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台灣 電影版權問題
將目前正熱烈上映的電影檔案放到網路上供人下載,不必負擔法律責任。 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並科新台幣75萬元以下罰金。
當你用P2P軟體下載影片或音樂時,你的電腦也會成為類似伺服器的角色,這樣就是未經授權人合法授權的「重製」與「公開授權」行為,明顯違反著作權法!
㈡ 電影、影視作品的著作權歸屬於誰
法律分析:電影、影視作品的著作權由製片者享有,但編劇、導演、攝影及詞、曲作者享有署名權,並有權按照與製片者簽訂的合同獲得報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十七條 視聽作品中的電影作品、電視劇作品的著作權由製作者享有,但編劇、導演、攝影、作詞、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權,並有權按照與製作者簽訂的合同獲得報酬。
前款規定以外的視聽作品的著作權歸屬由當事人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製作者享有,但作者享有署名權和獲得報酬的權利。
視聽作品中的劇本、音樂等可以單獨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權單獨行使其著作權。
㈢ 由陳朱煌執導電影媽媽再愛我一次原著是誰,以及具體版權信息的歸屬。謝謝!!
苗圃。台灣作家
㈣ 電影作品的著作權歸屬問題是誰的
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是一個特別的作品類型。攝制電影類作品是一個比較復雜的、系統的智力創作過程,要有提供資金和組織拍攝的製片人,要有電影腳本(包括改編和直接創作的劇本和音樂、作詞等),要有導演、攝影、演員、特技設計、美工(包括服裝、道具設計)、燈光、布景等等。攝制電影投資巨大並且編劇、導演、攝影等作者付出了大量的創造性勞動,電影的發行、放映也會帶來巨大的商業利益,但也有巨大的商業風險。作為保護的作品,許多國家的著作權法都對此作專門規定。盡管各國的規定不盡一致,但其規定的目的主要是解決電影類作品著作權的歸屬問題,核心問題是協調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的編劇、導演、攝影、作詞、作曲等作者與製片人的關系。
㈤ 2018電影作品的著作權歸屬是怎樣
電影作品的著作權由製片人享有。
【法律依據】
《著作權法》第十五條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的著作權由製片者享有,但編劇、導演、攝影、作詞、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權,並有權按照與製片者簽訂的合同獲得報酬。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中的劇本、音樂等可以單獨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權單獨行使其著作權。
㈥ 電影作品的著作權歸屬是怎樣的
電影作品的著作權歸屬,攝制電影作品投資巨大,並且編劇、導演、攝影等作者都付出了大量的創造性的勞動,那麼電影作品的著作權歸屬是怎樣的?電影作品的著作權歸屬電影作品的著作權歸屬:一、不同法制國家確定的主體也是不同的比如大陸法系國家,法國、德國、義大利、瑞士、蘇格蘭等。他們只承認個人是作者,由製片人製作的電影作品的著作權首先是屬於編劇、導演、攝影等電影作者而不是給予製片人,而製片人對電影作品的權利是從電影作品的作者轉讓而來的。二、我國著作權法是如何規定的1、根據創作產生著作權的原則,首先應當承認電影作品或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是由編劇、導演、攝影、作詞、作曲等作者創作完成的。2、考慮到製片人的巨額投資和電影作品的商業運作,將電影作品的著作權賦予製片人,在理論上講是將著作權法定轉讓給了製片人。但是,編劇、導演、攝影、作詞、作曲等作者仍享有署名權。三、如何解決整體著作權與作者個別的著作權的問題1、及編劇、作詞、作曲等作者,他們的劇本、歌詞、音樂作品,雖然可能是專為拍攝該電影所作,也可以作其他使用,只要不與電影作品著作權的行使相沖突即可。如編劇作者可以另外出版其創作的劇本,詞曲作者也可以將他們的作品另外製作唱片。2、製片人行使電影作品的著作權,也不能超過電影的正常商業運作的合理限度,超過這一限度,就有可能侵犯電影作者的權利,除非在與電影作者的合同中獲得了這些權利。
㈦ 電影作品的著作權歸屬是如何劃分的
法律分析:電影作品的著作權歸屬的劃分是根據創作產生著作權的原則,首先應當承認電影作品或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是由編劇、導演、攝影、作詞、作曲等作者創作完成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七條 國務院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主管全國的著作權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的著作權管理工作
㈧ 電影影視作品的著作權歸誰
電影影視作品的著作權由製作者享有,但編劇、導演、攝影、作詞、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權,並有權按照與製作者簽訂的合同獲得報酬。影視作品中可以單獨使用的作品的著作權,其作者有權單獨使用其作品。
【法律依據】
《著作權法》第十七條,視聽作品中的電影作品、電視劇作品的著作權由製作者享有,但編劇、導演、攝影、作詞、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權,並有權按照與製作者簽訂的合同獲得報酬。
前款規定以外的視聽作品的著作權歸屬由當事人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製作者享有,但作者享有署名權和獲得報酬的權利。
視聽作品中的劇本、音樂等可以單獨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權單獨行使其著作權。
㈨ 台灣的版權有那些、
台灣的著作權分為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
其中著作人格權的內涵包括了公開發表權、
姓名表示權及禁止他人以扭曲、變更方式,
利用著作損害著作人名譽的權利。著作財產權是無形的財產權,
是基於人類知識所產生的權利,故屬知識產權之一,
包括重製權、公開口述權、公開播送權、公開上映權、
公開演出權、公開傳輸權、公開展示權、改作權、散布權、出租權等等。
㈩ 電影作品的著作權歸屬
著作權通常歸作品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所有,但是還是存在以下幾種特殊情況一、改編、翻譯、注釋、整理已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著作權歸改編、翻譯、注釋、整理人;二、兩人共同合作創作的作品,著作權歸合作創作人共同享有;三、合作創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對各自創作的部分單獨享有著作權;四、匯編作品的著作權由匯編人享有;五、電影作品和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的著作權由製片人享有;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造的作品中的劇本、音樂等可以單獨使用的作品的作者,可單獨行使著作權;七、職務作品,除應歸法人或者其他人享有的除外,其著作權歸職務作品的作者享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一條著作權屬於作者,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創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意志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