力(res judicata)的概念相輔相成。而所謂既判力的概念即在於避免法院就一個已遭判決確定的爭訟再行予以審理。
更具體的來說,如同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Ashe v. Swenson, 397 U.S. 436 (1970)說道:「...當一個事實問題已經由一個有效且最終的判決所判定後,該問題即不應該就相同的當事人於未來的任何訴訟中加以審理(...when an issue of ultimate fact has once been determined by a valid and final judgment, that issue cannot again be litigated between the same parties in any future lawsuit.)。」而「既判力(Res judicata)」為一個普遍適用的法律用語,在此概念之下包含了「附帶禁反言(collateral estoppel)」(或有稱為「爭點效」)的概念。在適用禁止雙重危險的原則時,法院將會使用附帶「禁反言」為其形成法律意見的基礎。
在禁止雙重危險原則之下有三個基本的禁止事項:
* 就相同的案件被宣告無罪後再行審判
* 就已經被定罪的案件再行審判
* 就同一行為多次施以懲罰
而此原則通常被認為屬於一種訴訟技巧,因為其允許被告 譬如說,即便警察發現了新證據,而該證據將有可能使之前被宣告無罪的某人被定罪,此時它們也幾乎無事於補,因為至少就相同或大致相似的指控而言,被告可能不會再次受到審判。
盡管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最初僅適用於聯邦政府而已,然而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認為,此項禁止雙重危險的條款透過美國憲法第四修正案中所闡釋的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之適用後,對於美國的各州仍應有所適用。(Benton v. Maryland)
⑨ 千與千尋的結局有什麼寓意嗎
千尋在出了城門後忘記了以前發生的一切。證據:在電影開始,千尋與她父母走進隧道的時候(影片4分30進入隧道),千尋是很不情願進入隧道,而且千尋很怕黑,這時候千尋很緊很緊的抱著媽媽的胳膊向前走。
這是千尋轉頭走的一剎那,頭繩亮了,錢婆婆說過:這個頭繩是護身符,大
家一起紡的紗,祝你好運的。(電影111:19)。這個時候不難想到,這個頭繩的意義,它代表千尋之前的朋友,將會一直陪著千尋,給千尋力量。
因此可以斷定千尋與她父母再出來的時候已經什麼都不記得是事實。我們再審視這部電影,感覺和之前就不一樣了,千尋並不會記得白龍,更別說無臉男、湯婆婆、錢婆婆、寶寶等等與她一起生活過的朋友,白龍與她的約定只能等到白龍出來找到千尋的時候千尋可能會記起,這部電影最讓人悲哀的是,如果白龍出來了,他一定也會向千尋一樣記不起裡面發生的一切,不知道還會不會記得與千尋的約定,在千尋短暫的生命里,白龍能否遇見她。
⑩ 有一部電影開始就是再審問一個人,故意被抓的,裡面還有個很個性的飛行員,最後是設計一個局救人呢
《天龍特攻隊》「漢尼拔」約翰·史密斯、坦普萊頓·派克、莫多克和「水牛」巴拉克斯曾經是美軍游騎兵成員,四人在與墨西哥惡徒交火中相遇,並由此成立靠賞金為生的天龍特攻隊。在成軍8年後,天龍特攻隊接到新的任務。據說伊拉克戰爭期間有隸屬美國的黑軍搶奪伊方印鈔電板,並用它大量生產偽造美鈔。史密斯等人的任務就是在偽鈔和電板運回美國之前將其奪回。然而事態卻朝著無法預料的方向發展,史密斯的上司更死於離奇的意外。在此之後,天龍特工隊被軍事法庭判刑。此後不久,史密斯和成員相繼越獄,勢要將黑軍的敗類繩之於法……
求採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