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电影院拍摄照片违法吗
法律分析:电影院拍照片不算犯法,如果只是拍照,但并没有去用做商业用途,也没有传播,甚至都没给别人看,不会侵犯版权。如果全程录像并传播就属于违法。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发现进行录音录像的,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其删除;对拒不听从的,有权要求其离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第三十一条 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发现进行录音录像的,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其删除;对拒不听从的,有权要求其离场。
第三十三条 电影院应当遵守治安、消防、公共场所卫生等法律、行政法规,维护放映场所的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保障观众的安全与健康。任何人不得携带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电影院等放映场所,不得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进入电影院等放映场所;发现非法携带上述物品的,有关工作人员应当拒绝其进入,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贰』 电影院照相违法吗
法律分析:电影院照相违法。根据相关规定,国家鼓励电影院在向观众明示电影开始放映时间之前放映公益广告。电影院在向观众明示电影开始放映时间之后至电影放映结束前,不得放映广告。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发现进行录音录像的,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其删除;对拒不听从的,有权要求其离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三十一条 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发现进行录音录像的,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其删除。对拒不听从的,有权要求其离场。
『叁』 在电影院看电影拍照违法吗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电影院都会有禁止拍照的提示。如果是偷摄录像的话,那将会触犯法律,侵犯电影版权。如果你在影院里盗录一部影片,即使在偷拍过程中躲过了影院的巡场人员,但一旦传播出去,片方完全有可能通过泄露的片段,追查到你到底是在何时何地,甚至具体哪家影厅盗录的这部电影。加上现在每家影城都有监控录像,追查盗录观众可谓是易如反掌,之后的法律后果就要您自己承担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三十一条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发现进行录音录像的,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其删除;对拒不听从的,有权要求其离场。
『肆』 拍电影院的电影犯法吗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电影院都会有禁止拍照的提示。如果是偷摄录像的话,那将会触犯法律,侵犯电影版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第七条 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知识产权执法的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保护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依法查处侵犯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的行为。
从事电影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增强知识产权意识,提高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
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开发电影形象产品等衍生产品。
『伍』 看电影时拍照违法吗
法律分析:电影院拍照片不算犯法,如果只是拍照,但并没有去用做商业用途,也没有传播,甚至都没给别人看,不会侵犯版权,当然,如果影院有明确规定的就不一样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第三十一条 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发现进行录音录像的,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其删除;对拒不听从的,有权要求其离场。
『陆』 电影院拍一张照片算侵权吗
法律分析:电影院拍照片不算犯法,如果仅仅是拍照并没有用作商业方面的用途,也没有大肆的进行传播,那么是不会侵犯到电影的版权的,所以一般情况下不是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九条 著作权人包括:
(一)作者;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视听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公开传播或者转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项规定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