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琪的初戀樂園是文學嗎
單純就這本書的寫作而言,文學性確實較強,但辭藻太過華麗。用大白話來表達,就是廢話太多。
從旁觀者的角度看,還是作者的羞恥心作祟,所以隱晦地表達自己的想法,無法寫的太直白。
我覺得:這本書的存在,除了書本身的文學價值帶來的可讀性,其蘊含的警示意義對讀者來說有更實際的價值。
1.知識就是力量,該說的一定要說清楚,兒童性知識科普很有必要。
房思琪小時候,性知識相關的教育是缺失的。因此,她在李老師面前缺乏自我保護意識,也不懂得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
在強奸行為發生後,房思琪也曾經嘗試獲取媽媽的幫助,她試探性地伸出觸角,跟媽媽討論性知識,卻得到了令她心灰意冷的回答。於是她默默地戳碎面前的食物,並將殘渣塞進沙發扶手的縫隙。她用這種破壞的方式發泄自己內心的彷徨和無助。讀者不難感受到,在她心底,那些食物的殘渣其實更像破罐子破摔的自己。
有句話叫做:「你年輕時省略的步驟,都要回頭走一遍。」這個論點用在兒童性知識的教育方面也同樣適用。如果不給孩子上這堂課,等孩子長大了遲早要補上這堂課,但上課的方式和上課的人恐怕由不得你。
我看了這本書,深深覺得:安全知識平台里,提供給幼兒學習性知識科普的小視頻(凡是背心和短褲遮住的部分都不給外人看或觸摸),這個存在是非常有必要的。
聯想到近兩年社會上的一些現象,對幼兒性知識科普確實應當不遺餘力。我相信林奕含生命的終結是這個社會開始改變的一個契機。
2.性格決定命運,要想孩子活得有尊嚴,就照著有尊嚴的方式養孩子。
從心理學角度來講,房思琪有討好型人格。這跟她在原生家庭中所接受的養育方式有關。
書中有一段,寫房思琪把自己喜歡的麥芽糖獻給劉怡婷,卻被拒絕。
思琪把冰淇淋上面旗子似的麥芽畫糖給怡婷,她拒絕了,唇語說:「不要把自己不吃的丟給我。」思琪也生氣了,唇形愈動愈大,說:「你明知道我喜歡吃麥芽糖。」怡婷回:「那我更不要。」
「已所不欲,勿施於人」,然而並不是你覺得好的東西,別人也會覺得好。
所以不要輕易放棄自己喜歡的東西。這方面,很多人都在成長過程中教過慘痛的學費,才明白之這一點。
由此可見,我們完全可以更愛自己一些。把自己的喜歡的東西留給自己,不要用它來取悅別人。如果別人主動要,你可以根據自己的想法選擇「給」或「不給」。
在面對李老師的淫威時,房思琪的服從心態也很明顯,把自己被欺負的事情爛在肚子里。
家長要知道,你怎麼養孩子,就會造就什麼樣的性格的孩子。
所以,要教會孩子少一點討好,少一點奉獻,把好的多留一點給自己。
3.讓孩子知道現實沒有那麼美好,不是付出就有回報。
劉怡婷很小的時候就體會到,一個人能夠經驗過最好的感覺,就是明白自己只要付出努力就一定有所回報。
現實中並不是付出就有回報,小孩子還是活在理想的世界裡,因為大人在用自己的方式為孩子構築理想的世界。
如果不讓孩子了解外面可能遇到的風雨,他們就不會理解什麼是真實。
做家長,讓孩子過早經歷外界的風雨,能夠讓孩子成熟,但也可能破壞孩子對世界的美好印象,過早結束孩子的童年。
做家長真的是挺矛盾的,得懂得取捨。給孩子童年還是給孩子現實?對我來說暫時無解。
但有一點是必須讓孩子了解的:這個世界上真的有壞人,你不但要學會保護自己,還要學會不作惡。
做家長的還要教會孩子不作惡。
女孩子的家長要教女孩子真實的表達,男孩子的家長要教男孩子珍惜女孩子,家長自己要學做榜樣。
如此,現實方能美好!
4.讓孩子知道,有些事情是觸犯法律的,教會他們使用法律的武器。
小說中的補習班是一個藏污納垢的場所。補習老師像個翻牌子的皇上,班主任像個拉皮條的內侍,學生在他們眼中就是龐大的後宮。
為了的自己的前程,學生面對補習班老師的淫威,一概選擇隱忍,活脫脫地死要面子活受罪。我看著書中的相關片段,特別生氣,既怒學生們不爭,又痛恨禽獸不如的強奸犯和幫凶。
要知道,法律的高壓線不能碰,遇到犯法的事情,一定要拋開莫須有的面子,使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
戲里的房思琪為了面子,隱瞞了自己被強奸的事實;而劉宜婷為了不撕破臉皮選擇,不揭穿已知的事實(也或者她是不願意相信不想看到的事情已經發生了)。
無論是哪種情況,遇到犯法的行為,就不應該姑息。有些事情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絕不能姑息養奸。一定要讓孩子知道,遇到侵犯自己的權益觸犯法律的事情,要使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