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Hans Zimmer 給電影配樂的收費行情如何
聽過一次20世紀福克斯的音樂總監Elliot Lurie 的講座,席間我就問過他這件事,老爺子沒有說出具體數目,因為不同的電影給出的價碼也並非都一樣,不過他說Hans Zimmer 接的電影配樂費用每部都在百萬美元以上,還說John Williams 也是這個價位的,並且JW在80年代的時候,作曲費就已經是百萬美元的級別了~~
HZ和JW的不同在於,JW是直接寫總譜的,並不用經過電腦製作這道工序,譜子一出來就給配器師潤色(看過樓上的宇文碩同學發的一張JW總譜的照片,JW已經把絕大部份織體都寫好了,配器師的工作基本上就是疊加一些復音,相當輕松),或者直接去錄音棚操練樂手,錄音樂手都很頭疼演奏JW的曲子,因為太難了,即使他們個個是視奏高手也難以一遍就過;而HZ的工作過程則繁復得多,挑選跟他一起做這個項目的工作室成員,誰負責調音色,誰負責做氛圍,誰負責做補充配樂,再去預約一些樂手的檔期,開始譜寫主題和重要段落的demo,然後交由其他人來完成剩下的工作,帶著半成品的音樂和譜子去錄音棚,從這一點看,JW干一個活掙的錢要比HZ干一個活的錢要多,HZ的小弟近百人之多,就算一個片子能掙一千萬美元,也沒法負擔團隊這麼大的開銷,所以只能各種接活,一年恨不得把好萊塢所有的片子都接了,就不像JW那樣想什麽時候接活就什麽時候接~~
❷ 我們已製作十分鍾廣告片,想找個人或公司製作背景音樂大約多少錢
報價:
定製音效 200元/個
定製音樂編曲 800元/每分鍾 起配價800元
音樂後期及混音 1100元/每分鍾 起配價1100元
音樂配樂 2000元/每分鍾 起配價2000元
你可以出個價我看能不能幫你找個便宜的。
❸ 拍影視劇時經常會用到一些明星的歌曲作為背景音樂,請問需要付一定的版權費嗎
應該是要付費的,不過現在的電視劇大部分都是自己來做背景音樂和主題曲,也就沒有這方面的問題了。
❹ 請問找本地音樂學院作曲系學生為低成本的原創影視作品配樂,收費怎麼算
看你在什麼地方了,作曲系的學生一般幹不了這個,你得找影視音樂創作專業的才行,他們很多人都會用軟體做。
價錢要看所在的地方以及曲子難易程度和長度,商量價錢。
❺ 影視作品中用別人的音樂做背景,要不要付版權費
需要,音樂作品注冊成功後,MORP系統將自動生成國際標準的ISWC臨時碼,該代碼是全球性音樂著作權代碼。
通過版權注冊號碼,各個國家的音樂著作權協會將提供相應的版權代理保護,該作品在這些國家內被使用,當地音樂著作權協會將代理收取著作權費,並通過中國音著協將費用轉給著作權人。

(5)電影的背景音樂收費標准擴展閱讀
影視作品中的音樂,一部分是參與故事情節的有聲源音樂,在畫面中可以找到發聲體,或與故事的敘述內容相吻合;另一部分是非參與故事情節的無聲源音樂,主要起渲染情緒,突出主題,刻畫人物的作用。
在影視作品中,影視音樂不是自成系統、獨立存在的,而是作為一個組成元素,為影片主題、人物、情節的塑造和發展服務的。因此, 影視音樂不能以自旁邏樣的完整演繹, 復雜的配琴和強烈的音響去與畫面爭奪硯眾, 而應不引人注目然而強有力的方式支持畫面,正如美國電影理論家林格倫所說「 最好的電影音樂是聽不見的。」
❻ 作曲家為一部電影配樂會有多少酬勞
在我國,作曲家的酬金一般在20萬元至50萬元人民幣之間,約占總投資額的0.3%至0.83%,且音樂版權按照慣例通常歸於製作方,作曲家幾乎沒有任何版權收益。

我國最著名的配樂大師為1957年出生於湖南的譚盾,曾多次榮獲中國國家級創作獎,他的管弦作品《道極》更被評選為「20世紀華人音樂經典」。在第44屆格萊美中,譚盾再度為華人音樂家贏得榮譽,以電影《卧虎藏龍》主題曲《月光愛人》獲得「最佳電影原創音樂」、「最佳原創電影歌曲」提名,又以《卧虎藏龍》原聲帶中的《永恆的誓言》獲得「最佳古典音樂」提名,而取自《易》中的吉他協奏曲則獲得了「最佳古典音樂協奏曲」提名。
❼ 請詳細的跟我解釋一下現在所謂版權收費的各個營業場所的「背景音樂」收費問題
商場按面積,賓館按床位,音著協負責人解釋:
北京今天消息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副總幹事曲景明怎麼也沒想到,媒體針對背景音樂收費的報道,會引起如此多的關注。昨天他就一些讀者關心的問題接受了《中國青年報》記者的采訪。
知識產權收費就像是賣白菜
老百姓在計劃經濟下生活太久,對無形資產的這種處理方式不太習慣,這很正常。曲先生說,其實我們和賣白菜的商業行為一樣,都屬於民事權利。有的賓館老總問:「我買的CD已經是花了錢的,憑什麼還付費?」
「我們跟他說,你買到的是物權,但其中的知識產權你沒買。比方說買了一本書,可以自己看,但你不能將它復印了上街去賣,也不能將裡面的內容自行改編、出版或再拍成電影,這就是作品的復制權。」曲景明指出,人們對復制權都比較明白,因為我國一直在這么做。而對作品的表演權,包括唱片的使用權則比較陌生。
按國際公約規定,作品的保護期是指作者有生之年再加上50年。如超過這一時間,該作品就成了公有財產。如播放貝多芬原創作品,就不再支付使用費了。
早在2000年9月1日,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經國家版權局批復,就頒發了《使用音樂作品進行表演著作權許可使用費標准》,標准規定,「未依法事先取得許可,構成侵權的,須按照本標準的2至5倍交納補償費」。
商場收費為何按面積賓館收費為何按床位
不同營利場所收費也不相同,它們分為6類,即夜總會、歌舞廳、迪斯科舞廳;酒吧、咖啡廳、餐廳;商場和超級市場;賓館、航空和鐵路各佔一類。
曲景明解釋說,歌舞廳就得靠音樂作品來經營攬客,而商場和賓館播放音樂是使經營環境得到美化,顯然它們對音樂的依賴性不同,所以制定的收費標准也就不能一樣。
「具體應該收多少,按什麼標准計算,我們都反復和這些行業商議過,最後達成雙方認可的標准。比如商場等行業不能透露營業額,就按營業面積計算;賓館說接待規模有多大,不如說床位更實在。」曲強調,「但背景音樂收費對普通百姓沒有影響。」
集體管理組織將有法律規范
據了解,我國加入國際公約要行使國與國互為代收費的義務,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是「集體管理組織」,其資料庫管理著中外1400多萬首音樂作品,數量與日本等國家的差不多。國際社會對音樂作品的知識產權保護已構成網路,各國都有 「中國音著協」這樣的「集體管理組織」,共同歸屬「國際詞曲作者聯合會」。
國家版權局人士昨天表示,正在起草相關法規文件,對如何審批「集體管理組織」、「集體管理組織」擁有何等權利義務及其監督等問題做出規定。該法規文件不久將由國務院頒布。
(蘇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