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从哪方面
从自身感悟出发,示例:
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有一种苍凉的感觉从心底生出来,慢慢浸透了全身,仿佛有一块巨石压在胸口,仿佛有千言万语也无法表达出来。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是着名作家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讲述的是主人公许三观凭借卖血度过了生活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所有命运强加给他的困难和艰辛。最后当许三观老了的时候,知道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而为以后有所担忧,有些伤感。
许三观精神
许三观在青年时代,被周围的生活不断压迫,他一直拼命工作可还是无法保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他只能用卖血来维持了。每次遇到什么困难,他总会想到去卖血,可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为了给儿子一乐治病,在到上海的途中,到了六个地方卖血,隔三差五就卖一次。
要知道,每买一次血要休息三个月,为了孩子,他在“松林”卖血差点卖死。我在书中看到了许三观卖血的一幕幕,掐指一算,许三观为了家人,为了生活,一共卖了12次血。
他还说过一句话,令我很感动,这句话是“就是把命卖掉了,我也要去卖血。”这是他在“百里”卖血后对一个老人说的话。许三观的三个孩子是他用血喂大的,许三观托举着整个家,承担着他必须承担的责任,他饱含辛酸的经历感染着所有的人。
B.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怎么写
篇一:《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是通过对主人公许三观一生悲剧的人生经历来折射出那个年代的生存环境。
小说一共写到许三观卖血十一次。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许玉兰,反映出来的其实是当时的贫穷和愚昧;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用来还钱给方家大儿子疗伤,也是贫穷和人物内心麻木的一面的反映;第三次卖血是为了“报答”林芬芳,因为自己强奸了她,似乎是有一种对许玉兰的报复心理在里面;第四次卖血是因为大跃进带来的灾难,仅仅为了带儿子们去吃面,为了吃饱肚子,反映的是大跃进的恶果;第五、六次卖血是为了儿子的前途,让用来讨好儿子的队长,个人认为是自身的贫困和文革影响,以及阶级的分化;第七到第十次卖血,是为了治一乐的病,同样是因为贫穷,不得已而为之,虽然,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这里将许三观这一普通的底层人物推向了人性的最高点。
最后一次卖血是故事的高潮,前面十次卖血,都是为生活所迫,然而最后一次卖血,真的是为了一顿炒猪肝和那点黄酒么?其实不是的。关于这一点,有很多种认识,许三观一生都在为生活所迫,那个特定的环境里面,一直都是身不由己。从他结婚后到最后一章为止,他都没有为自己卖过一次血。生活的困苦使他饱受折磨,倍感煎熬。最后的一次,或许是悲剧的一种回归,是人精神麻木,愚昧的体现,是社会对人影响的体现。
主人公许三观本就是一个矛盾的复合体。从他身上折射出的是那个时代的一段历史。许三观的生活艰苦,不是他一个人的艰苦,是当时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的生活艰苦的一种典型体现。也体现出作者对百姓疾苦的关心。
就全篇来看,小说的写作手法并不是很细腻的那种类型,语言贴近生活,短句较多,生活化语言较多。一些细节描写也是相当的出色,如最后许三观老了,血头不要他的血了,他‘“ 许三观开始哭了,他敞开胸口的衣服走过去,让风呼呼地吹在他的脸上,吹在他的胸口;让混浊的眼泪涌出眼眶,沿着两侧的脸颊刷刷地流,流到了脖子里,流到了胸口上,他抬起手去擦了擦,眼泪又流到了他的手上,在他的手掌上流,也在他的手背上流。他的脚在往前走,他的眼泪在往下流。他的头抬着。他的胸也挺着,他的腿迈出去时坚强有力,他的胳膊甩动时也是毫不迟疑,可是他脸上充满了悲伤。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地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炔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树枝,就像渠水流进了田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这一段描写将许三观的伤痛描写到读者的内心深处。又如最后许三观连续要三份炒猪肝的描写,体现了主人公简单的生活愿望,他从来没有过过什么好日子,动不动就要为家里的灾祸去卖血,最后只想美美的吃一顿,仅此而已。
虽然也有一些少儿不宜的内容,但是总体上来看本书还是很有价值的。至少证明了余华作为一个成功的作家,心里装的,是天下。
篇二:《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很早以前就看过这本书,忘记了是从哪里看到的推荐,图书馆的他很破,想必是因为有一定的阅读价值了才被那么多人借去欣赏,所以我不介意他的破,反而觉得这样,他的阅读价值会更大,既然决然的拿回来!
他表达的是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未绝的回忆,一首朴实无华的民歌,一个人的一声,这一切犹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出去,拉到了录得尽头。
整本书的基调感觉有点沉闷,书是以许三多一生为主线,通过献血的事件,将整本书贯穿出来,纵观本书,许三多总共卖了五次血:
第1次卖血得来的钱让他的生活出现了他人生的第一次转折,他娶了他看中的许玉兰。他追求许玉兰的方式也很特别,直来直去,上来就说要娶人家。我不知道那个年代的男孩子是不是都这么大胆直接,反正我觉着这方式搁现在都不过时。
第2次卖血是因为大儿子一乐把方铁匠的儿子砸伤了,方铁匠要钱无果,把许三观的家当全拉走了,许三观用第二次卖血得来的钱要回了家当。
第3次卖血源于妻子婚前的出轨,可是既然是婚前,怎么能叫出轨呢?只是因为一乐很可能是那次“出轨”的产物,所以婚前的那次多少就令许三观不能原谅了。其实,我看完了全书,也不能判断一乐究竟是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当然,这也不是重点。许三观因为当了“乌龟”而生出的不平衡感令他去看望摔断了腿的林芬芳时也做了“出轨”的事,想着应该补偿林芬芳,就用第3次卖血的钱买了肉骨、菊花等补钙去火的东西送给林芬芳。
第4次,在“人民公社”后的灾荒时期,全家人吃了56天玉米稀饭,看着孩子们饿得可怜样,许三观第4次去医院卖血,带家里人去吃了面条。这里还有个故事,因为觉得一乐不是自己的种,于是,许三观不肯带一乐去吃面,而是给了他5毛钱让他去买红薯。一乐几乎由爱生恨,饥饿之余去找亲生爸爸,被拒认后,又去找家里人,在黑暗和饥饿里绝望哭泣。许三观终于坐不住,后来找到了一乐,父子俩的见面和对话很是感人。
第5次,一乐和二乐响应国家号召,上山下乡去插队了。眼看着插队的人一个个回城了,许三观和许玉兰很着急。一乐生病了,浑身没劲,回家住了一段时间。走时,许三观去送他,匆匆地去医院卖了一次血,把钱塞给一乐,希望他的生活得到改善。
不久,二乐插队所在生产队的队长来城里,在许三观家吃饭。而当时家里仅剩两元钱,为了好好招待生产队长,使二乐早日回城,许三观第6次卖血。这次距离上次卖血才1个月,而医院规定两次卖血时间间隔应在3个月以上。后来,遇见了以前一同卖血的根龙。根龙提来一只下蛋鸡 “孝敬”李血头,于是,李血头看在下蛋鸡的份上,同意让许三观卖血。也就是这次卖血后,根龙突发脑溢血死亡。
一乐被检查出患了肝炎,病情严重,被紧急送往上海救治。许三观从街坊邻居那借到有限的一点钱,让妻子带一乐先去上海,自己则准备一路卖血筹集资金。文章描述了许三观沿路4次卖血的情形,其中第3次因为晕倒,反而被医院给他输入了700毫升血液。许三观醒来后,强烈要求将不属于他的300毫升血还给医院。
随着改革开放,许三观家的生活和很多中国人一样渐渐好转。有一天,他突然想吃爆炒猪肝和喝黄酒,于是去医院卖血。他不是因为要卖血去吃猪肝喝黄酒,而是多年卖血形成的惯性使得他为了吃猪肝喝黄酒而去卖血。新换的血头告诉他他的血没有任何作用不会有人要时,他的精神崩溃了,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站在大街上失声痛哭。
顶新
篇三:《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余华,著名作家,其作品在国内乃至国际都获得了不少奖项,赢得了高度的评价和赞扬。假期里我读了他的《许三观卖血记》一书,感觉受益匪浅。
该书讲的是一个在中国的大历史事件背景下,一个普通的工人阶级通过卖血勉强维持生计的故事。故事以主人公许三观结婚前和结婚后,尤其是结婚后的生活为线索,讲述了他悲喜交加的一生。
年轻时的许三观在看望他的亲戚时知道了一种说法:在农村只有卖血的人身体才好,才能讨到媳妇。于是他在回城的路上加入了两个正要去医院卖血的农民的队伍,开始了他人生中的第一次卖血。就这样,他被这种不科学的说法主宰了,开始了他结婚生子以及继续卖血的生活 …… 继而,许三观一家充当了展示公共情感的舞台。他们哭闹,争吵,甚至在众目睽睽之下调情示爱。就像许三观的妻子拆了又织成线衣的手套那样,这些人物似乎也被拆了又装好,纹路和针脚丝丝可见。但是,他们没有什么私人经验可言,而是不得不将内心以及他们的卑鄙、残忍等都展示在人们面前。许三观有一个脾气反复无常的妻子,并且还因为有三个儿子而感到自豪不已。然而,三个孩子的水平参差不齐,并且总是给许三观惹是生非。
在书中,虽然血液买卖是一种该死的贸易,但却拯救了许三观的家庭和他自己的尊严,等许三观已经不是真的需要钱时,许三观却因此获得了自己的自由意志,在他看来,自己已经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
通过阅读本书,我从中大致看出了中国人民走过的历史进程:从大跃进到文化大革命,再到邓小平时代,人们通过奋斗过上了好日子,讲述了当时中国社会的状况以及它的兴衰变化。但其还有更深层次的用意,细细品味和剖析会发现,这本书还带有极大地粉刺意味。比如,在我们已经熟悉了的奇特的故事中,一个人卖影子,一个人卖笑。但别停下沉思:那些人在那儿究竟都卖了些什么?许三观作为一个丝厂的送茧工给我们带来了沉思。许三观卖得只是他自己的血,是因为他想吃“猪肝”和喝“黄酒”吗?是为了解救一个病重的年轻人吗?是为了保护自己在艰难时期的一点点自由吗?答案不见得是,从这些问题中我们还能看出来,小说主人公许三观在面对生活的绝境时,为继续求生存所表现出来的顽强意志以及在过去中国社会体制中的混乱。在那种体制下,个体被完全泯灭了。再比如,在书中有这么一段话:“身子骨结实的人都去卖血,卖一次血能挣三十五块钱呢,在地里干半年的活也才挣那么多 …… ”这话看似贪婪,但是在现在的社会角度去看,未免会感到很冷淡,这也是一种嘲讽。
看了这本书会感到许三观卖血是为了娶亲,是为了救治重病的儿子,是为了郑重款待以为是的贵客,是为了赎回抵押了的物件,是为了不被饿死,是为了生存。但是最终,还是为了爱和可笑的尊严。
《许三观卖血记》写法高明,情结清晰,易于理解。所有故事都是以一种明确的节奏到来,情结片段全部铺展开来,水到渠成,人物关系、矛盾顺理成章的呈现在我的面前,丝毫没有拐弯抹角、矫情的感觉。看完本书后,我感触颇深,收获巨多。
篇四:《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讲的是一个普通的许三观的不普通的卖血经历,一个努力工作却只能靠卖血娶妻还债治病的普通劳苦人民,写的是他人生里的悲凉,反映的却是当时那个社会的悲哀。
许三观的第一次卖血,可以说是比较机缘巧合,但却是事情发展的必然。当时他农村老家里的人们都用卖血来赚外快,观念里认为能卖血的人,身体是好的,卖不了血的人身体必然是败了,连娶妻都成一种困难。书里许三观的爷爷问许三观时的对话便是一个很好的体现。
卖血前,小市民贪便宜心态十足,根龙和阿方带着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时,在水井前喝了七八大碗的水,撑的不行,其目的竟然是为了稀释血液,放在现在来看,我觉得是一个十足的笑话,但是在那时候,又怎么能怪他们呢,不过是贫穷所致罢了。卖完血,俨然一副做成了事业的模样,“一盆炒猪肝,一杯黄酒,黄酒要温一温”扣着桌子,神气活现的模样,画面感十足!但其实却是靠卖血挣的“血”汗钱 。
如果说第一次卖血的许三观是一个无知的尝试,第二次卖血的他是为了还债,这两次的他都没有意识到卖血频繁对身体的危害,当后来阿方、根龙成为榜样走在前头的时候,许三观已经意识到卖血对身体的危害了,但这时他却像不要命的拼命卖血,因为许玉兰的病。
在卖血的经历里,第一次许三观卖血,是在根龙、阿方的带领下去的医院,第一次拿到那么多钱的新鲜感,满足感可能比对那比钱的需求更强了一些吧。许三观拿到那笔钱,就好像初出社会的青年领到自己的第一笔工资,第一次总是尤为的珍贵,许三观不舍得花这笔钱,不舍得给爷爷,不舍得给四叔,思前想后,决定为自己娶一个老婆。于是第一次卖血为他带来了许玉兰,带来了一个家。而这似乎也预示着许三观的之后的生活,哪怕是卖血经历都是与这个家息息相关的。
时间一转九年过去了,已为三个孩子的父亲的许三观,其实和那千千百百的普通父亲没有多大的不同,却带给了我许多的感动,也许是因为父亲本来就是一个伟大的角色。一乐拿菜刀砍伤了方铁匠的儿子。这时候何小勇、许三观、许玉兰生活里第一次出现大的波折。为了偿还方铁匠儿子住院的费用,许三观第二次卖血,这一次换回了那经营了十年的家。虽然许三观愿意卖血弥补一乐犯下的错,但心里对一乐是谁的孩子却依旧耿耿于怀。于是他的第三次卖血里,“血”钱花费的对象里便有了林芬芳。在许三观心里,许玉兰能和何小勇有风流逸事,心里的不平衡在这一点小小的出轨里得到了满足。
三年饥荒,十年文革,艰难的日子里感情得到锤炼,许三观许玉兰心里对彼此都已然谅解,那个文革里的家庭批斗会,许三观对妻子的呵护,让我心里暖流涌动。
下乡插队,一乐病重,不顾生命的卖血,虽然不顾生命的卖血是那么的不合理,可在情感上却又是那么的合理,生活所迫,无奈之举,却也是许三观形象的完美塑造。
老年之后,生活渐安,终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了,可是却不行了,心里难耐的寂寞,哭泣是觉得不完满吧。三盘炒猪肝的安慰,其实亦是终结。
余华的故事里,每个人的一生都是社会的一个缩影,许三观的人生又何尝不是呢?
篇五: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刚刚可算看完了《许三观卖血记》,心情好的时候才会看一下,这样拼凑着也看完了这篇小说。
越看到后面越感人,因为许三观觉得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便没有带他去吃面,这面是他卖血换来的,一乐愤愤不平,不愿认这样的人为爹,他要去找他的亲爹,亲爹不肯认他,他四处叫嚷:只要谁给他一碗面吃,谁就是他的爹。后来许三观还是带他去吃面了…这一情节让我很是感动。一乐与许三观的父子之情是很深厚的,即使许认为他不是自己亲生的孩子,可后来他们之间的感情比亲生的来得更要好。
那个时代的人活得很苦、很心酸,吃不饱、穿不暖,对于我来说这些是很难感受到的。对于现在的生活,我们这一代人应该要懂得珍惜,活在一个这么美好的时代,有足够的饭给你吃,吃得好、穿得暖、住得好、医疗设备先进。这些以前都做得不够好,没有现在好。
我的父亲小时候大多都是吃番薯,几乎每顿都是番薯,所以现在他几乎不吃番薯的,他已经吃怕了。一个人真的要吃点苦才行,不能养尊处优,吃点苦才知道来之不易,才会懂得珍惜。记得我很小的时候,总会把那几粒饭扒到碗外面,掉到桌子上,或者碗里会留那么几粒饭,父亲就会大声呵斥我,叫我把桌面上的饭拾起来吃掉,把碗里的饭吃干净,他说他那个时候都没有饭吃,有的人在厕所里看见有饭粒都会捡起来吃掉,他每次吃饭都是吃个精光,不会留一粒米。可是当我看到有人把饭吃得一粒不剩的时候,竟觉得这人真穷酸。其实这真的是一种美德,勤俭节约的美德,可我竟觉得寒酸。有一次我看到一位男生扒着饭盒里的饭,扒得一干二净,我就觉得他好像连饭都吃不饱,那么地狼吞虎咽,好像要把饭盒吃掉一般。很寒酸。我的思想有点背离了价值观,不过此举应当值得提倡的。
看小说的过程中,我一直以为许三观会因为卖血而死掉,可是到最后他都没有死,而且结局还挺美好的。
看完后,还有一个感受就是人应该要有思想、要有知识,一个人不能有那么浅薄无知、愚昧落后的思想。可那个时候每个人几乎都没有上过学,根本就不认识字,没有什么文化,人形成了社会,社会上也就落后了。把养孩子看成是一种负担,一种累赘,假如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就觉得是自己倒了大霉,做了那么多年的乌龟,觉得很可恨,态度也不像以前那么好了。不会念及他们这几年一起相处的感情,可以因为别人的几句话、流言斐语而使两个人之间的联系破裂。
最看不惯的就是许玉兰的某些行为,一有点什么事情就坐在大门口嚷嚷,什么糗事大家全知道了,弄得人尽皆知,许三观也不会生多大的气,觉得破罐子破摔,无所谓。
在吃猪肝和黄酒的时候,许三观一昧地学别人,用大嗓门点菜,还要用食指来敲桌子,即使是在夏天也不忘记说那一句“温一温黄酒”。用虚张的声势掩盖内心的怯懦,就像没钱的要装得很有钱一样,不想让别人看低自己。想要依靠这些动作、言语抬高自己的身价,让别人觉得他是一个有地位的人,不敢欺骗他。就像有些国内的人去国外旅游,财大气粗地叫嚷。
许玉兰和三个孩子中的某一个有相同的爱好,特别喜欢谈论别人的衣着,叫别人今天穿着什么,长得怎么样,聊一些八卦,这也是我很受不了的。现如今依然普遍存在,女人总爱说说八卦来填补闲余的时光,满足枯燥的心灵、单调无趣的生活。有些八卦我爱听,有些我不爱。你说别人穿什么样的衣服,你有什么可唠叨的啊。八卦从古至今一直是女人的爱好。我的朋友对我说过一件事,本来男女方一直说好亲了,准备要订婚接着结婚了,可就是因为八卦,不知谁说了这女人有病,没法生育,根本没有事实根据的胡言乱语竟也传开了,传到了男方家,这事就吹了。
女人最爱做的事情就是八卦,这从没改变。说起八卦也挺有趣,在学校里大家最爱说谁和谁谈恋爱,谁和谁吵架了,…别的话题总不能引起大家的兴趣,可唯有这个八卦足够引起大家的兴致,喋喋不休。左邻右舍谈得大多都是谁和谁结婚了,女方家拿了多少的聘金,年方几何,家境如何,几许人也,话题接着便移到男方身上了。要不就是谁办丧事了,因什么而死。
我也是一个俗人啊,对于这些八卦倒是很感兴趣呢。虽感兴趣,可我听到的八卦却少之又少。
C. 求《许三观卖血记》的英文读后感
Xu Sanguan first bought blood because he went back to the village to see his grandfather and met with long and ah Fang.
He knew they were going to sell blood, so he followed, and he also knew the truth of buying blood. He got married by selling blood for the first time. Married a roommate called Xu Yulan. Then it went very smoothly. Probably talking about something.
I don't think he has much culture, but he is very optimistic. Also lived a stable life for decades. He has Ah Q spirit very much and tolerates everything. He also thinks Yile is not his child.
He also knows that his wife has a period of time, but he is also a person. However, with the increase in the number of blood sales. There are more and more reasons to sell blood. I don't know what's changing.
Speaking of this, let's talk about Gen long and ah Fang. It seems that Gen long died in the end. He saw that they were all selling blood at the blood station. Alfred was in poor health and looked very old when he met again. Alfred explained very well, which was in line with the situation at that time.
He explained that rural people were old. If they were city people, they would look like they were in their thirties at the age of 45. Hehe, hehe, it's practical.
Xu Sanguan sold his blood many times. The first time was to marry his daughter-in-law, the second time was to redeem what others had left.
The third time, the fourth time... Every time he sold his blood to solve the problem, which seemed to be a way he couldn't help. Although he knows that selling his body can't sell blood.
Selling blood means working hard, which seems to have become a habit of him. That kind of uncontrolled hurt yourself. For his wife, for his children. Really realized the "poor parents all over the world" ah!
Finally, the old calm was restored. Many unusual things will slowly become a habit until the day you understand it, all gone.
When some people realize it, they find that they are the loneliest person in the world.
翻译
许三观最初买血,是因为回村看望他的爷爷,遇到了跟龙和阿方。他知道他们去卖血,也跟着去,还知道了买血的道理。通过第一次卖血,他结了婚。娶上了一房的老婆,叫许玉兰。然后就过的十分平稳。大概是讲着些吧。
我认为他虽然没有多少文化,但是他十分乐观。也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他非常有阿Q精神,凡事都忍,他也认为一乐不是他的孩子,也知道自己的老婆还有那么一段,可他也是人了。然而,随着卖血的次数的增多。卖血的理由也越来越多。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在变化。
说到这里,要说一下根龙和阿方,最后好像是根龙死了。他见到他们都是在卖血站,阿方身体不好,再见面的的时候已经显得很老了,阿方解释的很好,很符合当时的情况,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呵呵呵,切实呢。
许三观卖了好多次血,第一次是为了娶媳妇,第二次是为了赎回别人那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他每一次都是用卖血解决问题,这好像成为了他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知道,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血就是卖命,这似乎成为了他的一种习惯。那种没有节制的伤害自己。为了妻子,为了孩子。真正体会到了“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最后都恢复了昔日的平静。很多不寻常的东西会慢慢的变成一种习惯,直到你领悟的那一天,全都没了。
当有些人认识到时,却发现自己才是这个世界里最孤独的人。
D.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一:《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是通过对主人公许三观一生悲剧的人生经历来折射出那个年代的生存环境。
小说一共写到许三观卖血十一次。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许玉兰,反映出来的其实是当时的贫穷和愚昧;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用来还钱给方家大儿子疗伤,也是贫穷和人物内心麻木的一面的反映;第三次卖血是为了“报答”林芬芳,因为自己强奸了她,似乎是有一种对许玉兰的报复心理在里面;第四次卖血是因为大跃进带来的灾难,仅仅为了带儿子们去吃面,为了吃饱肚子,反映的是大跃进的恶果;第五、六次卖血是为了儿子的前途,让用来讨好儿子的队长,个人认为是自身的贫困和文革影响,以及阶级的分化;第七到第十次卖血,是为了治一乐的病,同样是因为贫穷,不得已而为之,虽然,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这里将许三观这一普通的底层人物推向了人性的最高点。
最后一次卖血是故事的高潮,前面十次卖血,都是为生活所迫,然而最后一次卖血,真的是为了一顿炒猪肝和那点黄酒么?其实不是的。关于这一点,有很多种认识,许三观一生都在为生活所迫,那个特定的环境里面,一直都是身不由己。从他结婚后到最后一章为止,他都没有为自己卖过一次血。生活的困苦使他饱受折磨,倍感煎熬。最后的一次,或许是悲剧的一种回归,是人精神麻木,愚昧的体现,是社会对人影响的体现。
主人公许三观本就是一个矛盾的复合体。从他身上折射出的是那个时代的一段历史。许三观的生活艰苦,不是他一个人的艰苦,是当时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的生活艰苦的一种典型体现。也体现出作者对百姓疾苦的关心。
就全篇来看,小说的写作手法并不是很细腻的那种类型,语言贴近生活,短句较多,生活化语言较多。一些细节描写也是相当的出色,如最后许三观老了,血头不要他的血了,他‘“ 许三观开始哭了,他敞开胸口的衣服走过去,让风呼呼地吹在他的脸上,吹在他的胸口;让混浊的眼泪涌出眼眶,沿着两侧的脸颊刷刷地流,流到了脖子里,流到了胸口上,他抬起手去擦了擦,眼泪又流到了他的手上,在他的手掌上流,也在他的手背上流。他的脚在往前走,他的眼泪在往下流。他的头抬着。他的胸也挺着,他的腿迈出去时坚强有力,他的胳膊甩动时也是毫不迟疑,可是他脸上充满了悲伤。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地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炔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树枝,就像渠水流进了田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这一段描写将许三观的伤痛描写到读者的内心深处。又如最后许三观连续要三份炒猪肝的描写,体现了主人公简单的生活愿望,他从来没有过过什么好日子,动不动就要为家里的灾祸去卖血,最后只想美美的吃一顿,仅此而已。
虽然也有一些少儿不宜的内容,但是总体上来看本书还是很有价值的。至少证明了余华作为一个成功的作家,心里装的,是天下。
篇二:《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很早以前就看过这本书,忘记了是从哪里看到的推荐,图书馆的他很破,想必是因为有一定的阅读价值了才被那么多人借去欣赏,所以我不介意他的破,反而觉得这样,他的阅读价值会更大,既然决然的拿回来!
他表达的是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未绝的回忆,一首朴实无华的民歌,一个人的一声,这一切犹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出去,拉到了录得尽头。
整本书的基调感觉有点沉闷,书是以许三多一生为主线,通过献血的事件,将整本书贯穿出来,纵观本书,许三多总共卖了五次血:
第1次卖血得来的钱让他的生活出现了他人生的第一次转折,他娶了他看中的许玉兰。他追求许玉兰的方式也很特别,直来直去,上来就说要娶人家。我不知道那个年代的男孩子是不是都这么大胆直接,反正我觉着这方式搁现在都不过时。
第2次卖血是因为大儿子一乐把方铁匠的儿子砸伤了,方铁匠要钱无果,把许三观的家当全拉走了,许三观用第二次卖血得来的钱要回了家当。
第3次卖血源于妻子婚前的出轨,可是既然是婚前,怎么能叫出轨呢?只是因为一乐很可能是那次“出轨”的产物,所以婚前的那次多少就令许三观不能原谅了。其实,我看完了全书,也不能判断一乐究竟是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当然,这也不是重点。许三观因为当了“乌龟”而生出的不平衡感令他去看望摔断了腿的林芬芳时也做了“出轨”的事,想着应该补偿林芬芳,就用第3次卖血的钱买了肉骨、菊花等补钙去火的东西送给林芬芳。
第4次,在“人民公社”后的灾荒时期,全家人吃了56天玉米稀饭,看着孩子们饿得可怜样,许三观第4次去医院卖血,带家里人去吃了面条。这里还有个故事,因为觉得一乐不是自己的种,于是,许三观不肯带一乐去吃面,而是给了他5毛钱让他去买红薯。一乐几乎由爱生恨,饥饿之余去找亲生爸爸,被拒认后,又去找家里人,在黑暗和饥饿里绝望哭泣。许三观终于坐不住,后来找到了一乐,父子俩的见面和对话很是感人。
第5次,一乐和二乐响应国家号召,上山下乡去插队了。眼看着插队的人一个个回城了,许三观和许玉兰很着急。一乐生病了,浑身没劲,回家住了一段时间。走时,许三观去送他,匆匆地去医院卖了一次血,把钱塞给一乐,希望他的生活得到改善。
不久,二乐插队所在生产队的队长来城里,在许三观家吃饭。而当时家里仅剩两元钱,为了好好招待生产队长,使二乐早日回城,许三观第6次卖血。这次距离上次卖血才1个月,而医院规定两次卖血时间间隔应在3个月以上。后来,遇见了以前一同卖血的根龙。根龙提来一只下蛋鸡 “孝敬”李血头,于是,李血头看在下蛋鸡的份上,同意让许三观卖血。也就是这次卖血后,根龙突发脑溢血死亡。
一乐被检查出患了肝炎,病情严重,被紧急送往上海救治。许三观从街坊邻居那借到有限的一点钱,让妻子带一乐先去上海,自己则准备一路卖血筹集资金。文章描述了许三观沿路4次卖血的情形,其中第3次因为晕倒,反而被医院给他输入了700毫升血液。许三观醒来后,强烈要求将不属于他的300毫升血还给医院。
随着改革开放,许三观家的生活和很多中国人一样渐渐好转。有一天,他突然想吃爆炒猪肝和喝黄酒,于是去医院卖血。他不是因为要卖血去吃猪肝喝黄酒,而是多年卖血形成的惯性使得他为了吃猪肝喝黄酒而去卖血。新换的血头告诉他他的血没有任何作用不会有人要时,他的精神崩溃了,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站在大街上失声痛哭。
顶新
篇三:《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余华,著名作家,其作品在国内乃至国际都获得了不少奖项,赢得了高度的评价和赞扬。假期里我读了他的《许三观卖血记》一书,感觉受益匪浅。
该书讲的是一个在中国的大历史事件背景下,一个普通的工人阶级通过卖血勉强维持生计的故事。故事以主人公许三观结婚前和结婚后,尤其是结婚后的生活为线索,讲述了他悲喜交加的一生。
年轻时的许三观在看望他的亲戚时知道了一种说法:在农村只有卖血的人身体才好,才能讨到媳妇。于是他在回城的路上加入了两个正要去医院卖血的农民的队伍,开始了他人生中的第一次卖血。就这样,他被这种不科学的说法主宰了,开始了他结婚生子以及继续卖血的生活 …… 继而,许三观一家充当了展示公共情感的舞台。他们哭闹,争吵,甚至在众目睽睽之下调情示爱。就像许三观的妻子拆了又织成线衣的手套那样,这些人物似乎也被拆了又装好,纹路和针脚丝丝可见。但是,他们没有什么私人经验可言,而是不得不将内心以及他们的卑鄙、残忍等都展示在人们面前。许三观有一个脾气反复无常的妻子,并且还因为有三个儿子而感到自豪不已。然而,三个孩子的水平参差不齐,并且总是给许三观惹是生非。
在书中,虽然血液买卖是一种该死的贸易,但却拯救了许三观的家庭和他自己的尊严,等许三观已经不是真的需要钱时,许三观却因此获得了自己的自由意志,在他看来,自己已经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
通过阅读本书,我从中大致看出了中国人民走过的历史进程:从大跃进到文化大革命,再到邓小平时代,人们通过奋斗过上了好日子,讲述了当时中国社会的状况以及它的兴衰变化。但其还有更深层次的用意,细细品味和剖析会发现,这本书还带有极大地粉刺意味。比如,在我们已经熟悉了的奇特的故事中,一个人卖影子,一个人卖笑。但别停下沉思:那些人在那儿究竟都卖了些什么?许三观作为一个丝厂的送茧工给我们带来了沉思。许三观卖得只是他自己的血,是因为他想吃“猪肝”和喝“黄酒”吗?是为了解救一个病重的年轻人吗?是为了保护自己在艰难时期的一点点自由吗?答案不见得是,从这些问题中我们还能看出来,小说主人公许三观在面对生活的绝境时,为继续求生存所表现出来的顽强意志以及在过去中国社会体制中的混乱。在那种体制下,个体被完全泯灭了。再比如,在书中有这么一段话:“身子骨结实的人都去卖血,卖一次血能挣三十五块钱呢,在地里干半年的活也才挣那么多 …… ”这话看似贪婪,但是在现在的社会角度去看,未免会感到很冷淡,这也是一种嘲讽。
看了这本书会感到许三观卖血是为了娶亲,是为了救治重病的儿子,是为了郑重款待以为是的贵客,是为了赎回抵押了的物件,是为了不被饿死,是为了生存。但是最终,还是为了爱和可笑的尊严。
《许三观卖血记》写法高明,情结清晰,易于理解。所有故事都是以一种明确的节奏到来,情结片段全部铺展开来,水到渠成,人物关系、矛盾顺理成章的呈现在我的面前,丝毫没有拐弯抹角、矫情的感觉。看完本书后,我感触颇深,收获巨多。
篇四:《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讲的是一个普通的许三观的不普通的卖血经历,一个努力工作却只能靠卖血娶妻还债治病的普通劳苦人民,写的是他人生里的悲凉,反映的却是当时那个社会的悲哀。
许三观的第一次卖血,可以说是比较机缘巧合,但却是事情发展的必然。当时他农村老家里的人们都用卖血来赚外快,观念里认为能卖血的人,身体是好的,卖不了血的人身体必然是败了,连娶妻都成一种困难。书里许三观的爷爷问许三观时的对话便是一个很好的体现。
卖血前,小市民贪便宜心态十足,根龙和阿方带着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时,在水井前喝了七八大碗的水,撑的不行,其目的竟然是为了稀释血液,放在现在来看,我觉得是一个十足的笑话,但是在那时候,又怎么能怪他们呢,不过是贫穷所致罢了。卖完血,俨然一副做成了事业的模样,“一盆炒猪肝,一杯黄酒,黄酒要温一温”扣着桌子,神气活现的模样,画面感十足!但其实却是靠卖血挣的“血”汗钱 。
如果说第一次卖血的许三观是一个无知的尝试,第二次卖血的他是为了还债,这两次的他都没有意识到卖血频繁对身体的危害,当后来阿方、根龙成为榜样走在前头的时候,许三观已经意识到卖血对身体的危害了,但这时他却像不要命的拼命卖血,因为许玉兰的病。
在卖血的经历里,第一次许三观卖血,是在根龙、阿方的带领下去的医院,第一次拿到那么多钱的新鲜感,满足感可能比对那比钱的需求更强了一些吧。许三观拿到那笔钱,就好像初出社会的青年领到自己的第一笔工资,第一次总是尤为的珍贵,许三观不舍得花这笔钱,不舍得给爷爷,不舍得给四叔,思前想后,决定为自己娶一个老婆。于是第一次卖血为他带来了许玉兰,带来了一个家。而这似乎也预示着许三观的之后的生活,哪怕是卖血经历都是与这个家息息相关的。
时间一转九年过去了,已为三个孩子的父亲的许三观,其实和那千千百百的普通父亲没有多大的不同,却带给了我许多的感动,也许是因为父亲本来就是一个伟大的角色。一乐拿菜刀砍伤了方铁匠的儿子。这时候何小勇、许三观、许玉兰生活里第一次出现大的波折。为了偿还方铁匠儿子住院的费用,许三观第二次卖血,这一次换回了那经营了十年的家。虽然许三观愿意卖血弥补一乐犯下的错,但心里对一乐是谁的孩子却依旧耿耿于怀。于是他的第三次卖血里,“血”钱花费的对象里便有了林芬芳。在许三观心里,许玉兰能和何小勇有风流逸事,心里的不平衡在这一点小小的出轨里得到了满足。
三年饥荒,十年文革,艰难的日子里感情得到锤炼,许三观许玉兰心里对彼此都已然谅解,那个文革里的家庭批斗会,许三观对妻子的呵护,让我心里暖流涌动。
下乡插队,一乐病重,不顾生命的卖血,虽然不顾生命的卖血是那么的不合理,可在情感上却又是那么的合理,生活所迫,无奈之举,却也是许三观形象的完美塑造。
老年之后,生活渐安,终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了,可是却不行了,心里难耐的寂寞,哭泣是觉得不完满吧。三盘炒猪肝的安慰,其实亦是终结。
余华的故事里,每个人的一生都是社会的一个缩影,许三观的人生又何尝不是呢?
篇五: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刚刚可算看完了《许三观卖血记》,心情好的时候才会看一下,这样拼凑着也看完了这篇小说。
越看到后面越感人,因为许三观觉得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便没有带他去吃面,这面是他卖血换来的,一乐愤愤不平,不愿认这样的人为爹,他要去找他的亲爹,亲爹不肯认他,他四处叫嚷:只要谁给他一碗面吃,谁就是他的爹。后来许三观还是带他去吃面了…这一情节让我很是感动。一乐与许三观的父子之情是很深厚的,即使许认为他不是自己亲生的孩子,可后来他们之间的感情比亲生的来得更要好。
那个时代的人活得很苦、很心酸,吃不饱、穿不暖,对于我来说这些是很难感受到的。对于现在的生活,我们这一代人应该要懂得珍惜,活在一个这么美好的时代,有足够的饭给你吃,吃得好、穿得暖、住得好、医疗设备先进。这些以前都做得不够好,没有现在好。
我的父亲小时候大多都是吃番薯,几乎每顿都是番薯,所以现在他几乎不吃番薯的,他已经吃怕了。一个人真的要吃点苦才行,不能养尊处优,吃点苦才知道来之不易,才会懂得珍惜。记得我很小的时候,总会把那几粒饭扒到碗外面,掉到桌子上,或者碗里会留那么几粒饭,父亲就会大声呵斥我,叫我把桌面上的饭拾起来吃掉,把碗里的饭吃干净,他说他那个时候都没有饭吃,有的人在厕所里看见有饭粒都会捡起来吃掉,他每次吃饭都是吃个精光,不会留一粒米。可是当我看到有人把饭吃得一粒不剩的时候,竟觉得这人真穷酸。其实这真的是一种美德,勤俭节约的美德,可我竟觉得寒酸。有一次我看到一位男生扒着饭盒里的饭,扒得一干二净,我就觉得他好像连饭都吃不饱,那么地狼吞虎咽,好像要把饭盒吃掉一般。很寒酸。我的思想有点背离了价值观,不过此举应当值得提倡的。
看小说的过程中,我一直以为许三观会因为卖血而死掉,可是到最后他都没有死,而且结局还挺美好的。
看完后,还有一个感受就是人应该要有思想、要有知识,一个人不能有那么浅薄无知、愚昧落后的思想。可那个时候每个人几乎都没有上过学,根本就不认识字,没有什么文化,人形成了社会,社会上也就落后了。把养孩子看成是一种负担,一种累赘,假如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就觉得是自己倒了大霉,做了那么多年的乌龟,觉得很可恨,态度也不像以前那么好了。不会念及他们这几年一起相处的感情,可以因为别人的几句话、流言斐语而使两个人之间的联系破裂。
最看不惯的就是许玉兰的某些行为,一有点什么事情就坐在大门口嚷嚷,什么糗事大家全知道了,弄得人尽皆知,许三观也不会生多大的气,觉得破罐子破摔,无所谓。
在吃猪肝和黄酒的时候,许三观一昧地学别人,用大嗓门点菜,还要用食指来敲桌子,即使是在夏天也不忘记说那一句“温一温黄酒”。用虚张的声势掩盖内心的怯懦,就像没钱的要装得很有钱一样,不想让别人看低自己。想要依靠这些动作、言语抬高自己的身价,让别人觉得他是一个有地位的人,不敢欺骗他。就像有些国内的人去国外旅游,财大气粗地叫嚷。
许玉兰和三个孩子中的某一个有相同的爱好,特别喜欢谈论别人的衣着,叫别人今天穿着什么,长得怎么样,聊一些八卦,这也是我很受不了的。现如今依然普遍存在,女人总爱说说八卦来填补闲余的时光,满足枯燥的心灵、单调无趣的生活。有些八卦我爱听,有些我不爱。你说别人穿什么样的衣服,你有什么可唠叨的啊。八卦从古至今一直是女人的爱好。我的朋友对我说过一件事,本来男女方一直说好亲了,准备要订婚接着结婚了,可就是因为八卦,不知谁说了这女人有病,没法生育,根本没有事实根据的胡言乱语竟也传开了,传到了男方家,这事就吹了。
女人最爱做的事情就是八卦,这从没改变。说起八卦也挺有趣,在学校里大家最爱说谁和谁谈恋爱,谁和谁吵架了,…别的话题总不能引起大家的兴趣,可唯有这个八卦足够引起大家的兴致,喋喋不休。左邻右舍谈得大多都是谁和谁结婚了,女方家拿了多少的聘金,年方几何,家境如何,几许人也,话题接着便移到男方身上了。要不就是谁办丧事了,因什么而死。
我也是一个俗人啊,对于这些八卦倒是很感兴趣呢。虽感兴趣,可我听到的八卦却少之又少。
E. 许三观过生日 读后感
读《许三观过生日》有感
新生中心小学 五(5)班 孙静怡
岁月悠悠,尽管时间过得如此之快。但是还是忘不了当年的贫苦。我看了一篇关于贫苦生活的一家子的生活,文章讲述了在灾荒的岁月中,许三观一家人天天吃玉米粥,没味道,没甜味,日日夜夜地吃玉米粥,吃了就睡,这样比较不会饿。但是有一天,一碗放了糖的玉米粥成了家里最大的“快乐”;许三观过起了生日,生日上没有任何菜,只有放了糖的玉米粥,而许三观用嘴“炒”出的一道道想象中的“菜”,是用嘴“炒菜”而家人们则用耳朵“吃菜”,而三个孩子都想要吃肉,而且是必须要肥肥的,孩子们在许三观的生日上可以吃到丰富的“菜”。许三观笑了。
许三观觉得,虽然自己的生活那么贫苦,但是看到孩子们快乐,他心里已经很满足了。 这篇文章中我可以看出作者写的是“苦”,但表现的却是“乐”,这样反衬出他们一家子虽然很贫苦的生活很让人心酸。即使是玉米粥,放了糖,孩子们都不知道甜甜的味道是叫什么了,显示出了当时灾荒的情境。虽然很贫苦,但是,许三观依然用了巧妙的方法让孩子们高兴起来。
虽然我从来没经历过这些,但是我记得,在汶川地震的一个故事,一个父亲为了不能让自己的孩子没了爸爸。一直在废墟里鼓舞自己:“我要坚强,我要活着。”即使死亡即将来临,但是,只要你还坚持着自己的信念,你就将会做到。许三观没有天天板着个哭脸,埋怨那里不好这里不好的,而是坚持自己的信念:一定会很好地活下去。所以,他活得很精彩。我们也可以像他一样,只要心中有信心,有信念,并为信念一直坚持下去,一定会活得很好的。
F.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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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讲述的是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主人公许三观从青年到老年的人生经历,以卖血为线索,将他平平淡淡的一生用琐碎的小事串联起来,有喜悦,有磨难,有无奈,有愤怒。作者余华以一种平实却富有温情的语言叙述了生活在那个特定年代的以卖血度过难关的一代人的酸甜苦辣,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仿佛将身处21世纪的我们拉回到上世纪那个带些灰尘的灰暗色调,尘封已久的老旧画卷里,画里没有林立的高楼大厦,没有整齐划分的城市网络,那里也许是一片菜地一片绿水一片蓝天。那个我所不熟知的年代,那个贫瘠的年代,那个我父母出生的年代,对于看小说的我来说,一切都是那么新奇却沉重。
说到卖血,这个词对我来说是陌生的,在我的认知里,只有“献血”,难道血也可以买吗?初读小说的我带着这样的疑惑,发现血在那时是十分值钱的,许三观因为好奇心第一次卖血得来了35块钱,他用这35块钱娶了许玉兰回家,而过程却简单得令我吃惊,甚至觉得荒诞可笑,但是这样的方式,在当时的社会中很现实,也很常见。就是在这样一个简单的社会的铺垫下,展开了普通人许三观的普通人生和普通经历。
说不清小说是悲剧还是喜剧,也许这就是一个普通人一生的写照,没有光辉的功绩,也没有为社会做出卓越的贡献,平静,平凡,平淡,但是生命曾经绽放过,作为自己人生的主角,活着,问心无愧就好。许三观也曾担负着责任,踏实地做人,从卖血来看,许三观不仅为自己而活,更是在为他人而活着,这是一种伟大。在他得知一乐不是亲生儿子后总是抱怨,但是在何小勇出车祸后他还是答应让一乐去叫魂,这就是人生的矛盾与无奈吧。人物性格的矛盾是小说的亮点,出现于质朴简单的生活中,隐藏在行云流水般的故事情节里,却蕴含着深远的意蕴,也让我体会到许三观这个底层劳动人民人生的大智大慧。小说中还有许多矛盾,比如城市与乡村的矛盾,城里人和农村人看待卖血的两种迥然不同的态度。这些矛盾都成为小说的精彩之处,读完小说后,总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却说不出哪个情节让我难忘,只有淡淡的哀伤,淡淡的温情留存于心,这也许就是《许三观卖血记》的魅力所在吧。
小说所描绘的平凡而真实的亲情,是最令我感动之处。仅仅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还有许三观的“都姓许”理论,让结婚这件事变得顺理成章,许三观和许玉兰的糊涂婚姻就这么开始了,也许这也是两人缘分的开始吧。本以为这样随便的婚姻是没有感情的,是不会幸福的,读到最后我发现自己错了。尽管他们俩一路吵吵闹闹,也有过一波三折的情感纠葛,当许三观知道许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这是人之常情,而许玉兰也知错承认了,她唯一没有承认的真相,成为了一个她一辈子都没有说的秘密,在许三观的又打又骂下她还是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不肯交代自己的第一次给了何小勇,她顾及丈夫的面子,这说明她在乎许三观和这个她用了十年的辛苦和省吃俭用才有的家。而许三观出于报复亦或是赌气的心理,与年轻时曾经想娶的林芬芬出过一次轨,但是他还是向许玉兰承认了错误,主动包揽家务。两个曾经犯过错的人,他们的婚姻虽然动摇,但并未破碎。到了小说的结局,当许三观发现自己的血已经没人要,“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的时候,他坐着,哭了,因为对于他来说,卖血已成为度过生活难关的唯一办法,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这时候许玉兰带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这个镜头似乎让人眼前一亮,似乎让人在绝望与无助中找到了希望。我想,再轰轰烈烈的爱情也会被时间冲淡打磨,不管曾经发生过什么,到最后,爱情会变成一种更加珍贵的感情,那就是亲情。这种白头偕老、不离不弃的感情确实令人感动。
许三观和一乐的父子情深也让我体会到了人性的温情。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是何小勇的儿子,这件事让许三观痛苦并纠结了很久,因为一乐是他最喜欢的一个儿子,到头来自己却成了帮别人养儿子的乌龟,他告诉一乐: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看了让人心酸的一句话,一乐从九岁就开始承受着这种本不应由他承受的压力,当许三观一遍又一遍地提醒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自己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当找何小勇做亲爹,何小勇打他,骂他,他不想回家,因为没有人是他亲爹时,他的心有多疼。许三观的抛弃,何小勇的无情,对一乐来说都是莫大的伤痛。可是许三观和一乐最终都释怀了,他们忘记了仇恨,忘记了曾经对彼此的伤害,也忘记了血缘关系,一乐尊敬许三观,许三观也为一乐不惜性命一路卖血,这是世间难能可贵的亲情。
《许三观卖血记》以博大的温情将遗留在历史角落的一段岁月一段苦难人生娓娓道来,我们沉醉的是小说的真实,是真实的语言所构成的平白质朴,没错,就是这种感觉,既不沉闷又不冗长,从文字中亦可以读到矛盾,读到温情,读到人生的感悟。
H. 看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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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斯林的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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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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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甫盖尼*奥涅金》
《瓦尔登湖》等!
《平凡的世界》 作者:路遥
《穆斯林的葬礼》 作者:霍达
《挪威的森林》 作者:村上春树
《基督山伯爵》 作者:大仲马
《教父》 作者:马里奥·普佐
《苏菲的世界》 作者:乔斯坦·贾德
《麦田里的守望者》 作者:塞林格
《白鹿原》 作者:陈忠实
《破碎的四月》 作者:卡达莱
《万历十五年》 作者:黄仁宇
《美的历程》 作者:李泽厚
《围城》 作者:钱钟书
《汤姆叔叔的小屋》 作者:斯托夫人
《尘埃落定》 作者:阿来
《根》 作者:亚历克·黑尔
《生命从明天开始》 作者:心曼 春曼
《活着》 作者:余华
《许三观卖血记》 作者:余华
《牛虻》 作者:伏尼契
《呼啸山庄》 作者:艾米莉·勃朗特
《拿破仑全传》 作者:刘乐土
《曹禺剧本选》 作者:曹禺
1.《平凡的世界》 作者:路遥
这是一部全景式地表现中国当代城乡社会生活的长篇小说。全书共三部。作者在近十年间广阔背景上,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刻划了社会各阶层众多普通人的形象。劳动与爱情,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日常生活与巨大社会冲突,纷繁地交织在一起,深刻地展示了普通人在大时代历史进程中所走过的艰难曲折的道路。 铜城除过河南人之外,从北方黄土高原和南方平原地区贫困县漫流来的乡民也是它的重要组成部分。自从有了煤炭业,这里就成了中国西部的阿拉斯加,吸引来无数寻找生活出路的人。在这个口音五花八门的“联合国”里,由于河南人最多,因此公众交际语言一般都用河南话。在铜城生活的各地人,都能操几句河南腔,哼几句嗯嗯啊啊的豫剧。 这城市四周全是山梁土峁。山上石多土薄,不宜耕作,农业人口远比不上黄土高原腹地稠密,更不要说和拥挤不堪的中部平原相比了。因为事农者甚微,加之此地又不缺乏燃料,这些山山峁峁竟然长起了茂密的柴草,甚至还有一些树木梢林,显得比黄土高原其它地方更有风光。每当入秋之时,有些山上红叶如火,花团锦簇般夺人眼目…… 山梁土峁间,由于地层深处挖掘过甚而形成空洞,地表时有下陷,令人触目惊心的大裂缝往往撕破了几架山梁,甚至大冒顶造成整座大山崩塌陷落,引起周围里氏三级左右的地震。大山以北一二百华里处就是黄河,它带着成千上万吨泥沙沉重地喘息着淌向东方…… 城市在这条狭长的山沟里只能摆下一条主街。那商店铺面,楼房街舍,就沿着这条蜿蜒曲折的街道,沿着铁路两侧,沿着那条平时流量不大的七水河,鳞次栉比,层层叠叠,密集如蜂房蚁巢,由南到北铺排了足有十华里长。 火车站位于城市中心。一幢长方形的候车室涂成黄色,在这座沾灰染黑的城市里显得富丽堂皇。除过南郊军民两用的飞机场,火车站不大的广场也许是市内最为开阔的地方了。 火车从这里向南,穿越绿色的中部平原,五六个小时就可以抵达省城。而向西,向东,向北,都有公路伸出,一直可以通往邻近几个省份。这个火车站每天上下午分别和省城对开两趟快慢客车,其余就全都是运煤车了。 从陇海铁路岔出来的这条支线,它的最后一节铁轨并没有在这个车站终止。这钢铁阶梯又在这里岔出两股,一路爬坡穿洞,沿途串起了东西两面二十多个矿区。 外地人提起铜城,都知道这是个出煤的地方,因此想象这城市大概到处都堆满了煤。其实,铜城边上只有一两个产量很小的煤矿,其余的大矿都在东西两面那些山沟里。 当你沿着铁路支线拐进这些山沟,便会知道那里有着多么庞大的世界。这些相距只有十来里路的煤矿,每个矿区都有上万名工人,连同他们的家属,几乎都超过了一个山区县城的规模。密集的人口,密集的房屋,高耸的井架,隆隆的机声,喧嚣的声浪,简直使人难以置信这些小小的山沟山湾,怎么能承载了如此大的负荷?
2.《穆斯林的葬礼》 作者:霍达
一个穆斯林的家族,六十年间的兴衰,三代人命运的沉浮,两个发生在不同时代、有着不同内容却又交错扭结的爱情悲剧。揭示了他们在华夏文化和伊斯兰文化的撞击和融合中独特的心理结构,以及在政治、宗教的氛围中对人生真谛的困惑和追求。展现了古老的民族风情和充满矛盾的现实垂涎。作品清新流畅、质朴无华,以细腻的笔触探测人的心灵,读后荡气回肠,留下深沉的思索。
3.《挪威的森林》 作者:村上春树
一本风靡全亚洲百分之百的恋爱小说,曾高居日本文学史上的“超级畅销书”。
这当然要被算成是村上春树的代表作。许多人认识这位日本人就是从这本书开始。全书以回忆为线索,表达了青少年面对青春期的孤独困惑以及面对成长的无奈、无聊。村上通过年轻人在社会压力下无法摆脱的生存痛苦,第一次明明白白地强调了他在以后书中不断反复强调的主题:生命的悲哀与无力感。
这是一部伤感,又有痛苦,百分之百的恋爱小说。小说主人公渡边展开他同两个女孩间的爱情纠葛。渡边的第一个恋人直子原是他高中要好同学木月的女友,后来木月自杀了。一年后渡边同直子不期而遇并开始交往。此时的直子已变得娴静腼腆,美丽晶莹的眸子里不时掠过一丝难以捕捉的阴翳。两人只是日复一日地在落叶飘零的东京街头漫无目标地或前或后或并肩行走不止。直子20岁生日的晚上两人发生了性关系,不料第二天直子便不知去向。几个月后直子来信说她住进一家远在深山里的精神疗养院。渡边前去探望时发现直子开始带有成熟女性的丰腴与娇美。晚间两人虽同处一室,但渡边约束了自己,分手前表示永远等待直子。返校不久,由于一次偶然相遇,渡边开始与低年级的绿子交往。绿子同内向的直子截然相反,“简直就像迎着春天的晨光蹦跳到世界上来的一头小鹿”。这期间,渡边内心十分苦闷彷徨。一方面念念不忘直子缠绵的病情与柔情,一方面又难以抗拒绿子大胆的表白和迷人的活力。不久传来直子自杀的噩耗,渡边失魂魄地四处徒步旅行。最后,在直子同房病友玲子的鼓励下,开始摸索此后的人生。
我本人认为,内容错综复杂,不仔细看,容易弄不明白
4.《基督山伯爵》 作者:大仲马
《基督山伯爵》是法国著名作家大仲马的代表作。法老号大副唐泰斯受船长委托,为拿破仑党人送了一封信,遭到两个卑鄙小人和法官的陷害,被打入死牢。狱友法里亚神甫向他传授了各种知识,并在临终前把埋于基督山岛上的一批宝藏的秘密告诉了他。唐泰斯越狱后找到了宝藏,成为巨富。从此化名基督山伯爵,经过精心策划,报答了恩人,惩罚了仇人。本书充满浪漫的传奇色彩,章章奇特新颖,引人入胜。
故事性很强, 很耐读!
5.《教父》 作者:马里奥·普佐
这是是1969年美国出版的长篇小说,是美国出版史上的头号畅销书,曾连续70周排名畅销榜,37年销量达2000万册。早在七十年代初已拍成电影,发行世界各国,受到普遍欢迎,据小说改编的三部电影有两部获奥斯卡奖。《教父》的故事提供了某种根植于美国人心中的可怕的愉悦因素,使读者近距离观察到一个令人震颤的黑暗而暴力的非法阶层,献给读者一场凶险生活方式的飨宴。 黑帮故事的经典~!
6《苏菲的世界》 作者:乔斯坦·贾德
风靡全球、超级畅销的哲学奇书
全世界最易读懂的哲学书
一本关于哲学史的小说
20世纪百部经典著作之一
1994年获"德国青少年文学奖"与"最优秀作品奖"
《苏菲的世界》以小说的形式,通过一名哲学导师向一个叫苏菲的女孩传授哲学知识的经过,揭示了西方哲学发展的历程。由前苏格拉底时代到萨特,以及亚里士多德、笛卡儿、黑格尔等人的思想都通过作者生动的笔触跃然纸上,并配以当时的历史背景加以解释,引人入胜。评论家认为,对于那些从未读过哲学课程的人而言,此书是最为合适的入门书,而对于那些以往读过一些哲学而已忘得一干二净的人士,也可起到温故知新的作用。
7.《麦田里的守望者》 作者:塞林格
《麦田里的守望者》是塞林格唯一的一部长篇,虽然只有十几万字,它却在美国社会上和文学界产生过巨大影响。1951年,这部小说一问世,立即引起轰动。主人公的经历和思想在青少年中引起强烈共鸣,受到读者,特别是大中学生的热烈欢迎。他们纷纷模仿主人公霍尔顿的装束打扮,讲“霍尔顿式”的语言,因为这部小说道出了他们的心声,反映了他们的理想、苦闷和愿望。经过30多年来时间的考验,证明它不愧为美国当代文学中的“现代经典小说”之一。现在大多数中学和高等学校已把它列为必读的课外读物,正如有的评论家说的那样,它“几乎大大地影响了好几代美国青年”。
8.《万历十五年》 作者:黄仁宇
明万历十五年,即公元1587年,在中国历史上原本是极其普通的年份。作者以该年前后的史事件及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人物为中心,抽丝剥茧,梳理了中国传统社会管理层面存在的种种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探索现代中国应当涉取的经验和教训。作者以其“大历史”观而闻名于世,本书中这一观念初露头角,“叙事不妨细致,但是结论却要看远不顾近”。本书自80年代初在中国大陆出版以来,好评如潮,在学术界和文化界有广泛的影响。...
《万历十五年》由黄仁宇先生于1976年在美国所著,在国内直到近些年才引起大众的注意。其实这一年大明王朝并没有发生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所以不为一般研究者所注意,但在这一年发生的许多琐细小事,却如青萍之末成为帝国走向崩溃的前兆。
元辅张居正已去世五年,海瑞在这一年也故去了,一代名将戚继光也在年底殁了,时年29岁的努尔哈赤在东北崛起了:始建宫室,布教令于部中,禁暴乱,戢盗窃,立法制……然而朝廷却未予注意;西班牙无敌舰队即将出征英吉利,揭开世界历史新的一页……
9.《美的历程》 作者:李泽厚
《美的历程》从宏观鸟瞰角度对中国数千年的艺术、文学作了概括描述和美学把握。其中提出了诸如原始远古艺术的“龙飞凤舞”,殷周青铜器艺术的“狞厉的美”,先秦理性的“儒道互补”,楚辞、汉赋、汉画像石之“浪漫主义”,“人的觉醒”的魏晋风度,六朝、唐、宋佛像雕塑、宋之山水绘画以及诗、词、曲各具审美的三品类,明清时期小说,戏曲由浪漫而感伤而现实之变迁等等重要观念,多发前人之所未发,此书于一九八一年初版,多次再版理印达几十万册。已有英文、德文、日文、韩文等多种译本问世。这篇文章真的很好。
10.《围城》 作者:钱钟书
《围城》是中现代文学史上一部风格独特的讽刺小说。作者钱钟书1910—,江苏无锡人,1933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外文系,后留学英、法,是位学贯中西而富才情的学者。《围城》动笔于1944年,完稿于1946年,其时,作者正蛰居上海,耳闻身受日本侵略者的蛮横,“两年里忧世伤生”《围城·序》,同时又坚韧地“锱铢积累地”把自己对人生、对学术的感悟与思考付诸笔端,先后完成了小说《围城》和学术著作《谈艺录》。
就凭这部唯一的长篇小说,钱钟书成为中国现代文学中小说大师级人物。本书自四十年代末出版以来,有多少人为它哭,为它笑,为它深深长叹,为它久久思索。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冲进去了,就被生存的种种烦愁包围。钱钟书以他洒脱幽默的文笔,述说着一群知识分子的快乐与哀愁。钱钟书的深入骨髓的洞见,通达超脱的生存智慧足以让读者品评再三。。
11.《活着》 作者:余华
这部作品的题目叫《活着》,作为一个词语,“活着” 在我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自来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分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与此同时,《活着》还讲述了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那句老话: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压,它没有断。《活着》还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讲述了绝望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而活着。
12.《许三观卖血记》 作者:余华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法国《读书》杂志在评论《许三观卖血记》时说道:这是一部精妙绝伦的小说,是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余华目前正在创作一部长篇小说,讲述的是一个时间跨度很大的爱情故事,从文学风格上说,这将是一部与《许三观卖血记》迥然不同的作品,这部小说将于明年初完成. 这本书表达了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尤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 在这里,作者有时候会无所事事.因为他从一开始就发现虚构的人物同样有自己的声音,他认为应该尊重这些声音,让它们自己去风中寻找答案.于是,作者不再是一位叙述上的侵略者,而是一位聆听者,一位耐心,仔细,善解人意和感同身受的聆听者.他努力这样去做,在叙述的时候,他试图取消自己作者的身份,他觉得自己应该是一位读者.事实也是如此,当这本书完成之后,他发现自己知道的并不比别人多. 书中的人物经常自己开口说话,有时候会让作者吓一跳,当那些恰如其分又十分美妙的话在虚构的嘴里脱口而出时,作者会突然自卑起来,心里暗想:"我可说不出这样的话."然而,当他成为一位真正的读者,当他阅读别人的作品时,他又时常暗自得意:"我也说过这样的话." 这似乎就是文学的乐趣,我们需要它的影响,来纠正我们的思想和态度.有趣的是,当众多伟大的作品影响着一位作者时,他会发现自己虚构的人物也正以同样的方式影响着他. 这本书其实是一首很长的民歌,它的节奏是回忆的速度,旋律温和地跳跃着,休止符被韵脚隐藏了起来.作者在这里虚构的只是两个人的历史,而试图唤起的是更多人的记忆. 马提亚尔说:"回忆过去的生活,无异于再活一次."写作和阅读其实都是在敲响回忆之门,或者说都是为了再活一次.
13.《牛虻》 作者:伏尼契
牛虻:为信仰赴死如散步
他,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坦里尼和高洁的女人琼玛,但后来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他的内
既是慷慨动人的革命书籍,又是高雅纯正的文学名著,本书充满深刻描写人情人性的艺术感染力。在人口最多的中国和土地最宽的前苏联,《牛虻》拥有着无数的、几代人的崇拜者。 主人公牛虻,是上流社会的叛逆。年轻时经历过几番刻骨铭心的感情苦难。他曾因无知而铸成大错。他最热爱的姑娘,给予他惨痛的心灵伤害;他尊敬的生父,却是凶残的政敌!然而他义无反顾地追真理,抛弃了爱情与生命――为意大利的独立与自由。牛虻,成为青年人心中“坚强”的化身! 小说围绕牛虻,恋人琼玛以及性格复杂的蒙泰尼里主教展开,线条简明而又写得波澜起伏、惊心动魄,显示了作者激越的感情世界和浓厚的艺术功力。
14.《呼啸山庄》 作者:艾米莉·勃朗特
《呼啸山庄》是一部震撼人心的“奇特的小说”,是英国女作家艾米莉?勃朗特毕生的唯一力作。弃儿希刺克厉夫被“呼啸山庄”的主人恩萧收养,恩萧的女儿凯瑟琳与他从小友爱,产生了炽烈的爱情。而庄主的儿子辛德雷却仇恨他,老恩萧死后,把他降为奴仆,百般凌辱。凯瑟琳为了得到“画眉山庄”主人林顿的财产资助希刺克厉夫而嫁给了林顿。希刺克厉夫得知后愤然出走。几年后,希刺克厉夫致富归来,使辛德雷倾家荡产,并诱骗林顿之妹与他成婚,恣意虐待。凯瑟琳终因不能同希刺克厉夫结合而凄然病逝。
15.《尘埃落定》 作者:阿来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该小说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 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当地的藏族人民被十八家土族统治着,麦其土司便是其中之一。
《尘埃落定》讲述的是康巴藏族的故事,这当然是一个很民族化的题材。因为作家的族别,他的生活经历,这个看似独特的题材的选择其实是一种必然,但小说并不囿不于民族题材,小说中涉及到的权力、英雄、宗教、信用、仇杀、爱情等话题都具有现代意义。这使《尘埃落定》在题材上不仅有特殊性,更具有普遍意义。《尘埃落定》写的是历史,但历史也是一种现实,而这种现实得到更为充分的表达,它的面貌会更加文阔,更加深远。同一种空间,也就是具有演绎多种故事的可能。关于这段历史,阿来说“史是写出了它的一种状态,或者说是我对它某一方面的理解。”
16.《拿破仑全传》 作者:刘乐土
1804年,在一个盛大无比的典礼中,拿破仑?波拿巴为自己加冕,成为法国的皇帝。他的法语带着浓厚的科西嘉口音,看起来好像不大适宜做法国的领导人。可是他却几乎征服了整个世界。 他是一个军事天才,铁蹄踏遍了整个欧洲大陆和埃及……1815年,英国和普鲁士联军在滑铁卢战役里使他一败涂地。拿破仑被放逐到南大西洋的一个英国的小岛上,6年之后与世长辞。 拿破仑还是一位既爱江山,也爱美人的大丈夫。其一生风流情债无数……他猎取美女芳心的招法,与他天才的军事才干一样出类拔萃…… 本书是迄今为止最全面、最公正、最生动、最细腻展示拿破仑军旅生涯和情感世界的著作!
17.《破碎的四月》 作者:卡达莱
乔戈的哥哥被仇家杀死,从那一刻起,乔戈的生活便离他而去。根据统治阿尔巴尼亚北部高原地区的卡努法典:如果一个人被杀死,他的家人必须为他报仇。乔戈无法摆脱宿命,三月十七日,他成功地射杀了那个凶手。在被死者家属追杀之前,他被允许了三十天的休战协定,于是他的四月破碎成了两部分:在四月十七日之前,是“白色”的,安全的;之后便是“黑色”白,亡命的。
与乔戈的命运交织在一起的是一对新婚夫妇。他们来自都市,对高原文化充满向往。新娘迪安娜对被死亡威胁着的乔戈一见钟情,与此同时,乔戈也想在四月转成黑色之前再次邂逅迪安娜。
当人一降生在这个世界上,就陷入一场追杀或者杀人的宿命中,生命只能如破碎的四月般短暂和仓煌。《破碎的四月》以简洁、诗一般的笔调讲述了一个人一个月的故事,却反映了一个民族几百年的固扰和悲剧性。
I.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悟,200字即可
你好!很高兴为你答疑解惑。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昨天读了一天《许三观卖血记》,没有读完,今天早上刚读完。本想昨晚熬夜就把它读完了,还是熬不过眼睛的酸涩。
读余华写的书总是有种忐忑的心情,总是害怕在下一个情景他会让某个人死去。当读到这本书的最后,我纠结的心才一下子松了下来,是为这种结局而高兴,却又高兴不起来,因为主人公所经历的那些苦难也不是常人所能承受的。在这个许三观身上我看到了一种责任,他从来不推卸,他要用卖血换来的钱来肩负起这种责任。他为和他上过床的邻居卖过血,他为老婆卖过血,他为全家的糊口卖过血,他为不是自己的亲儿子卖过血,他为这个非亲生的儿子隔三天又卖一次血,隔了五天又卖一次血,以至休克差点死去。他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捍卫对儿子的父爱!当他最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的时候,医院嫌他太老,已不再喜欢要他的血。
他只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的。这是他吃到的最奢侈也最幸福最快乐的一顿饭。随着时间的走过,经历了那么多的磨难,完成了自己承受的责任,他是幸福的,这幸福里有太多的苦,可他还是幸福的,因为这幸福里有太多太多的苦。
任何苦难都不会把幸福打到,幸福会因苦难的存在而更加光彩照人!做个坚强的人,做个有责任的人,于人,于己,于社会!
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望采纳,谢谢!
J. 读完《许三观卖血记》的第一章后的读后感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3000字
用了两个下午,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没有流泪,只觉得有几次心口沉沉的,像堵了块石头,就像许三观所说:“想来想去,只得去卖血了”。
余华的文字,自然而不求精致,乍看上去不像是文学,可是远观,却是种朴素的壮观,有埋在尘土里,灌在江河中的爱和无奈和辛酸,这是他1995年的作品,序中说,这本书表达了作家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尤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慢慢拉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恰恰,在这绳子的拉扯中,竟也拉出了一个民族的记忆碎片,那段深刻历史,那些人。
小说从许三观20岁左右开始一直写到他的儿子们差不多30岁亦即许三观本人50多岁快60岁为止,前后大概一共40年。
1958年的人民公社、大跃进和大炼钢铁。第十八章,惯用“许三观对许玉兰说”这一句式,把这一历史概括的淋漓尽致。许三观对许玉兰说:“我爷爷,我四叔彵们村里的田地都被收回去了,从今往后谁也没有自己的田地了,田地都归国家了……我们丝厂也炼上钢铁了,我现在不是丝厂的送茧工许三观,我现在是丝厂的炼钢工许三观,他们都叫我许炼钢……” 许三观对许玉兰说:“我今天到街上去走了走,看到很多戴红袖章的人挨家挨户地进进出出,把锅收了,把碗收了,把米收了,把油盐酱醋都收了去,说是从今往后谁家都不可以自己做饭了,要吃饭要去大食堂……”许三观对许玉兰说:“前天我带你们去丝厂大食堂吃了饭,昨天我带你们去天宁寺大食堂吃了饭,今天我带你们去戏院大食堂吃了饭。明天我带你们去市政府的大食堂吃饭,那里的饭菜是全城最好吃的,我是听方铁匠说的,彵说那里的大师傅全是胜利饭店过去的厨师,胜利饭店的厨师做出来的菜,肯定是全城最好的,你知道他们最拿手的菜是什么?就是爆炒肝……”这样一连串的排比和铺陈,把曾经的伤痛用诙谐和荒诞一一化解,那么轻松简单,甚至给我们一种错觉,许三观唠唠叨叨道出的是幸福。
而接下来一两年的天灾人祸导致了全国性饥荒。一家人每日喝越来越稀的粥,饿得没力气就长时间躺在床上以减少体力消耗。许三观生日那天,他们喝到放了糖的玉米糊,孩子们却吃不出甜味,许三观说“这苦日子什么时候才能完?小崽子们苦得忘记什么是甜,吃了甜的都想不起来这就是糖。” 这样一句感慨举重若轻地道出了极度饥饿年代的人们,物质生活匮乏到忘记了甜的滋味。那天,许三观给一乐,二乐,三乐“做”了红烧肉,给许玉兰“做”了清炖鲫鱼,给自己“做”了炒猪肝。那天,对于这一家来说,像是一场梦,一场渴望的梦,而对于读者来说,又恰恰有种莫名的冲动,像回到了那个时代,变成了许家的一员,在这种故事的高潮中开始忘了自己,不管他在批判些什么,从许家的生活中走来,从许三观的话语中出来,一切那么真实。
文化大革命。城市青年去农村上山下乡。 “工厂停工了、商店关门了、学校不上课、许玉兰也用不着去炸油条了。有人被吊在了树上、有人被关进了牛棚、有人被活活打死。毛主席一说话,就有人把他的话编成了歌,就有人把他的话刷到了墙上、刷到了地上、刷到了汽车上和轮船上、床单上和枕巾上、杯子上和锅上,连厕所的墙上和痰盂上都有。那个时候,伟大的领袖伟大的导师伟大的统帅伟大的舵手毛主席万岁万岁万万岁。一共有三十个字,这些都要一口气念下来,中间不能换气。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因为文化大革命来了。”这样的一番阐释从许三观口中说出来,十分符合人物的身份和层次,许三观的逻辑和认识水平并不一定就是正确的,但他是身处其中的人物。许三观是真的,那个被批判成妓女的徐玉兰也是真的。我们就不知不觉觉得,那就是一场灾难,人类的灾难,确确实实的发生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