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求大神帮小弟制作小说封面,创世网的204*255的像素,要有创世的logo,小说名:无限恐怖电影,
满意望采纳
Ⅱ 风声原著小说的封面到底是什么样,
这个海报是华谊兄弟最早版本的电影海报,其后还有韩国、日本、印度、泰国、新加坡、台湾以及香港等地的衍射版海报,都是以电影剧照为蓝本制作的。
你说的淘宝上那些书,纸制实体书主要是浙江文艺、励马文化传播以及南海出版公司三个版本,最早的版本是南海出版公司的那个版(就是黑底红月白色字体那个)。
还有就是有声版,《人民文学》出版的。最后一个版本,我就不清楚是哪个出版社出的了(就是那种暗色带有枪击豁口的那种)。
Ⅲ 这是什么小说的封面
狩魂者(Ⅲ)
作者:三天两觉
简介:
《狩魂者(Ⅲ)》为第三部
《狩魂者(Ⅲ)》包括第五卷和第六卷
内容:
第五卷《疯狂世界》讲述了猫爷少年之魂重新燃烧,再现“冬名山车神”的传说……
王诩深陷桃花劫无法自拔,一场舞台剧使其最终崩溃……
第六卷《胜者为王》讲述了众人集体“穿越”,玩转大明朝,王诩面临最终选择……
“死神笔记本”莫名出现,一场“死神来了”的游戏,究竟谁是获胜者?
出版社推荐语:
《狩魂者》是热门畅销小说《惊悚乐园》的前传故事,讲述了《惊悚乐园》中重要人物枉叹之和古小灵家族的故事,以及九科科长古尘年轻时候的爱恨情仇。
该小说是三天两觉“无限流”作品的开山之作,采用了很多经典怪谈、电影、动漫作品的设定来铺设情节,人物个性鲜明,故事爆燃,让人热血沸腾。
Ⅳ 求50K以内jpg、gif、png格式, 长宽默认比例:198:278 ,的照片做我的小说封面。
自己截一下吧
Ⅳ 我想知道这个图片的出处,亦或是电影,不知道,要的是小说原封面的图片的出处,看清了,谢谢
出自FPS网游《行尸走肉》
Ⅵ 适合做小说封面的照片(校园.要男生和女生一起的)
2015-03-07 回答者: 网络知道客户端 3个回答
校园言情小说封面 一男一女 男生要帅要霸道点的
问:小说名:黑框眼镜丑小鸭遇上绝世妖孽男神作者名:浅浅i彼岸花
答:我不知道你的规格是多少,我就做了小说阅读网的规格,要是要改的话,你在和我说吧,我帮你重做。
Ⅶ 《暮光之城》系列小说的封面有什么含义
《暮色》封面那双修长苍白的双手代表着爱德华捧着贝拉这样一颗令人垂涎欲滴红苹果,彷佛珍宝一样!而苹果则代表《圣经旧约》第一卷书在《创世记》中那个被夏哇吃下的那个禁果,意思是男女主人公之间的爱当然是禁忌之爱 ;《新月》封面,象征贝拉与爱德华的爱情像血一般的凋零红白郁金香残忍地飘落一地,它代表了贝拉因为失去爱德华的陪伴,没有生存目标,经历了人生中最黑暗的一段时期。《月食》封面平滑撕裂缎带彷佛一拉就断,象征着贝拉、爱德华、雅各布布布三角之恋随时可能崩坏,以及贝拉不知该将心归向何者的飘舞的心绪;《破晓》封面以两只西洋棋棋子隐喻贝拉在整个系列的进步:白色是最强的皇后,红色是最弱的兵,当某方的兵走到对方的底线(即最远离某方的一行)时,玩家可选择把该兵升级为车、马、象或后,但不能变王也不能不变。意思是说贝拉一开始是最弱小的人物,但是经过人生的历练及经验的迭加,她最终成为一举定乾坤的人物。 http://www.6yyy7.com 电影电视
希望采纳
Ⅷ 求小说封面制作 规格为189*272像素的小于40K的JPG图片 作品名:风吹不过那片海 作者:陌路同飞
Ⅸ 用网络图片做小说封面图会不会侵权
楼主 好 嗯我觉得我这个回答可能不会被采纳 ,因为和楼上说的不一样,但是我觉得还是说实话的好,毕竟应该有人说实话。 首先 用网络图片做封面 ,在没有联系原作者许可或者素材网站的许可的情况下,一定是 侵权的。因为这个是向公众发表,不是自己欣赏。(一些法律条文付后)之所以很长时间很多人没事,一个是过去法律不健全,而且往往是以前获利是个重要的参照,所以很多写手没获利,并且所有人不追究, 基本是没事的 ,但是随着法规健全和人们意识提高 ,这种潜在侵权风险还是存在的,而且一旦小说获利,诉讼风险就会大大提高(请参考前年某著名图片网站大量起诉自媒体盗用的事,有的自媒体甚至才获利几百元 但是也是需要赔偿的),所以说 网络未获得许可的图片私自使用,一定是侵权的,所不同的是会不会有人追究。全手打 ,望采纳。
根据法律规定界定图片侵权主要是存在以下行为即可认定: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网络侵权责任】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