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影院禁止自带饮料的做法,是否合理
当然不合理,这种做法是违法行为。其实特别能理解今年因为疫情的影响,所以很多影院的生意都不景气,影院售卖的可乐,爆米花等等产品销售量都特别不好,所以影院方面希望客户可以买影院出售的产品。但是客户买什么产品是客户的自由,怎么能不允许客户携带饮料进入影院呢?这样会对影院有非常不好的影响的。
他们这种行为是违反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也是违法的,所以面对这种事情一定不要妥协,如果妥协的话会助长他们的嚣张气焰。很多时候大家在看电影的时候都会想着算了算了,退一步海阔天空。但是往往看完电影回家之后想起这件事儿会越想越气。所以如果感觉到不满,就勇敢的说出来吧。
❷ 电影院不允许携带非影院内购买的饮料进场,有何法律法规作依据
没有法律依据,我觉得这条规定还侵犯了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❸ 影城禁止携带外带饮料是侵权么
属于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3)电影院禁止携带饮品扩展阅读
案例:
烟台一大学生小王去烟台一家影院看电影时,在检票时被拦下,原因是小王带了从外面超市买的饮料入场,违背电影院明确谢绝自带酒水原则,事后小王一纸诉状将影院告上法庭,近日法院判决被告影院"谢绝自带酒水"无效,原告小王胜诉。
根据烟台莱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称,2014年2月底,原告小王到烟台一家电影院看电影,进场之前小王从外面超市买了饮料,准备边看边喝。但是在检票入场时,小王却受到影院工作人员阻拦,原因是在影院观影时不得自带食品饮料,要求小王寄存。
小王购买的电影票背面"购票须知"明确载明,观众请勿携带非本电影院出售的食物饮品进入影厅。此外,检票口处的电子屏幕显示"谢绝外带食品(包括饮料)"等内容。遇此情况,小王作为消费者觉得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到侵犯,遂一纸诉状将该影院告上莱山区人民法院。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己选择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
此外,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而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4)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被告以电子屏幕的方式告知观众"谢绝外来食品"属于上述法律规定中的"店堂告示",影院未禁止观影人在观影时进食,缺不允许外带食品,暗含"如果要饮食,则必须在我处购买"之意,因此构成对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侵犯。
此外,影院商品高于市场价格,其限制竞争的行为也是对消费者的"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因此莱山区人民法院对该影院进行缺席判决,判决影院"谢绝外带食品"无效,案件受理费由影院承担。
❹ 影院不能带饮料算霸王条款吗
一般在电影院外面就已经公示了不能私自带饮料进去,如果说自己看到了的话就应当遵守,如果强制性带饮料进去的话电影院可以追究一切责任,这个并不是属于霸王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六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第十八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❺ 电影院可以带奶茶吗
目前来说通常大部分的电影院是可以携带奶茶的,不过这个还是要看各自电影院的观影规则,有的可以私自携带食物进场,有的则不可以。
电影院(cinema)是为观众放映电影的场所。电影在产生初期,是在咖啡厅、茶馆等场所放映的。随着电影的进步与发展,出现了专门为放映电影而建造的电影院。
电影的发展——从无声到有声乃至立体声,从黑白片到彩色片,从普通银幕到宽银幕乃至穹幕、环幕,使电影院的形体、尺寸、比例和声学技术都发生了很大变化。电影院必须满足电影放映的工艺要求,得到应有的良好视觉和听觉效果,电影已经成为人们饭后的论点。
2017年12月1日,《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正式实施,规定电影院标准英文名为Cinema或Movie Theater。
2021年8月,据国家电影局消息,电影全行业要高度重视,继续认真落实《电影放映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指南(第三版)》,低风险地区电影院上座率不得高于75%,中高风险地区电影院暂不开放。
❻ 电影院禁止自带饮料合法吗
首先咱们都知道电影院和电影院零售商店本来是同一体系,影院零售商店的收入来源,是直接和影院的人流有关!如果大家都从外面带零食进场会产生什么后果,影院商店的销量会受到影响,影院肯定会针对这现象采取相对约束!
不过现在聪明的商家捆绑式销售,从而解决了这个问题!在销售电影票时把商品一起卖出去,而且还让你感到物有所值!你会购买吗?大家在影院看电影图的就是一个气氛,也不会在乎那点钱!
不让带饮品入场有什么法律依据?
小李认为不管任何行业都有规则,只要不触犯法律底线,他们都会打擦边球!
而影院是独立的存在,拥有规则的制定权,你去看电影当然得遵守规则。顾客永远都是上帝,而影院制定的规则首先考虑自身的利益,再考虑消费者的感受和用户体验,不断的改善规则找到平衡点!
❼ 电影院不让自带饮品是否侵权
法律分析:属于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