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高分求助!电影网站版权问题
这个非常的困难。这也是为什么CCTV还是Sina网易这些大网站都不提供电影观看的原因。
1:片源向版权所有的单位获取,比如电影制作公司。
2:2012电影属于Sony picture公司所有,具体你已打官方客服咨询。但我估计肯定很贵,电影院能得到版权播放不赚上多少万的票房都做不下去。所以你估计下单单一个得到一个播放权是多么的贵。
3:如果你没有通过合法的手段得到播放权,那么不管你在网站上公开发布电影的某一部分还是某一个片段甚至是某一个镜头都算是侵权行为。电影公司有权制止,包括土豆优库这些网站在内。
4:因为版权纠纷是权利人和侵权人之间的关系,需要权利人的行驶才有效,而且是权利,权利在法律的意思就是说可以追究责任也可以放弃追究责任的自由。版权纠纷是在太多,版权人往往因为某些不合法传播他的作品并不绝对对他损害多大,或者追究起来的经费高于赔偿因此都放弃权利,还有就是并不知道某一个地方存在侵害自己权利的行为。
5:这些的话不太清楚。哈哈。
㈡ 电影网站跳转到版权方的网站播放算侵权吗
不侵权,没有在本网站里播放,这里只是做了一个跳转链接
㈢ 律师进,我公众号对接了一个电影类网站,不是正规的网站,如果这个网站涉及侵权我会有多大责任
网站用户和站长都无版权相关责任。
网址链接并不是作品本身,与版权无关。
只要电影不是在你网站上直接播出,你的责任都不大。为以防万一,你也可以屏蔽这些链接。
㈣ 请问网站在线播放电影要版权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相关法规,在网站上在线播放电影不仅需要版权方的授权,还需要拥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否则就是违规的,侵权的。
㈤ 免费电影网站是否侵犯了著作权
当然侵权了
1、著作权法:第十五条 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导演、编剧、作词、作曲、摄影等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制作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制片者享有。
2、并且不属于下列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的范围: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
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节目或者新闻纪录影片中
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
台、电视台已经发表的社论、评论员文章;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
,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
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
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
像;
(十一)将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以上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
利的限制。
3、网站应该经过权利人的同意,并支付有关费用
㈥ 做电影站会侵权吗
不会的 你不是偏远商啊 我喜欢你里面的电影啊
㈦ 电影视频网站的版权问题.
属于侵权行为。侵犯著作权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你说的情况属于共同侵权。我们代理过这样的案子。
1)通过信息网络提供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未指明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名称或者作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的姓名(名称),或者未支付报酬,或者未依照规定采取技术措施防止服务对象以外的其他人获得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未防止服务对象的复制行为对权利人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害;
2)网络服务提供者为服务对象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供服务对象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时,明知网络用户通过网络实施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或者经著作权人提出确有证据的警告,但仍不采取移除侵权内容等措施以消除侵权后果。
具体参考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㈧ 现在做一个电影站会不会侵权呢
这个确实是违法的,不过认识人的话可以忽略不计,只是小心如果以赢利为目的而且被举报的话是要坐牢的,楼主三思。
㈨ 网上那些盗版电影网站侵权吗
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